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請12位港大校委辭職





請12位港大校委辭職
王永平 





港大校委會以12票反對、8票贊成,否決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陳文敏是由校長馬斐森做主席,成員包括資深學者的物色委員會推薦。按以往程序,校委會會通過委員會推薦的人選,無需投票。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說這個決定是「以港大的長遠及最大利益為依歸」。這個「假大空」的說法,只有小學程度(毋須具備大學博士學位)的正常人都可以看出其荒謬之處。

首先,假如否決任命的12名委員(其中只有1位是在港大任教)是以港大的長遠和最大利益為依歸,這是否表示贊成任命的8位委員(7位是港大教職員或學生代表)沒有考慮港大的長遠和最大利益,或起碼是考慮得不夠周詳?既然梁主席把決定的依據說得這樣偉大,為甚麼愛港大愛到有權用盡的12位校委不肯公開向港大校友及廣大市民解釋清楚,接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去任命陳文敏會如何損害港大的利益?

其次,在說不出理由的情況下,我們憑甚麼相信否決的決定是基於愛港大,而不是其他原因,例如聽指示?我們沒有證據不等於我們不可以懷疑,特別是這個決定不是港大十位院長早前期望校委會達成的「共識」,而是個「外人多蝦自己人少」的結局。

在很多社會地位及人格操守不比12位否決校委低的校友心中,這批校委的行為已經對港大的院校自主和核心價值造成史無前例的傷害。校內教職員及學生代表的意見被粗暴地否決後,他們一定會對校委會內那12位時時一致投票的校委失去信任,後果當然是嚴重影響港大未來的管治及國際地位。

港大校委是受託人,不是港大的老闆,更不是某權力的奴僕。事到如今,假如這12位校委真的是以港大的長遠、最大以至即時利益著想,他們應該體現真心愛港大的偉大情操,立即辭去校委職位。這樣做會讓校委會有個新班子帶領港大重新上路。假如他們無視校內教職員、學生和校友的不滿,堅持戀棧職位,甚至不惜對著幹,我們便有理由懷疑他們留在校委會不是為了港大的利益,而是有其他我們不會找到證據證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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