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

09月26日 後佔中第285天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100天





0926 後佔中第285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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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陳文敏不獲委前夕 美國法學泰斗出手示警




港大校委會盛傳下周二(29日)將正式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一職前夕,長年關注中國及東亞各國人權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前副院長孔傑榮(Jerome A. Cohen),與法政匯思成員兼港大校友張語軒(Alvin Y. H. Cheung),今日在《南華早報》聯名發表長篇評論文章,警告港大校委會若再延誤任命陳文敏,形同是對北京誓言支持法治的「嘲弄」(mockery)。

孔傑榮可謂是國際社會第一代的中國法律專家,但同時致力保護中國及東亞各國爭取人權的政治人物。他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任內曾協助中國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入該校升學,他同時也是外交關係協會的兼任資深研究員。他長年不時在《南華早報》發表相關評論文章。


孔傑榮與張語軒的聯名文章直指,陳文敏最終能否如期獲委任,其意義等於是香港能否維持學術自由的「試金石」(litmus test)。文章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保障香港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校長馬斐森亦早表明,想盡快落實委任陳文敏等建構其管理班子。陳文敏本人則更是國際知名的法學學術人員,是全港唯一一位獲大律師公會頒授「榮譽資深大律師」的人士;他堅持捍衞人權及法治根本價值之餘,也能同時與陳弘毅與傅華伶等不同取向的學者於同一學院共事。


文章續稱,撇開陳文敏事件,5名大陸維權律師早前遭北京以「國家安全」理由不准來港參與學術會議等事件,均給北京稱會支持香港法治的立場蒙上陰影;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訪問英美,當地政界領袖有理由要他表達,對有關情況的取態。


另一方面,《信報》政情專欄余錦賢今日亦披露,因應港大校委會早前表明難以遷就,將如期下周二開會討論陳文敏任命,校長馬斐森已積極調動原定外訪行程,爭取參與該日會議。





公民廣場 由學民而起




【明報專訊】「政總東翼前地」規劃上屬「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城規會文件形容為「露天文娛廣場暨公眾休憩用地」。2012年反國教科,學生在這裏絕食,並開始稱為「公民廣場」,其後多次大集會在此發生,包括2013年港視發牌風波12萬人包圍政總等。

2014年反東北撥款包圍立會一役後,行政署宣布為抵禦潛在威脅,於東翼迴旋處與立法會大樓交界設圍欄,工程一拖再拖,致廣場未能開放,直至罷課第5天,由於政府將添馬公園批給廣西社團舉行活動,學生將晚會移師添美道以及立法會露天廣場,最終出現「重奪公民廣場」事件。



藉張曉明言論指不迴避爭議


石永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甚少以個人身份公開評論政事,他落任回復「自由身」後,已不止一次轟港府未有守好香港核心價值。他昨於《香港家書》中,除了抨擊特區政府外,也含蓄地批評內地缺乏資訊自由,又藉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不必迴避爭議,暗示自己無懼批評,也要為港發聲。

早在今年2月石永泰卸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不久,他已斥港府常把「依法」掛在口邊,「係咪你(港府)好有信心個法律一定係歸你邊嘅呢?」之後又批評港府不但沒有捍衞法治和學術自由等港人尊崇的價值,更任由這些價值於不知不覺間流逝。

揶揄內地缺乏資訊自由

他除在《香港家書》中抨擊港府外,也藉該封寫給兩年前向他問路,找現時終審法院大樓上的正義女神泰美斯神像拍照的內地女律師的信,揶揄內地缺乏資訊自由。石在信中表明不會對內地政府監管資訊「說三道四」,但質疑在「真理越辯越明」前提下,若一個人看到事實的正反兩面後才作判斷,「難道不會比一個單方面、只有一個官方的版本更有力、更經得起考驗嗎?」,又說有興趣了解內地人對資訊不完整有何看法,他們是否認為這是常態,故並不在乎?


石永泰自知他針對中港矛盾言論,或引起一些人不滿,所以他又在信末藉張曉明稱不必迴避爭議說法,指自己的「牢騷」或許具爭議,但「議題有爭議性不是壞事,在討論中港矛盾時,我們是不必迴避爭議的」,似暗示明知會觸動建制保守人士神經,也要將自己想法講出來。




石永泰《香港家書》全文




資深大律師、前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中港爭議源自價值觀分歧
在2013年向我問路的內地女律師:

你好!自從2013年年尾那天,你在金鐘碰見我並向我問路,想找蒙着眼的正義女神像拍照,直到現在轉眼間已經差不多兩年。

我在今年初的法律年度開幕典禮儀式的致詞中,亦有提及你問路的事情,所以很多香港人都知道你是誰。昨日9月25號,泰美斯女神所在的大樓正式開幕,成為終審法院的新址,如果你有時間可來香港看看。

在過去的一年,香港其中一個討論得沸沸騰騰的熱點話題,就是香港與內地的價值分歧,無論是法治概念,或是其他的概念。我希望透過這封信跟你分享一下我的看法,拋磚引玉,看看你有甚麼高見。

在過去的一年,香港與內地在法治這個概念上有不少爭拗,很多人包括我在內都已經發表了許多意見,我在這也不再重複。但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是,香港對法治這個概念其實植根已久,亦是行之有效。香港的法治概念可能就是前國家領導人李瑞環,在1995年所指的紫砂茶壺裏面的舊茶垢,是一些歷史悠久但值得保存的東西。

我完全不打算、亦無意去強迫內地完全照搬香港信奉的法治概念,但我始終認為香港以其深厚的法治傳統,絕對有能力、也是絕對願意,幫助內地達致依法治國。我希望從內地派到外地工作的學生和專業人士回國後,能夠真正學到香港和西方在法治概念上的好東西,看看如何應用在內地,完善內地法治。我不想看見的現象,是法治這個崇高的標籤,回到內地後就變成好像成中國傳說中在淮河以南的甜美橘子,一離開了淮河以南的土壤到淮南以北,就變成了又苦又澀的水果,完全變了質,吃不進口裏。我更不希望看見的,是從內地派到外國的學生和專業人士回國後,變成像傳說中的原始部族派到外國生活和學習的子女,回到部族後跟父親說:我現在懂得文明的生活了!吃人前要煮熟,並以刀叉進食。

除了法治概念外,其他很多方面中國內地與香港都有大量的分歧。很多時我們聽見有些在香港或外國讀書的內地的大學生,會跟一些香港人或是外國人爭論得面紅耳赤,原因是香港或外國很多人對內地事實的認知,原來跟他們自幼聽的完全不同,很多爭拗便由此而起。

我們都知道,在香港和世界各地人們都可以接觸到大量資訊,瀏覽很多網站,但在內地卻不能。當你在內地檢視很多資料和名詞時,經常會彈出一個訊息:「據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部分搜索結果未予顯示」。內地政府當然有自身的法律和理由去監管這一類資訊,我在這裏不會說三道四。但不容爭辯的事實是,在討論香港和國家的事情上,香港人和內地以外的人少不免會接觸到和知道較多資訊。正所謂「真理越辯越明」、「真金不怕洪爐火」,我想請問,如果一個人能夠看到事情的正反兩面,看到事實的正反兩個版本,然後作出的一個判斷,難道不會比一個單方面、只有一個官方的版本更有力、更經得起考驗嗎?

我尤其有興趣的,是想知道內地的一些朋友對資訊不完整有甚麼看法。當然有很多人懂得翻牆,但有更多人並不打算翻牆,看到甚麼就接收甚麼,他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所接觸的資訊並不全面呢?他們知不知道有些東西是自己看不到的?他們有否想過看不到的是甚麼?他們在不在乎?還是認為看不到某些資訊是常態,只不過是我們這些人過份大驚小怪呢?你見多識廣,遊走中港兩地,真的好想聽聽你的意見。

另一個中港分歧的地方就是有關基本價值觀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內地遊客在國外有一些不文明行為,國家也已承認。國家旅遊局採取了很多措施,以抗衡一些內地旅客在外不文明的舉止。習近平主席去年也曾在馬爾代夫說,要好好教育中國的公民,到海外旅遊要講文明。但有時我們會發現一些內地旅客當行為被當地人民批評時,往往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就說,他們之所以被批評,是因為當地人民妒忌他們、仇富,眼紅他們有錢。甚至有人說,若不是我們內地人來買你們的東西,你們早就「玩完」了。這些狂妄的說話,其實真的「笑大人個口」,甚至令人尷尬。

內地遊客到外地購物,真金白銀買來的是服務態度、信譽、品味以及安全感,不是一種施捨。就算說施捨,在中國六十年代最黑暗的日子,甚至華東水災,香港人血濃於水,不計較地捐出大量金錢。沒有人現在會倒過來說「沒有香港人,你們當日點過」?為何內地人會有這樣扭曲的概念,認為「有錢大晒」?這種扭曲的概念在內地是否很普遍呢?主觀願望上我不希望是這樣,但我又留意到很多時國家有些官方的說法,說到內地現在是強國、大國,有自信、有底氣,很多人等着賺中國的錢。會否因為這種語調令部分內地人民過度自信,變成自大,「一朝得志,語無倫次」呢?還是他們吃了陳冠中小說《盛世》裏的一種興奮藥?變得亢奮、感覺良好呢?

很多人都說,我們無需對內地的事情那麼上心,河水不犯井水。我也很想不那麼上心,但客觀事實上我們無法避免。香港就在內地旁邊,每天都有大量的內地人來香港,影響着我們的生活。如果有磨擦和衝突,內地政府、香港政府都叫我們忍,一開口就說我們傷害感情!關於內地事務,我們一開口就說我們指指點點,傷害感情!相反,內地不斷有高官、學者透過不同的渠道,用一些完全不恰當以及家長式的方法,說一些與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格格不入的東西,真的令我們感覺不是太過良好。但可惜,我們香港人有時有一個想法:「即使我們沒有做錯,我們的政府都不『撐』我們!」

所以,對不起!我好像發了很多牢騷,這封也是一封很長的信,甚至可能很具爭議性。但套用張曉明主任最近所說,議題有爭議性不是壞事,在討論中港矛盾時,我們是不必迴避爭議的。我不知道你在內地有沒有機會讀到或聽到這封信,我希望終有一天,所有中國內地與香港的障礙會被消除。香港人說的話、所知道的東西,都會被內地人聽到、知道。

石永泰
2015年9月26日





捍衞司法獨立 轟京官言論違港核心價值 

石永泰:港府不撐港人




【本報訊】接連有京官及內地學者批香港法官及三權分立制度,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及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先後開腔反駁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昨也加入還擊,批評內地高官、學者以家長式口吻,不斷講一些與港人價值觀「格格不入」言論,港府就算明知港人沒有錯,也拒絕撐港人,又質疑內地政府自詡「強國、大國」,令內地人以為「有錢大晒」,變成過度自信,「一朝得志,語無倫次」。記者:呂浩然

石永泰昨在香港電台發表《香港家書》,雖未有點名反駁特首超然論及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等論點,但就藉全國政協前主席李瑞環1995年說的比喻,指香港的法治概念就如紫砂茶壺裏的舊茶垢,「是一些歷史悠久但值得保存的東西」。他又希望內地人在外地工作或求學回國後,「能夠真正學到香港和西方在法治概念上的好東西」,不會回到內地後橘越淮而枳「完全變了質」。


斥兩地政府只叫人忍

石隨即將問題帶到中港矛盾上,直指內地遊客在外國有不文明行為時,竟以「當地人民妒忌他們(內地客)、仇富、眼紅他們有錢」,甚至以「若不是我們內地人來買你們的東西,你們早就『玩完』了」來回應,石認為這種狂妄言論「笑大人個口、令人尷尬」,而這種「有錢大晒」扭曲概念,可能源於有些內地官方常說中國是「強國、大國,有自信、有底氣,很多人等着賺中國的錢」,令部份內地人民「過度自信,變成自大,一朝得志、語無倫次」。

他又不點名批評提出特首超然論的內地高官及學者,以完全不恰當、家長式方法,說一些「與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格格不入的東西」,令港人感覺不太良好之餘,港府就算明知港人沒有做錯,「我們的政府都不撐我們」,面對這些兩地人民磨擦衝突,兩地政府只一面倒要港人忍,「(港人)一開口就說我們指指點點、傷害感情」。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相信,石的言論不單止針對近日京官、學者言論,也由於近年港府很少為港人出頭,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任時不會「盲撐」內地,並會於適當時候說些公道話,令港人覺得「舒服」,反之張曉明發表特首超然論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即刻縮」。

法政匯思成員任建峰認同石的言論,「香港勝在仲有一啲好似石永泰咁樣嘅香港人」,從近日前任和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和馬道立都表態,「法律界今次已經唔再去區分平時嘅左中右,真係好聯手地,連平時好保守嘅律師會都有佢哋嘅關注」。


黃國健:俾人覺得小器

不過,經民聯梁美芬不認為石的言論是衝着京官教訓港人的言論而來,反而覺得石的說法只是善意地道出典型港人心聲,冀內地能加深對香港的了解,故此不是要強迫內地接受香港一套,相信部份內地人會接受其言論,部份則不會。工聯會黃國健質疑石「冇乜必要將呢啲嘢放大去睇、放大嚟講,會俾人覺得石永泰你小唔小器啲呀?小唔小家啲呀?」









傘運一周年

迥異於主權移交前的默然承受,小島在回歸17年以截然不同的面貌再次獲得國際社會的目光,「學生被扣」、「佔領中環」、「雨傘運動」卻都不足以名狀去年9月的大事件。《蘋果日報》回顧這一段由港人親手寫下的歷史片段,記錄在催淚彈下一夜覺醒、拚死抗爭卻發現無功而還,由組織者到參與者,如何在創傷後重新振作的故事。 



七警案346天 拖延檢控逐日數


去年佔領期間,七警涉嫌毆打示威者曾健超(Ken)近四分鐘,暴力程度令人吃驚,然而事隔將近一年,至今卻仍未有人需要為事件負責。346天以來,由報案被冷處理成投訴、認人時疑犯不合作、到律政司至今未決定是否檢控涉案警員,Ken形容「每一個程序都突顯咗更多荒謬」。縱然他對司法制度仍抱有信心,相信法庭可還他公道,「但好無奈嘅係,喺去到法庭門口之前,仲可以有好多行政程序來拖延!」

七警案行政程序拖延一覽:

事發後4天才成功報案

去年10月15日,曾健超涉嫌非法集會及阻差辦公被捕後被打,羈留期間,他要求警方處理打人事件,而警員則提出交由投訴警察課處理。四天後,Ken再往警署報案,希望將事件列作刑事案跟進,但警方卻叫他填寫投訴表格,「宜家講緊係警察犯咗刑事法,唔係希望去進行一個紀律聆訊,唔應該由投訴警察課去處理」,最後他與警方交涉7小時才成功報案。

事發後42天才正式拘捕

早在事發後一天,警方已表示涉案警員被全數停職,然而七警在一個多月後才被捕。

事發後97天才抽驗DNA

事發三個多月,警方才安排Ken提供口腔分泌樣本,與證物上的DNA樣本進行配對。

事發後104天正式認人

Ken今年一月底獲安排到警署認人,他表示其時疑犯有些合上眼、有些低下頭,表現不合作,他亦質疑既然警方已掌握七警資料,沒有需要再認人。

事發後153天才交律政司處理

七警事件後五個多月,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已完成調查,並將個案交由律政司處理。

事發後219天才表示諮詢獨立大律師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五月時指,由於個案敏感,需諮詢獨立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再決定進一步工作。律政司表示,現時仍研究警方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同時考慮外聘獨立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完成有關工作後會盡快向警方提供綜合法律意見。

事發後346天律政司仍未檢控七警

索七警名單擬提私人檢控 「荒謬如古代要撃鼓鳴冤」

三百多天過去,七警案可說是毫無進展。曾健超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涉事警員的名單,讓他可提出私人檢控,討回公道,高院7月批出其司法覆核許可,但他認為負責刑事檢控的律政司沒有就事件為他出頭,情況荒謬落後如古代要擊鼓鳴冤,「政府、律政司、警隊係互相配合,所有嘢放軟手腳,無做應做嘅職責,調返轉係去睇你會唔會去跟進,申索,先去做下一步嘅嘢」。他坦言覺得市民無權無勢,要討回公道的難度很高,但誓要為公義追究到底,「無條件無資格去失望同絕望,唔撐落去就咩都無」。

律師:一年仍未決定檢控是不合理

法政匯思召集人文浩正律師認為,案件發生近一年,律政司仍未決定是否作出檢控是不合理,公眾十分關注此案件,律政司應加快處理。文浩正表示,進行私人檢控的話,控方需要自行調查案件及搜證,然而他們卻沒有權力進行相關工作,因此很難成功,訴訟風險亦十分高,他形容受害人需要扭盡六壬,進行司法覆核及私人檢控來為自己取回公道是十分荒謬。







前線警堅守政治中立



去年雨傘運動,警民關係惡化,過去大半年市民對警隊評分無提升。有前線警務人員認為要改善警民關係,警隊要從根本入手,透過日常警務工作展示優質服務,在處理遊行集會時堅守政治中立,「實際過搞口號式宣傳活動」。

盼改善警民關係

有前線警務人員認為雨傘運動後的警民關係,要劃分日常警務工作及遊行集會兩方面,「日常警務工作嘅警民關係仍然保持良好,同佔中前差別唔大;但遊行集會嘅時候就唔同,有部份示威者以激烈手段挑機,唔遵照原定遊行路線或規則,例如衝出馬路,破壞秩序,又不斷叫囂,甚至辱罵警察,增加前線夥計壓力,令警員好難受」。

提及有民間團體質疑警方在雨傘運動後並無推出具體措施改善警民關係,該前線人員認為要改善警民關係,要從根本入手,「大部份前線夥計都認為要改善警民關係,只需各警務人員透過日常警務工作展示優質服務,就算處理遊行集會,警方只係維持秩序,冇政治目的,令市民體會到警察係為市民服務,實際過搞口號式宣傳活動」。

盧偉聰於今年5月接任警務處處長時曾表示,市民對警隊工作有些誤解,強調會加強溝通,多解釋警隊的行動及決定背後的原因,希望市民多理解及體諒警隊工作,建立彼此互信尊重。而警察公共關係科將於今年底前在社交網站開設專頁,增加與市民尤其年輕人的溝通,聽取市民意見。




記協:警方𠵱家乜都郁咗手先



傘運過後,大決裂的不單是藍絲和黃絲,還有警察與記者關係。記協指自運動期間,不少記者投訴被拉扯記者證、推撞器材,在拍攝警察押解巿民時,更多次被指搶犯、襲警和搶警槍,事後警方毋須為信口雌黃負責任。佔領後,任何大型示威警方鮮再講道理,「乜都郁咗手先」,令關係陷入新低點。

記協執委伍立德早前參與多個記者組織與警方的交流活動,形容2011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是警隊和記者關係開始出現裂縫開始,「以前雙方會據理力爭,幾廿年嚟關係良好,𠵱家就唔同你講,乜都郁咗手先,(警方)好容易動武,佔領之後,無論鳩嗚或大型示威,警察都唔會嘗試同你解釋」。

他早前非正式訪問近30名前線記者,不少人反映佔領期間曾受警方阻撓,被拉扯記者證、推撞鋁梯;約一半受訪者指,在拍攝警察押解社運人士時,被警方指搶犯、襲警和搶警槍,有男攝記被女警警告不可前行拍攝,否則高呼非禮。亦有警員刻意拍攝記者樣貌、記者證,甚至以例行搜查為由,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搜集記者個人資料。

團體促公開守則

有記者反映警員反應過敏,經常使用暴力,對記者存敵視態度;據了解,警方回應指現場情況混亂,無法分辨記者和示威者,警方亦不理解為何記者要走近拍攝,認為阻礙拘捕。截至今年3月,記協向警方轉交23宗個案,其中6宗作刑事調查,當中兩宗已判,其餘未見進一步行動;另7宗轉介投訴課,4宗仍在調查,兩宗無法跟進,一宗當事人主動撤銷投訴。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佔領運動結束近10個月,新任警務處長盧偉聰亦已上場,但警方仍未有具體措施改善警民關係,「仍然唔肯公開使用武力守則,七警案仍未作出檢控」。他認為警方不應以處理罪案心態處理遊行集會,他呼籲警方反思,化解矛盾,「否則只會令前線警員執勤增添困難,警民關係只會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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