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07月31日 後佔中第228天 否決政改方案後第43天






07月31 後佔中第228
否決政改方案後第43






不是採訪手記:寫於「胸部襲警案」判刑後

【文:秋叔】

連續兩日去屯門裁判法院聽審,我說不出是什麼感覺。這是我人生第一次進去法院,連法院的環境也是首度窺見。

第一天去聽審,我就被圍在法庭門外的民眾嚇一跳 : 好似輪街症般,門外的長椅坐滿了老中青幼各種人,有身穿藍色本土tee,有穿著黑衣褲、似社運格的人,有記者,有更多是中年漢、婦女、老人。人聲中夾著一群大叔的吆喝、婦人的竊竊私語、記者的討論、還有其他人談論案情時的激動,我被聲音淹沒了。

好不容易,法庭的門開了,大堆人群像趕出閘的一群馬,拚命闖入去,大概9秒9就擠滿開審的法庭,有人大叫「比家屬入先」。最後的情況是,法庭大門關不來,連我在內大概六七個記者無法入庭。

開審的法庭有兩道門,一道是外門,開了之後中間還有一個沒什麼空氣流動、像小房的空間,再經過一道內門才能入庭。我就跟其他人卡在那道內門,進退不得。漫長的等待,在那處狹小的空間裡,逼得轉身不得,只不過是從背包拿手機的動作,就會擦過身邊陌生人的手臂、肢體。有幾個女生整個身子靠著門,另有男人不時以掌撐著門邊,讓門關不起來。

昨天原定兩點半開審,但隨後差不多到了三點三才開庭。在這半小時至九個字的時間裡,大家的時間也好像停滯 : 先是躁動、嘈雜,昇起各種猜測,期間有人叫前面頂著門的人退出來,必須等關了門,法庭才開審,但是沒人肯走。

開始有人在外面買來一支支樽裝水,說是傳給法庭裡的人飲,不知就裡的也有人把水送進去。過了三點,法庭傳來人聲,大家知道開審了,才肯真正地靜下來。律師的說話聲低,且模糊,偶爾傳出片言隻語,聚精會神地聽、試圖分辨裡面的要點。其實有七八成都聽不清,一頭霧水,不過在過程中離場的人,大抵不多過十個。有些捺不住性子的人在低問,說句話大聲點就被其他人低斥。不時有人進進出出,外面的門打開了一次又一次,外面群眾的討論聲漏入這處形同密閉的空間,已是很大的干擾,吵得聽不到法庭內的聲音。

不知道那三小時是怎過的,聽不到判刑,眾人均大感意外。很多人臨走時就說,翌日再回來聽。

今日我八點半去到昨日的法庭外等,距離開庭一小時,已有廿多人守在門外「輪籌」。有記者說昨日的經歷使他不滿,今日一定要早點來霸位,務求能進去。在外門開之前的十數分鐘,排得算是靠前的我再回望,已經人頭湧湧。

這次終於能衝入法庭。比較行動迅速的記者坐滿十個記者席,沒想過要以玩爭凳仔的速度才坐得了,我傻眼之餘也接受現實,站著就算。一個中年女人沒看清是記者席就坐了,也肯起身讓位,已經夾在座位與前排的椅背間,她想讓個位給記者站也不可能。一個阿叔坐在記者席,被其他記者叫他讓個位出來,他堅持不讓,自稱「我是人民的記者」,不過群眾也火起來,大罵記者 :「你估你地有特權啊? 記者大撚晒呀? 人地家屬頭先都未入晒啊!」

有些民眾對記者頗有怨言。幾個中年婦人進去法庭前,就說昨日有記者遲來,然後跟來聽審的人說 :「我係記者,唔該讓條路比我入去做野。」反被群眾斥罵 :「你自己遲到仲叫我地讓,家下唔使排隊呀? 先到先得嫁嘛。」有個阿叔說,他昨日知道有個《東方》記者想入去,就特地不讓對方進去,還說 :「如果係《蘋果》我就比佢入,睇下佢咩報館啦。」

開始判刑。

站在犯人欄後的四名被告,其中三名成年人都是木無表情,一直低著頭,唯獨十四歲少年不時望向群眾,我也說不出他那刻是什麼樣的感覺,就好似一個入錯地方的小朋友,好奇、驚詫地張望。

判詞內容不覆述,太多媒體有報,一早通天。群眾由開審時的絕對肅靜,至聽完女被告的判詞後,有人搖頭嘆息,有人摩打手地書寫、飛快地打手機,我則夾在一個實習記者跟一個網媒記者之間,被熱氣與汗酸味薰著,盡量舉起筆記書寫,以免碰到我前面的人。未幾法庭內門外的空間傳出低呼聲,似是驚異,很快被法庭內的人以一片「噓」聲壓下去。當說到第四被告判五個月及一星期的刑期時,外面就禁不住的躁動起來。

我不懂法律,我只是知道有四個陳官口中所說的「具良好品格」的市民,被判監了,然後七警、朱經緯及更多打過市民的黑警無罪,或紮職或受嘉許。也許是判刑的內容影響我的主觀感情,陳官那種高高在上,又不時夾雜著一種得意的嘴臉,在我腦海有頗深印象。

那一句句判詞,就主宰了四名被告往後的人生路,就營造了「以胸襲警而被判刑」的國際笑話,或許在某程度上就預視了香港未來的司法命運。

陳官說,他因這件案而受到威嚇,但是他不會因為這些威嚇而感覺憤怒、進而加重被告的量刑,亦不會因為這些威嚇而考慮減刑,換言之,他作出的判刑是不會因任何威嚇而改變。

同一番話,放在某宗官司,可昭示司法的正義,但放在某宗官司,卻抹去人的一切感受 : 不是憤怒、無奈這麼簡單,而是直接地看到一片黑幕。

判刑結束後,群眾又蜂擁出外,罵聲不絕,記者第一時間趕到法院外。今日的屯門沒有下雨,風和日麗,幾把黃傘能閃花人的眼。有人帶著咪箱,罵司法墮落,罵共產黨。很多市民不肯走,坐下法院對出的石壆,討論、唾罵。一個男人舉起印有陳官照片的紙牌,寫上人渣。很多人叫黑警。

判刑完結大概是早上十一點,三名被告是在一點左右步出法院。女被告跟她男友 — 第二被告 — 十指緊扣,第四被告亦站在女被告身邊,三人抿著嘴,任由相機攫取他們的每個神態、捕捉他們的表情,就好似連最細微的臉部肌肉的線條,都被那一部部大相機攝入鏡頭了。

只有第二及第四被告簡單回應記者的提問。

我最後的印象是,第四被告站在法院外,任由記者拍照,他雙手放在背後,神色木然,身後一名婦人舉起黃傘,葉影透過陽光打落在傘上,驟眼一看卻似傘上沾了一堆黃金雨粉,燦亮一片。




PS: 之所以強調這是一個「非採訪手記」,是因為我總是覺得自己沒資格自稱是記者,我常常覺得自己不太屬於這個世界。我只是將我這兩天見到的事寫下來,作一個記錄。沒有議論,要譴責的也太多人譴責了,不差在多我一個或少我一個。只是純粹地我覺得我想寫下來我所見到的事物。




總督察:吳用胸撞臂高呼警非禮




本案引起譁然之處,是被告吳麗英被指用胸襲警。據控方指,次被告出手推開一名總督察的手,欲阻對方拘捕14歲首被告,吳見狀即用胸撞總督察並叫非禮。然而辯方版本是,次被告沒阻差辦公,吳當時遭該總督察碰到胸部才叫非禮。

控方指,今年3月1日光復元朗示威期間首被告、次被告鄺振駹及吳麗英與一名不知名男子衝出馬路,總督察陳嘉寶即上前阻攔。其間,陳稱遭首被告用右肩撞心口,欲拘捕對方之際,卻遭次被告推開其手。

吳:陳捉背包時觸胸

陳稱雙方糾纏時,女被告突用胸部撞向陳的右手臂,並高呼被警察非禮。陳稱作出拘捕時,女被告突然跑向次被告,並跌倒致流鼻血,及後她站起來用手捽面,於是「成塊面都係血」。第四被告潘子行則被控方指阻礙沙展執行職務,沙展供稱當時正拿出手銬欲拘捕一男子,惟第四被告卻出手拉開該男子,令其逃脫。

辯方則道出另一版本,首被告稱不認識次被告及吳,亦否認襲警。吳則指陳突用頭靠近其額頭並捉着其背包肩帶,其間觸碰她左胸,於是叫非禮,陳卻稱「拉佢」。次被告亦否認阻差辦公,稱只捉陳的手,叫「放開個女仔」。而第四被告則否認到元朗示威,稱當時正回家,誤以為兩人打架才分開他們,不知便衣沙展是警察。




葉蘊儀:胸部非武器




女示威者被指以胸部襲警被判監,引起各界譁然,連外國媒體都有報道。本港演藝界亦關注事件,藝人葉蘊儀發起一人一相行動,抗議女性胸部被視為攻擊性武器。
《時代》網站以「以胸部襲警香港女子被判監」為題報道本案。而英國《獨立報》及《赫芬頓郵報》在本月中案件裁決時,亦有報道。




律師:判刑或過重


胸襲警員罪成的吳麗英與阻差辦公罪成的潘子行,昨分別被判入獄3個月15天及5個月1個星期。有法律界人士指兩人均沒案底,背景良好,除非控方向法庭呈上實質案例或數據,以證明該些罪行有上升趨勢,否則本案判刑過重。有示威者批評法律已成獨裁者打壓異己的工具。

除非證明警嚴重受傷

律師文浩正稱裁判官認為吳胸部襲警屬輕微,但大叫非禮而令事件變得嚴重,而潘阻警拘捕他人,較一般阻差辦公嚴重,但文指除非有實質證據證明警員嚴重受傷,或控方呈上相關數據或案例,證明該些罪行有上升趨勢,否則上述理由不成加重刑罰的理據。

文又指出,裁判官在量刑時不會因罪行發生在示威當中而加重刑罰,處理方法跟一般案件沒分別,是按每宗案的情況及警員受傷程度而定,正如早前亦有佔中及佔旺的案件獲輕判。

此外,熱血公民成員鄭皓文(23歲)去年9月1日在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下榻的酒店示威時,推倒及跨越鐵馬衝出馬路,因拒捕昨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政匯思短評:關於吳麗英小姐(及其他)案件】



法政匯思對吳麗英小姐的案件深切關注。吳小姐為一名在2015年3月反水貨客行動中的示威者,她和其他幾名示威者被判在該行動中襲警罪成,她被判監禁三個半月。

吳小姐被定罪的理由是她用胸部襲警。法政匯思尊重法院的決定,但對此決定表示疑問。按常理,若有人意圖襲擊另一人士,似乎不大可能用自己的胸部這樣做。我們了解到裁斷陳述書尚未頒布,因此判決背後的確切理據尚未清楚。然而,根據現有的資料,我們很難不對該決定感到疑慮。


此外,我們質疑吳小姐和其他被告的判刑是否過重。我們注意到所有被告都沒有刑事記錄(換句話說,他們全是初犯)。裁判官也形容吳小姐具有「正面和良好品格」。當然,案中警員實際上並沒有受傷,也是裁判官應當考慮的因素之一。

我們觀察到公眾對吳小姐一案出現了排山倒海般的反應,包括對此案的裁決和判刑表達懷疑和失望。鑑於上述的原因,我們可以理解這些反應背後所代表的公眾情緒。 因為此案有上訴的可能,我們將避免在此階段對具體事實作進一步評論。但我們將繼續密切留意此案進一步的事態發展。

法政匯思 2015年7月31日


THE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S SHORT COMMENTARY IN RESPONSE TO THE CASE OF MS NG LAI-YING & OTHERS

The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notes with deep concern the case of Ms. Ng Lai-ying, a protester who was sentenced to imprisonment for three and a half months for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during an anti-parallel trader protest in March 2015 (together with several other protestors who were also convicted).

Ms. Ng was convicted on the ground that she had used her breast to assault the police officer. We would, with great respect, express our doubts on the decision. As a matter of common sense, it seems improbable that someone who intended to attack another person would use her breast to do so. We acknowledge that the “statement of findings” has not yet been issued, and so the exact reasoning behind the decision is not yet known. However, on the present information, it is difficult not to doubt the decision.

Moreover, we would question, with respect, whether the sentences imposed on Ms. Ng and the other defendants were not excessive. We note that all of the defendants had clear records (in other words, they were first-time offenders). Ms. Ng was also described by the magistrate as having “positive, good character”. It is also relevant that the police officer did not suffer any injury.

We observe that there has been an outpour of public reaction, including many expressions of doubt and disappointment at the findings and sentence in Ms. Ng’s case. In light of what has been stated above, we can understand the sentiments behind such reaction. As it is probable that the case will go on appeal, we will refrain from commenting further on the specific facts at this stage. However, we will continue to closely monitor any further developments.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31 July 2015




「胸部襲警」被重判入獄 李柱銘仗義相助提上訴




被指「胸部襲警」的示威者吳麗英今日判刑,被重判即時入獄3個半月,惟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鉻馬上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接納。

今年3月「光復元朗」行動中,多名示威者被補及遭警方控襲擊警務人員及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其中被指「胸部襲警」的吳麗英與另外4 名被告被判罪成,吳麗英被判即時入獄3個半月,其餘被告一人被判處更生中心;一人被判入獄5個月一星期;一人被判5個月三個星期。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稱要即時執行,惟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鉻馬上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接納。







《政治入侵、制度失效引發學生硬闖自救
反映大學條例、專上學院條例應當修改》




港大校務委員會以「等待首席副校長上任」為由,延遲任命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一事,引發學生闖入校務委員會會議一事。

校務的議會應有原則價值

港大校務委員會由校方、學術職員、非學術職員、學生代表與被委任的社會人士組成,掌握議決校內事務的最高權力。然而,校務委員會作為議會,即使握有決議的權力,卻不能單以數票來決議事項,亦需由理據出發,方可乎合議會的目的及民主的原則。不然,所有議事與討論就會如同虛設,以票數決定一切,議會將成為單純彰顯權力的地方。

縱觀在港大的歷史之中,物色委員會由校長主持,是校長選擇副手的過程,而且經歷一個嚴遴選程序再選出副校長的人選。所以校務委員會未曾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或對委任校長的人選作出重大修改。表面上是一種傳統,背後實際是對物色委員會的信心與物色委員的信任。因此,當物色委員會提出人選予校務委員會作任命,除非物色委員會的程序出現錯失,校務委員會應尊重物色委員會的職能與其產生的結果,對人選作出任命。

失效的體制淪為政治工具

物色委員會於六月完成遴選程序,當中亦已考慮陳文敏收受捐款事宜,因此理論上若非物色委員會的失誤以及其他重要的理據,校務委員會本應通過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然而,事與願違,學務委員會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不作討論、不作表決,在未有充份的理據下最後更決議將任命無了期押後。該舉動等同無議論下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無視議會功能及程序公義。

若然校務委員會由港大各持份者組成時,決議尚且為港大的意願,只是缺乏程序公義之舉;可惜,《香港大學條例》列明校務委員會其中有6位委員與校委會主席由校監﹙即特首﹚委任,佔校務委員會席位32%。行政長官能以政治的方式委任的機制,令最高權力機構被校外人仕把持、校務決策被政治因素影響。是次任命副校長一事更反映港大校務委員會議會體制失效,讓莊嚴的議會成為政治工具,最高學府淪為鬥爭的場所。

學生的回應抵抗體制暴力

當嚴謹的程序被忽略,議會的原則被無視,濫用權力就等同使用體制的暴力。早前,已有1536名港大校友與公眾人士刊登聯署聲明,要求捍衛院校自主,維護學術自由,要求校務委員會正常處理副校長人選的委任。即使港大人、學生或者公眾人士都感受到現時港大的自主受到嚴重的威脅。

眼見港大莊嚴的議會被政治傾向把持,校政事務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學生不敢扮作視而不見,期望以行動糾正失效的體制。當寫信、靜坐、遊行、聯署直至最後通碟都被校務委員會無視,仍然把港大師生自主的意願放在政治任務之下。無可奈何之下,學生唯有用行動衝入校務委員會,要求校委會正面解釋與處理任命副校事宜,並推動校務委員會重新檢視《大學條例》中校監權力過大的問題。

本會認為港大校委延遲任命副校非單純為香港大學的內政事件,而是牽涉政府政治干預院校事務,學生的行動是拒絕政治入侵校園、守衛院校自主。對於部分人抺黑,將學生守護港大自主的行動,塗抹為學生使用暴力試圖干預港大校務委員會的運作,本會對此表示極度憤慨。

港大的抗爭連繫恒管校務

港大面對校務委員會的體制失效,使其政治干預,讓港大校園淪為政治鬥爭的場所。幸而港大校務委員會仍然有學生代表在席,能夠察覺校務委員會的議會暴力與體制缺陷。
反觀恒管校董會仍然缺乏學生代表,學生身為恒管一份子及重要的持份者,卻無法參與學校管理層面,使校董會成為閉門造車的場所,學生對校務的知情度不足,聲音亦未能充分反映。另外,影響本校的《專上學院條例》簡陋過時,給予行政會議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極大的權力,一旦政府運用這些權力,便能嚴重干涉本校的校務。

就此,本會認為《大學條例》《專上學院條例》理應修改,並訂定合適的院校條例,確保院校自主與學術自由,避免政治入侵管理層的情況再度發生。



袁國勇辭職信全文

( 編按: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今天辭去校務委員會委員一職,他向教職員公開給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及委員的請辭信,中、英文版本全文如下。)

親愛的梁智鴻主席和校務會委員

有感我已無力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身份為我的母校服務, 在此我正式向閣下提出請辭。

香港是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也是我深愛的家。而香港大學是孕育我對知識追求的神聖殿堂。作為一名學者,全力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乃我天職。但對於近日以此為由,擾亂校委會會議秩序的行為,以致討論焦點偏離以大學利益為首位的原則,我感到非常痛心。

港大及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是可以包容不同的意見,不同的文化及不同的價值觀,並以和平理性及客觀謙卑的方式,透過爭辯和交流,將之融合轉化為有前瞻和創新性的方向,令社會不斷向前。雖然當前制度仍然有不公義之處,但暴力語言和行為決不能解決分歧。此等行為只會帶出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令魔鬼乘虛而入。當然, 掌權者亦應面對和負責解決這些不公平。

面對困境,讓我們以最謙卑的心維護 “明德格物”的精神。

袁國勇教授
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
(根據英文版本為準)

*     *     *

Message from Professor K Y Yuen to the Council and Council Chairman, for the information of academic colleagues
July 31, 2015 at 12:43pm

Dear Chairman Professor CH Leong and members of HKU Council,

I write to inform you about my resignation as an elected member of the Council because I feel no longer competent to serve my Alma mater.

Hong Kong is my most beloved birth place, and HKU is the holy sanctuary of my intellectual birth place. While I strongly support any further improvement of academic freedom and institutional autonomy at all levels of the University, I am sad to see the recent disruption of the Council which only serves to divert any well-meant discussion of what is best for HKU.

Our University and Hong Kong excel because we are able to convert “differences of opinion, cultures and values” through peaceful and unassuming interactions into “new insight, innovation and strength”. Though there are injustice in the system, we will not succeed to change it by verbal and physical violence. As such actions will only bring out the darkest side of human and open the door for the intrusion by Satan. Nevertheless, those in power also have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to face the dilemma and remove these injustice.

In all circumstances, we should always have a humble heart and uphold “Sapientia et Virtus”.

Yours sincerely,

Professor Kwok-Yung Yuen
Department of Microbiology
HKU




袁國勇:副校長風波不是始於學生 好多不同政治勢力嘗試影響結果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決定辭去港大校務委員的職務。

袁國勇今早會見傳媒解釋請辭原因,指每件事出現都有好多原因,自己再沒有能力出任職務,強調梁智鴻沒有逼他離職,自己請辭完全與梁智鴻無關,他會留任校務委員至教職員選出新人選。

他指自己沒有接受過任何關於政治的訓練,港大是社會的縮影,過去三年香港的政治很動盪,必會影響大學,亦自然會把政治帶入校委會,他認為應該把位置留給有相關訓練的人。

他強調不是因為學生星期二在校委會會議期間學生衝入會場而辭職,又指今次遴選副校長的風波不是始於學生,而是有很多不同政治勢力的人,去試圖影響結果。

袁國勇多次重覆自己沒有能力再帶領大學,稱自己是醫學專家,不是政治專家,「我返去搞毛黴菌好過」。

袁國勇是港大校務委員會內,四個全職教職員代表之一,他的任期原本應該到今年十二月八日才任滿。




袁國勇決辭任港大校委




香港電台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決定辭去港大校務委員的職務。

港台報道稱,袁國勇將於今天稍後向傳媒交代。有報道亦指出,袁國勇會於上午11時半左右開記招交代。

港大副校長任命引發連場爭議。對於日前港大學生衝進會議室一事,身為港大校務委員的袁國勇曾表示,需以理性討論,維持港大傳統及規章,「大家好衝動咁去做事,根本唔得。」他也拒絕評論校務委員會堅持「等埋首席副校」的投票結果,指作為校務委員要遵守保密原則,應尊重委員會最後決定。


另外,他也回應了李國章以「香港文化大革命」形容學生行動的言論,指出文革時期人們會將人「五花大綁掉落河浸死人、打死人」,認為香港尚未去到文革階段。他亦指出,文化大革命應是由最高領導人毛澤東發動,而非學生發動,「如果由香港領導人發動,搞到班學生癲晒咁,咁就文化大革命囉。」



袁國勇:要對學生公道啲 當晚很快讓出通道予盧寵茂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今早就辭去校務委員一事見傳媒,他為星期二晚衝入校委會會場的學生辯解。

他表示「要對學生公道啲」,校委會成員盧寵茂當晚腳痛倒地時,學生很快已讓出通道讓他為盧寵茂檢查,反而到地下送盧寵茂上救護車時,就遇到很多阻滯。


袁國勇續指難以判斷是誰講粗口或擲物,但他認識的學生,面目較「innocent」,而衝突當晚有不少年紀較大、面目較猙獰的人,不過他重申不同意講粗口和擲物的行為。




三日2人辭校委 校委會7席由特首委任




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風波,連日來都有新發展。過去三日就有兩人決定辭去校委職務,除了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也包括研究生代表Aloysius Wilfred Raj Arokiaraj。

來自印度的Arokiaraj,是港大校委會7名校內民選委員之一,任期原本由去年10月12日至今年10月11日。但他在周二校委會會議後,向記者派發辭任聲明,批評校委會上月通過「等埋首副」為「不符作為國際級大學的期望標準」,決定辭任校委。另一民選校委張祺忠稱曾想過退出,但決定留下繼續監察。


港大校委會有23名委員,校內委員有校長及民選的4名教員、1名職員、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其他15人為校外人士,當中7席包括主席由特首委任。





爆粗叉頸亂掟嘢 《蘋果》回帶逐個捉




O周二晚護送校委劉麥嘉軒的男子,被在場一名上年紀市民(右)叉頸,記者上前問他為何而來,他支吾以對僅稱「上網見到」,又指是「因有唔公道」而來,但卻講不出詳情。

港大校委會維持「等埋首席副校長」才任命副校長的決定, 引發學生衝入會場,校委會議中止,混亂間校委盧寵茂倒地需要送院。陪同盧寵茂送院、今日宣佈辭任校委的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認為「講粗口掟嘢撞人」的都不是學生,而是「年紀又大好多個樣又猙獰好多」的人。

周二校委會開會當晚,學生衝入會議場地,向由特首梁振英委任的校委李國章抗議,大叫「可恥」,李國章離開時引起騷動,會議室前水洩不通。站於後方的盧寵茂突然「右膝撞到啲嘢」跌倒,周圍的學生聞訊隨即讓出通道,李國章、校長馬斐森、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及保安即圍住盧寵茂,學生亦呼籲群眾散開「畀受傷嘅人離開」,更從會議室內端出有輪椅子讓其坐下,盧寵茂順利離開該樓層。

多名校委在保安陪同下,到達大樓下經停車場離開時,大批公眾人士與校委劉麥嘉軒及行動不便的盧寵茂展開追逐戰。袁國勇一直陪伴盧寵茂從會議室到地面,公民黨梁家傑及陳淑莊在遠處持咪大叫「盧寵茂可恥」,另有身穿「和平佔中」衣服的人士不斷叫「畀佢(盧寵茂)出(上白車)!畀佢出!畀佢出!」,盧寵茂身旁的中年女士就平和地呼籲「憑良知投票」。

不過,在盧寵茂向傳媒回應跌倒一事時,數名「口罩友」出現,擋在救護車前,阻止盧寵茂上白車,並不斷以粗口咒罵,大聲高叫「去死喇X你老母!抵你死呀!你唔使做戲喇!」。其中一名口罩男為中年男子,中分中長髮、戴眼鏡,最為落力;在他身旁的一、兩名口罩男較年輕。最後由於這批人阻礙,要由警方開路盧寵茂才成功登上救護車。


另一邊廂,校委如黃啟文、劉麥嘉軒提早離場,在鈕魯詩樓停車場遭阻攔,質問二人對任命副校的個人立場。當時在鈕魯詩樓靜坐的以校友及市民為主,示威人士則大部分是中年人,很少學生,故包圍校委的亦幾乎都是這些中年人。有中年漢及婦人不停圍罵劉麥嘉軒「可恥」,又以身擋住劉麥嘉軒座駕,阻止她離開。隨後4名警員到場,護送劉麥到停車場較安全一角,亦遭攔阻,期間有頭髮泛白的男士指罵劉麥嘉軒「冚家X」,又叫她辭職。護送校委劉麥嘉軒的男子,被在場一名上年紀市民叉頸,記者上前問他為何而來,他支吾以對僅稱「上網見到」,又指是「因有唔公道」而來,講不出詳情;其後他自稱姓何,為退休人士,無組織背景,被問到是否有襲擊人,他說「唔知你影到乜」,否認攻擊人。





香港大學學生會聯院會聲明
政權爪牙 干預自主 學生自救 勢在必行



作為香港大學十個學院的本科生代表,我們一致堅信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是港大賴以成功的基石。

過去半年,我們一直以不同方式堅守香港大學的獨立自主。然而,當聯署、靜坐,以至遊行均被校委會視若無睹,莘莘學子迫不得已藉圍堵會議會場以取得與校委會正面對話的機會。可是,政權爪牙仍罔顧社會和大學上下反對,既拒絕收回等待首席副校的議案,又迴避群眾的質詢,再三拖延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的任命。

殖民惡法容許政權恣意侵凌院校自主,如斯制度暴力焉能稱作文明?大學條例賦予校監無理的任命權,不但容讓政治干預侵入大學機構,亦使校務委員免於問責,為虎作倀。凡此種種皆非吾等所願,我們謹此予以嚴厲讉責,並提出以下訴求:

一、校務委員會立即處理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的任命;

二、校務委員會籌組工作小組以修訂校務委員會的組成及增加校內師生代表比例;

三、校監不單可決定名譽學位人選,也可委任校務委員會委員,更可增補、修訂或廢除校董會對規程所提出的建議。因此,行政長官不應成為資助院校校監,使港大免於干預。

面對制度不公,捍衛師生共治實乃吾等之責,我們決不能瑟縮於校園一隅。改革制度也許不能一舉成功,但借行動、藉雙手,必能重光我們的香港大學。

香港大學學生會建築學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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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灼非:年初委任2副校校委會冇討論就通過


港大任命副校長風波愈鬧愈大,校委會堅持「等埋首席副校長」,延遲決定是否任命物色委員會一致推薦的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副校長。擔任校委近9年的文灼非接受《am730》訪問時,表示校委會過去一直尊重物色委員會推薦,之前兩名新副校長任命,以至去年校長馬斐森獲聘,校委會都一如以往「尊重遊戲規則」,毋須投票決定就通過任命,他一直希望討論陳文敏副校長任命時,都按此傳統機制辦事。他指校委會年初通過聘用兩名外地學者出任副校長,當時校委會並無經過討論。

文灼非早前已表示支持陳文敏出任副校長,認為陳文敏對港大法律學院及法律界有很大貢獻,其能力及素質完全適合當副校長,又強調有關任命問題須跟程序,不能因接受捐款事件及與政治組織有聯繫而影響人選。他直言難以預測最終結果,不排除校委會違背傳統選擇投票,甚至推翻物色委員會的決定,但認為校委必須有足夠理由,並對外解釋是否基於政治理由,否則可能會引發更大衝突場面,「(校委)係咪投咗票就走咗去?可能仲比今次更激烈」。


面對副校任命風波,文灼非形容事件「骨子裏打(特首)梁振英、打(校委)李國章」。有傳早前才由梁振英委任空降入校委的李國章,將接替梁智鴻出任校委會主席,文灼非無評論對方是否合適人選,但稱「如果真係揀得唔好,真係風波不斷,永無寧日!」他強調主席須能服眾及德高望重。文灼非:年初委任2副校校委會冇討論就通過



歷屆港大學生會會長的聯合聲明
支持港大學生 捍衛院校自主 爭取校政民主

港大校務委員會於7月28日的會議中,繼續以等候未上任的首席副校長為理由,拒絕討論物色委員會報告,推搪委任副校長(學術及人力資源),我們深感失望。自6月30日校委會作出延遲任命的決定後,香港社會各界,包括香港大學的教師、職員、學生以及校友,反響極大。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香港大學職工會、香港大學硏究生會和香港大學學生會亦在7月16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立即處理副校長任命及増加校委會成員的師生比例。

在正當的訴求得不到合理的回應後,學生會在7月28日發起事先預告的升級行動,帶領學生進入校委會會議室,嚴正指責校委會的荒謬決定。遺憾的是校長和十位學院院長前後發表聲明,高調批評學生進入校委會的抗議行動。我們認為這是學生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正義行動,容或有未盡完善之處,依然值得社會大眾支持。


學生是大學教育的主體,他們應該是大學重要決策的直接參與者,和教職員的代表構成大學管治的最重要組成部分,而不僅僅是被諮詢對象。而今天港大校委會的組成,校內教職員和學生的代表包括校長只有8位,佔全體23位成員的極少數,遠遠偏離了校園自主和民主自治的基本原則,為政權干預學術自由創造了制度上的條件。這次以親政府的校外成員為主的校委會處處阻撓和推延一位可能在政治上偏離政府立場的副校長人選的任命,已經標誌著港大師生的學術自由和思想自由到了極為脆弱的地步。

我們呼籲:

1 校委會應避免矛盾繼續惡化,根據既定的任命程序和行事習慣,立即議決副校長物色委員會的建議。
2 包括校長和學院校長之內的大學管理層,應與學生站在同一陣線,捍衛港大的獨立自主和師生在大學管治上的主體性。
3 社會大眾共同推動制度改革,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的安排,及委仼校委會成員的權力,以普選産生的學生及教職員代表取代之。

聯署者:

1975年會長麥海華
1983年會長廖振華
1986年會長袁耀清
1988年會長麥東榮
1990年會長邱振明
1991年會長張銳輝
1992年會長方德豪
1995年會長莫佩嫺
1997年會長王振星
1998年會長鄧徐中
1999年會長陳敬慈
2000年會長張韻琪
2003年會長麥嘉晉
2008年會長郭永健
2013年會長鄧日朗
2014年會長梁麗幗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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