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臨急參選 終極懶人包














臨急參選 終極懶人包

430-區選
2015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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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區議會選舉截止提及最後一天,據報不少人不恥多區有人自動當選,埋門一腳決定報名參選。這些挑戰者勇氣可嘉,卻可能準備不足。本文旨在為這群臨急抱佛腳的參選人,整理一些區選重要截止日期,及指出一些基本應注意之處,讓候選人及其支持者盡量不要甩轆。
首先來一個bad news。從圖中可見,19號開始已有多項事情到期截止,參選人立即便會忙到爆。當晚在九展會舉行候選人簡介會,並抽出候選人號碼。根據現任區議員所言,他們會一早做好所有宣傳品四寶(即直幡、banner、海報、易拉架)並預留號碼位置,一抽到號碼,翌日便會開機印刷,否則趕不及宣傳用。對於臨時決定報名的候選人,則可能連四寶的設計都未預先做好,必須立即行動、追上進度。
印刷宣傳品
印刷宣傳品方面,《選舉活動指引》有關選舉廣告的部份訂明,候選人須確保在所有印刷選舉廣告,除了獲豁免類別外,必須印上印刷商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印刷日期及印刷數量。不遵守指引要求,即屬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印刷商姓名等亦有格式要求,請讀連結所載指引。
選舉通郵
不少剛決定參選的候選人,可能在此階段仍在策畫具體選舉工程。但以倒數截止的時序看來,今日你可能最應該做的,是立即著手處理你的選舉通郵。
由於臨時決定落區的候選人,一向既無收集當區市民電話的習慣(i.e.儲電話簿),亦與當區法團未必相熟,而且部份私樓根本無法進行洗樓,所以這些候選人根本無可能接觸到當區居民。因此,郵政署提供的免費投寄郵件,便是候選人接觸居民的唯一方法。
選舉通郵的格式(重量、尺吋、如何摺、摺口相隔幾厘米要貼膠紙、是否釘裝)都有超級嚴格的要求,一旦不符合要求,便要打回頭重做重印,可能會令你錯過終極郵遞截止日,抱憾終生,所以都是要非常小心以及盡早做,絕不可掉以輕心。
香港郵政已規定,候選人須於今年11 月9 日(星期一)或之前投寄選舉郵件,過後投寄的話,郵局不保證在投票日前派遞到選民手上。但候選人必需在投寄前最少一個完整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先向郵政署申請書面批准免費投寄選舉郵件樣本,也就是deadline因此推前到11月5日(星期四)。你也必須預留時間,把選舉郵件以 50 或100 封一綑投寄,以便點算,所有郵件又應統一向同一面疊好,而選舉郵件均須附有印刷詳情(印刷人中或英名稱和地址、日期和數量)。
既然咁麻煩,如果你在11月5日截止當日才發現有錯,或者郵政不批准你的印刷品樣式,你便沒有時間重新設計、包裝及到印刷公司印刷,因此這份郵件必須盡早做。筆者向建制及泛民的區議員查詢過,兩者都表示,他們會在不遲於10月26日前印好選舉通郵,以免終極甩轆。
再三重申,這份選舉通郵的要求非常嚴格,除上面所說重量、摺口等基本要求外,地址如何寫、信封口長度、地址欄預留多少位置、字體用什麼顏色,必須印上「選舉郵件」或「選舉廣告」字眼等,全部有訂明要求,總之煩到阿媽都唔認得。候選人及團隊必須仔細閱讀「有關免費投寄選舉郵件的摘要事項」以及完全遵守。
註:如何向郵政署申請書面批准免費投寄:向「投寄選舉郵件郵政局∕派遞局一覽表」所示地點的有關經理(門市業務)提交三份未經封口的選舉郵件樣本,以及一式兩份 「投寄選舉郵件通知書」,以作檢查。
投寄當日(最遲11 月9 日)記得帶同填妥的「投寄選舉郵件聲明書」。
在刊物及傳單中使用與人合照照片
可能被視為引人相信照片中是支持你參選,因此需取得他的「支持同意書」。假如有人要展出一張雨傘運動的群眾照片,理論上需取得相中所有人同意(公職人員除外),而且他們都要簽署「支持同意書」,否則便需打格仔,或者在caption註明他們並不是支持你參選。
政治團體、專業團體、商會或其他組織的宣傳廣告
在選舉期間,甚至之前,任何政治組織、專業團體或商會、業主立案法團、互委會、租戶協會或業主委員會等,透過發布任何物件或材料宣傳他們組織或團體的政綱或服務,而當中提及候選人的姓名或展示其照片或其他資料,無論該候選人是否該組織或團體的幹事或成員,均可能會被視為候選人或代表候選人展出的選舉廣告。廣告的費用會視為候選人或代表候選人招致的選舉開支。因此,為審慎起見,有關的組織或團體應暫停這些宣傳活動。
未經授權招至選舉開支
一些傘後團體或地區支持者必須小心,未經授權而代候選人招至選舉開支屬違規。因此去助選時必須小心,你的助選物品,開支會計入候選人開支之內,分分鐘令他的選舉開支爆標(今屆開支上限是HKD63,100)。
選舉開支是另一樣需要超級小心處理的事情,否則候選人不是被召去廉署飲咖啡,便是被對手煩到一身蟻。
處理好選舉通郵後,便可能開始著手處理其他區內宣傳。以下是一些要點:
在茶餐廳門口貼野:
有關發布選舉廣告的規定
候選人必須在發布選舉廣告後的1個工作天(即公眾假期及星期六以外的任何一天)內,提供每個選舉廣告的文本及與選舉廣告有關的資料/文件,包括發布資料、准許或同意書,供公眾查閱,也就是說,每一款你發過的選舉廣告,都要在發布後一日內交一份給選舉事務處。你必須參閱《選舉活動指引》有關選舉廣告的第六部份「供公眾查閱的文本」,入面刊載有5個遞交文本的方法。
記得申報電話費、上網費
利用網上平台(例如設立個人網頁)發放競選宣傳屬選舉廣告,牽涉的費用(例如設計費用、拍攝短片費用、上網費等)須計算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若支持者未得候選人事前書面授權而為其招致選舉開支,會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若支持者在網站中為抹黑對手而發布關於該候選人的虛假陳述,亦可能觸犯法例。任何人未得候選人的書面授權而為候選人招致選舉開支;或為支持某候選人,而發布關於其他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即屬違法。
有議員就表示,會買張電話卡,報上電話卡的費用便搞掂。(記得keep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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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或其他電子平台:
如候選人選擇上載選舉廣告的電子文本及有關的資料/文件至候選人平台供公眾查閱,則他/她應在發布首個選舉廣告的最少3個工作天(即公眾假期及星期六以外的任何一天)前,向總選舉事務主任提供該平台的電子地址。
有辣有唔辣中央平台:
中央平台方便了候選人上載文件,但也令對手更易睇到你的宣傳品,有辣有唔辣,要自行考慮。
如候選人選擇上載選舉廣告的電子文本及有關的資料/文件至中央平台供公眾查閱,候選人應向總選舉事務主任遞交「中央平台戶口申請表及有關候選人使用中央平台的條款及細則的承諾書」。
候選人會在遞交填妥的申請表及承諾書起計的3個工作天內,從總選舉事務主任取得戶口名稱及登入密碼。
Keep單:
記得keep單,不要在選舉開支上被對手捉到痛腳,或者引來麻煩
向地政申請在選舉正日在政府土地上宣傳
必須在11月11日前向地政申請在選舉正日宣傳用地,否則到時便會被已申請的對手趕走,請參閱地政的「候選人在未撥用政府土地上的公眾地方於選舉期間. 申請暫時佔用土地舉辦競選活動的指引」(sorry,水蛇春咁長),入面訂明候選人可向地政總署轄下的有關分區地政處申請暫時佔用政府土地(包括公用街道、行人路、行人天 行人天 橋、公共自動扶梯系統及行人隧道 公共自動扶梯系統及行人隧道 公共自動扶梯系統及行人隧道 公共自動扶梯系統及行人隧道 )以舉辦競選活動,提交的申請須列明預定使用日期、時間、位置/地點及簡單說明擬訂的設置,供地政處考慮。有些地點的位置可能需較長時間與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諮詢,候選人宜盡早提交申請。
截止索取選民郵寄標籤DVD:
在提交「提名表格」後,但最遲在投票日前3星期,向總選舉事務主任提出在5個工作天內索取一套載有有關選區選民的郵寄標籤及/或載有「候選人郵遞資料系統」的唯讀型數碼多功能光碟(DVD-ROM)的要求(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提出要求時,須一併遞交「使用選民資料承諾書」)
核對選票印稿:
(提名期結束後約14天)核實在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正確無誤。如候選人或選舉代理人未能親自前往核對選票印稿,候選人可以書面授權代表代為核對在選票印稿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
填妥「候選人簡介」電子表格:
(提名期結束後約14天)於選舉事務處指明的限期前,把填妥的「候選人簡介」文字版本的電子表格(在網站提供)電郵至e-intro_to_can@reo.gov.hk ,以供選舉事務處上載至為選舉而設的網站。(如候選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前提交該電腦檔案,在表格上只會印出候選人的姓名及編號,以及在適當位置上印出「候選人並未提供有關資料」的字句。)
收到對家資料:
提名期結束後10天內收到由選舉主任發出的有關該選區其他候選人委任的選舉代理人資料。
通知你禁止拉票區位置:
最遲於投票日前7天收到由選舉主任發出的投票站(包括專用投票站)外所劃定的禁止拉票區和禁止逗留區的範圍的資料。
進入投票站/點票站或選票分流站前:
填妥「保密聲明」(候選人、其選舉代理人、監察投票代理人及監察點票代理人均須作出聲明)。
監察票站:候選人可到投票站及點票站監察,但須攜帶「保密聲明」。
有關投票日及其他票站應注意時宜,稍後再談。
聲明:此文非法律意見,未必詳盡,亦不保證資料完全準確,歡迎更正,只供參考。一般而言候選人應盡早落區,但既然已是臨急參選,候選人及團隊必須仔細閱讀選舉事務處所有有關指引,留意各項截止日期,包括:
候選人須知
內有「區 議 會 一 般 選 舉 候 選 人 應 辦 事 項 備 忘」、「有 關 免 費 投 寄 選 舉 郵 件 的 摘 要 事 項」、「個 人 資 料 私 隱 ︰ 競 選 活 動 指 引」、「在 指 定 展 示 位 置 展 示 選 舉 廣 告 所 須 遵 守 的 條 件」等。
公用表格有晒你要交的表:
選舉活動指引:
必須熟讀,尤其關於選舉開支、申報的部份。
文:臨急抱佛腳小組(Melody, GK,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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