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 星期二

08月18日 後佔中第246天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61天




0818 後佔中第246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61








葉建源回應各界:修改大學條例只為確保院校自主
作者是立法會教育界議員


【明報專訊】我在8月2日《明報》發表拙文〈大學條例 如何讓特首干預院校自主?〉,建議修改大學條例取消現行特首任校監的安排,隨即引起各方議論回應。筆者歡迎各方朋友的批評意見,本人深信,只要擺事實、講道理,真理愈辯愈明。不過許多人將本人的修例建議演繹為對操控大學事務的企圖,很明顯是對拙文過度演繹,結論也超出了合理範圍,當中涉及不少誤解,故特撰此文回應批評,並就教於編者與各位讀者。

(一)修例之議與主權回歸無關

有人質疑,1997年回歸前港大學生不反對港督任校監,但回歸後卻反對特首任校監。本人相信這是出於一種偏見和嚴重誤解,以為所有民主派議員都是針對回歸後的新政權,這次修例之議也不例外。很明顯,本人對回歸後的首兩位特首的處理方式,是沒有半點意見的。對本人而言,問題不在於1997年的主權回歸,而在於2015年現任特首的新舉措。

(二)修例的目的在維護既有傳統

坊間亦有質疑,本人的修例建議是要改變特區政府管理香港大學的制度,本人認為這是另一個嚴重的誤解。其實修例之議,其中心精神,正是要維護既有制度的神髓於不墮。
既有制度的神髓是什麼呢?一言以蔽之,就是《基本法》第137條所標舉的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特別是院校自主。院校自主極其重要,因為院校一旦為外力所支配,將無法捍衛學術自由;而學術自由一旦淪喪,高等教育將失去活力,因此院校自主乃現代大學的基石。而院校自主所要提防的「外力」,在歐美的經驗之中,主要是行政當局和執政者。

基本法把香港高等教育的核心價值歸納為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兩條,絕對不是偶然的。香港在這方面也確實有極其出色的傳統,這全靠兩大「法寶」:其一,是刻意地在政府和院校之間設置區隔,即設立主要由學者組成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負責分配資源,避免行政當局直接介入大學管理。其二,是執政者高度自我約束,他們深明院校並非其管轄範圍,因而極度尊重院校自主。

執政者的自我約束,必須從歷史沿革去理解。本港由特首(或昔日的港督)兼任大學校監的做法,乃是參照英式舊制由國家元首英王兼任校監。英國皇室憑其超然地位,可保護大學免受政府當局及其他外力干預,其職位屬禮儀的,是象徵式的。儘管法律賦予校監極其廣泛的職權,但大家都深知英王不會也不能隨便運用權力干預校政。香港承襲其制,由歷任港督或特首擔任大學校監,他們都毫不例外地約束自己的權力備而不用,讓院校獨立運作。長久以來,此制度運作良好,香港高等教育也在學術自由、院校自主的基石上,表現卓越,享譽國際。

如果現任特首梁振英先生能夠同樣遵從舊制,自我約束,修例就沒有任何迫切性了。可是,梁先生似乎有意在高等教育界「積極有為」,以擴大其實際影響力,甚至「有權必用」,這便嚴重破壞了傳統。今年2月,傳媒報道梁先生運用其校監權力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學位推薦名單,輿論嘩然。此事貌似瑣碎,但本來象徵式的權力一下子變成實質權力,開了特首介入大學事務的先河,絕非小事。

此外,校監的職責之一是委出各大學的校董會或校委會部分成員。歷任校監都會小心翼翼,務必委出各方接受、德高望重的社會人士,以樹立各院校校董會崇高的公信力。可是,梁振英先生在各院校委任了不少與其關係密切的人士,當中不乏爭議性的人物,也予人一種企圖操控高等院校的負面印象。

上述兩個事例,顯示現任特首有意背離傳統「有權必用」,本來僅屬象徵性的權力也要變成實質權力,實際上是一種擴權行為,把行政長官的權力伸延到高教領域,完全違背了基本法所標舉的院校自主的原則和精神。

由此可見,現行制度依賴行政長官個人自覺地約束其自身的權力,風險是極高的。本人尋求修改大學條例,尋求從根本的法律和制度上,落實基本法所規定的院校自主不受干預,原因也在於此。有人形容本人修例的意圖乃是要「操控大學」,是新一波「倒梁」,事實剛好相反,修例之議只是被動地回應和矯正現任特首加強介入大學之舉措而已。修例一旦落實,只會鞏固院校自主,本人根本無從操控大學,更談不上「倒梁」!

(三)大學校董乃「公眾信託人」

而非特首代表

有人指稱社會人士加入校董會是大勢所趨,質疑本人意圖將大學變為不受任何監管的獨立王國。這說法並不公允,因為港大是公營大學屬於全社會,並非教授和學生專有,校外人士任校董是世界潮流,香港大學也不例外。不過我必須指出,港大校委會成員乃是以個人身分成為「公眾信託人」(trustee),按校委會指引和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規定,其參與必須摒除個人利益及其他考慮,凡事須以香港大學最高利益為依歸。因此,這些校委會成員是公眾的信託人,須向公眾問責,絕非特首的代表,更非特首行政權力的延伸,這一點是所有校委會成員都必須緊記的。

(四)校友關注組乃自發組成

順帶一提,不少人認為在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以及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中,「始作俑者和幕後黑手是公民黨」。作為「港大校友關注組」的召集人,本人有責任指出這說法嚴重偏離事實。其一,「港大校友關注組」由多位背景不同的港大舊生自發組成,並非由公民黨發起或主導。其二,校友關注組一直採用和平方式,從來沒有參與對校委會的衝擊。其三,修例之議,港大學生會早於1991年回歸前已經提出,董建華也曾經提出不再兼任大學校監,本人近兩年也一直推動大學校董會的改革,說公民黨乃建議修例的始作俑者,與事實不符。公民黨個別成員以校友身分參與校友關注組,其實,是很正常的,「始作俑者與幕後黑手」之說,是想像力太豐富了。

(五)結語

正如本文一開始提到,只要擺事實,講道理,真理愈辯愈明。外界指本人修例之議乃是企圖奪取港大控制,實屬子虛烏有,並無事實根據,誤解甚多。我們只是希望港大及其他院校均能維持院校自主的優良傳統,堅守學術自由,繼續兼容並蓄,令香港高等院校繼續生機蓬勃,再創高峰,如此而已。本人相信,這應該也是社會各界的共同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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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 《旺角鳩嗚篇》18/8/2015(週二)鳩嗚八個月

今晚,只有兩支大黃旗,一具音響及阿儀的「我要真普選」直幅,佈置簡陋。錢小姐仍在家休息,曹先生回來頂上,帶領遊行。

回顧鳩嗚,八個多月來,人數由起初的數千人,回落到今日的百數十人。時間消磨意志,鳩嗚團會否變成79天佔領運動的翻版呢?佔領街道,守了兩個多月,卒被時間拖垮,堅持到最後而被捕的,三數百人而矣。

鳩嗚也由起初的行動激烈,變為行動溫和。起初,每晚出門鳩嗚,總有心理準備,今晚或會被捕,回不了家。今日,鳩嗚朋友每晚相聚,舉舉傘,搖搖旗,喊喊口號,嗌咪演講及遊行,非常斯文。若無突發事件,都會平安歸家。

鳩嗚團友,八個月來,被捕人數及被控人數,不亞於三區佔領期間的總和,犧牲不可謂不重大。

鳩嗚期間,消耗警力,也很可觀。今日,晚晚鳩嗚所耗警力,每週仍在數百員以上,抗爭意義重大。

雨傘運動,將近一週年,對抗的雙方,你沒有贏,我沒有輸,太陽雖仍東出,但大家傷痕纍纍,尚未找到治療之方。

22:00 曹先生帶領鳩嗚隊伍起行,沿途不停站,沿着西菜南→亞偕老→彌敦東→豉油街→返回鳩嗚場。遊行人數約40人,場地人數約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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