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09月15日 後佔中第274天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89天








0915 後佔中第274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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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遺憾「超然論」促澄清 
袁國強:不應斷章取義 特首非「土皇帝」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前排右二)昨晚出席青年聯會新一屆就職典禮時未有回應提問。同場的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前排左一)則說相信張是內地官員,在「特首超然論」的表述上有文化差異。特首梁振英(前排右一)亦有出席活動並致辭,預料他今日召開行政會議前會回應張的言論。(劉焌陶攝)


【明報專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上周六稱特首「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言論惹起反彈,昨日律政司長袁國強、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先後為張的言論「降溫」,強調張並非指特首是「土皇帝」,不可能超乎法律制度或司法制度。大律師公會則發表聲明,指張曉明言論難免被解讀為「凌駕於三權之上」,惹公眾焦慮,對此「深表遺憾」,促張曉明澄清。

張曉明昨晚出席青年聯會就職典禮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公會:法院引「權力分立」判案

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聲明指出,對於張曉明上周六的演講內容表示「深切關注」,認為張對行政、立法、司法關係的論述難免引起社會對法治的關注,對於張指「三權分立」不可能完全適用於香港,只有參考和借鑑作用,大律師公會認為其說法或會令人解讀為「包含否定三權分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框架下的適用性」,但法院在解釋《基本法》條文及判案時,會引用普通法中「權力分立」原則,堅信這法律概念能在基本法下得到充分落實。

對於張曉明指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之上,大律師公會強調特首權力及職能由基本法界定,亦須依照法律規定,合法地履行或行使權力,特首行使權力而作的行為,受司法覆核制衡,不論如何表述特首在香港政治體制中的角色,「亦不能理解為凌駕於香港法律之上」。

袁﹕張有強調特首受司法監管

大律師公會認為張曉明的描述難免令人解讀為特首「凌駕於三權之上」,引起公眾焦慮,對此深感遺憾,促請張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早日澄清,消除香港及國際社會疑慮。
政府官員及建制派巨頭昨日紛紛主動為事件「降溫」。袁國強昨早稱應用客觀、持平態度看張曉明言論,不應斷章取義後無限放大,他認為張的意思並非指特首有任何獨大的權力,張亦強調特首、特區政府受立法、司法監管,故特首沒可能如部分人所指是「土皇帝」,張亦清楚指香港司法獨立。袁強調特首與其他港人一樣要遵守香港法律。

范徐麗泰昨晚出席活動時亦說,在憲制上行政長官是特區首長,代表特區,憲制上的確高過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她認為張曉明演說沒指特首是「土皇帝」,毋須守法。范太說,張曉明所說特首「特別」和「超然」的地位,是文化上差異,張曉明作為內地高官,用字和表述方法和香港慣用的不同,質疑泛民批評張曉明言論前有否看過張的演講全文,形容泛民是「杯弓蛇影」,故要急急駁斥。

范太:「超然」表述是文化差異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人大代表譚惠珠昨早亦主動致電電台節目,指當年寫基本法時沒明確寫「三權分立」。她說張曉明無暗示特首不受法律約束,又指張的說法其實沒新意,只是過去對基本法宣傳不足。






楊堅:反對派極力否定“行政主導”意圖何在?


  9月12日,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辦的紀念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25週年會議上,發表題為《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演講。其中,關於行政長官“‘雙首長’身份和‘雙負責制’使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的説法,遭反對派抨擊。“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之説,被曲解為行政長官如“皇帝”。“行政長官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之説,被污衊成對《基本法》“僭建”。其實,只要不持偏見,認真閲讀張曉明主任演講,就明白反對派是無事生非。

  行政長官法定地位不容置疑

  張曉明明確指出,“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具有雙重身份,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同時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長官不僅僅是行政機關的組成成員,行政長官的權力也不僅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

  反對派的反應在預料之中。正如張曉明主任在演講結尾所説,他是選了“一個有爭議性的議題”談了“同樣可能引起爭議的看法”,他認為“在宣傳推介基本法的過程中,不必迴避爭議。”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基本法》最具爭議性的問題。在法律上,從《基本法》有關條款起草開始至《基本法》頒佈後有關條款如何理解,一直存在着分歧。在實踐上,無論特區成立以來第二屆政府開始試行主要官員政治問責制,還是從第三任行政長官和第四屆立法會開始,關於香港政制發展的程序和內容,一直存在着鬥爭。無論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怎樣説和怎樣做,“拒中抗共”勢力都必定表示反對。

  值得重視的是,這一回,反對派除了老調重彈、堅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是“三權分立”或必須“三權分立”外,特別攻擊行政長官的法定地位。關於“皇帝”和“僭建”的指摘,透露反對派擔心中央加強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力度,這一點,折射“後政改”香港政治形勢。

  從6月18日特區政府關於普選行政長官議案被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否定起,至今約三個月,期間反對派政治團體轉向為即將到來的區議會競選“備戰”。對於香港政治全局的影響,區議會固然不能望立法會之項背,但是今年11月第五屆區議會競選是“後政改”第一場重要政治鬥爭,對於明年9月第六屆立法會競選具有“預演”的意義。所以,各政治力量、政治團體均全力以赴。

  然而,“拒中抗共”勢力爭奪香港管治權的重頭戲依然是行政長官競選。即使反對派政治團體為區議會競選秣馬厲兵,他們的心和眼始終不離現任行政長官如何管治施政、2017年第五任行政長官如何競逐產生。

  温和“泛民”必須展示擔當勇氣

  於是,關於行政長官法定地位的不落俗套的形容,觸動了反對派一直敏感的神經。9月12日李柱銘率先跳出來攻擊張曉明演講是容易理解的,他儼然是反對派在法律上的守護神,卻無視張曉明關於行政長官權責以及關於行政權與立法權相互制約、相互配合,司法獨立的明確闡述,肆意誹謗張曉明所説與“重寫基本法無異”。

  耐人尋味的是,9月14日,“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批評行政長官“超然”論甚為奇怪,質疑“張曉明説法猶如要改寫基本法”,“行不通,會令‘一國兩制’完全崩潰”。

  筆者不懷疑湯家驊探索香港政治第三條路之心願。問題是,他最近表現猶豫。就在9月12日,張曉明主任發表演講同一天,湯家驊出席另一個電台節目時披露,經過連日反覆思量,他考慮找適合人選接替他出任“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解釋,當初成立“民主思路”是希望改善香港政治環境,改善中央與“泛民”關係,但是,實際情形相反,令人覺得他走向建制“投共”,不再是“泛民”一員。他承認初期想法“有些天真”。

  如果“温和泛民”人士真正為香港好,相信香港政治需要第三條路,那麼,就必須展示敢於擔當的勇氣和毅力。患得患失,甚至懼流言或謠言而動搖,豈是從政者應有之風骨?

  湯家驊在9月14日電台節目中批評張曉明主任在中央與“泛民”關係似有少許曙光之際發表“此不符合基本法、不符合‘一國兩制’的説法”,甚至替反對派攻擊張曉明辯解:“出嚟講嘢咁極端嘅時候,唔好怪‘泛民’啲人反應咁大。”看來,湯家驊欲探索第三條路還得從尋找起點開始。

  不是所有表示欲探索香港政治第三條路的“温和泛民”人士都發表了關於張曉明主任演講的意見。我願意向那些保持緘默者表示祝福,願他們已經找到了出發的起點。




大公社評:明確特首角色 加強行政主導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有關行政長官地位超然的講話,繼續在社會上引起熱議;反對派將之大肆歪曲特首為“土皇帝”,一些市民和論者則擔心未來的“司法獨立”是否會動搖……。
  有關反應,恰恰説明,張曉明的講話不僅及時,而且必要。

  在迴歸已經十八年、基本法頒佈已經二十五週年的今天,反對派竟然還可以編造出“梁振英大過法律”這樣荒誕可笑的謠言,一些人還會以為香港一直在奉行“三權分立”,不是正好説明各方對“一國兩制”憲制關係和基本法的認識,確有加強學習和提高的必要嗎?

  換一句話説,如果市民各方能夠對“一國兩制”的憲制關係、對特首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角色和超然地位、對行政主導有更深入和準確的認識,那麼,不僅很多爭拗可以避免,就是特區政府的依法施政、行政立法關係和繁榮安定都必定可以更有效率和更為暢順地進行,整個港人社會才能夠繼續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保障之下發展前進。

  事實是,張曉明的有關講話,一方面在於對基本法頒佈二十五週年作出一個階段性總結,另方面則明顯是針對當前港人社會在落實和執行基本法方面出現的一些偏差而作出,並不是空穴來風或意圖挑起什麼爭論。事實是自梁振英政府上任以來,包括剛結束不久的政改之爭,核心之一,都在於對特首角色和地位的質疑。

  特區政府以至梁振英本人之所以會成為反對派的“眼中釘、肉中刺”,就是因為梁振英堅決按照“一國兩制”履行其憲制角色,堅持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八.三一決定辦事,這就招來了反對派及亂港傳媒的圍攻,指為什麼“討好中央”、“出賣港人”,而這種攻擊的實質,説到底就是要變香港特區為“獨立政治實體”,特首不代表“一國兩制”、不維護國家整體安全、發展與利益,而是要與所謂港人“民意”加在一起對抗中央,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就特首的憲制角色和地位,張曉明在講話中是這麼説的:“行政長官的權力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他所具有的雙首長身份,雙負責制的責任,使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這裏十分重要和最值得關注的一句話是,“特首的權力並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即特首既是特區政府之首、向港人社會負責,同時也是特區之首、向中央負責,而這種“雙首長身份”和“雙責任制”,正正就是“一國兩制”的具體內涵和生動反映,而“雙首長”和“雙責任”都具有明確的中央色彩,特首的法律地位理所當然就是超然於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之上的了,否則“兩雙”又從何談起?

  事實擺在眼前,張曉明的講話,不過就是針對一些人對特首角色的質疑與攻擊,重申“一國兩制”、重申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而已,絕非什麼“撩交嗌”、更非“改變三權分立”,當前特區,不存在什麼分立不分立的問題,而是要進一步落實和貫徹基本法,加強行政主導,加強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配合。

  對此,張曉明在講話中指出:行政管理權相對於立法權處於主導地位,立法會“過度拉布”或“拉布過爛”的現象,已經影響行政主導的有效運作。但他認為,從歷史角度看,這是新政治體制運作初期通常會遇到的,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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