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09月30日 後佔中第289天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104天




0930 後佔中第289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
104






陳文敏任港大副校泡湯



香港大學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任命結果揭盅,據悉港大校務委員會以十二票反對,八票支持,正式否決捲入捐款風波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一職,港大校長馬斐森將重組物色委員會再另覓人選。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指出,校委經過詳盡討論後得出結果,強調以港大的長遠及最大利益為依歸。港大學生會對結果表示失望,表明將研究提出司法覆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會後打破校委會保密協議,披露多名校委否決陳文敏任副校長的理據包括「無博士學位」、「學術水平連助理教授都不如」。一直關注事件的區議員陳雲生形容「一早應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因為陳在捐款風波中拒認錯,以其操守不應擔任港大管理層。

港大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任命一波三折,今年初已傳出陳文敏獲物色委員會推薦出任副校長,但隨即爆出捐款風波,校委會要完成調查才討論有關任命,其後又指要「等埋首席副校長」,最終校委會延至昨日開會討論,會前多個團體到場請願,「保衛香港運動」、「愛港之聲」約四十名成員批評,陳文敏未有足夠學術資格,加上有誠信問題,直言不能再讓「政棍」擾亂港大。

12票反對 8票支持

校委會於傍晚正式舉行會議,最終以投暗票方式表決任命,身兼副校長物色委員會主席的馬斐森從外地趕及回港投票,梁智鴻則無投票,據悉最終有十二人反對由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八人支持,有關任命以四票之差被否決。馬斐森在會後指各校委在會議上有激烈的討論,各人對港大「最佳利益」的定義有不同意見,他尊重校委會的決定。

學生會毀協議洩露理據

早前因學生衝入校委會會場受傷的盧寵茂則指,陳文敏的學術水平連助理教授都不如,又提及自己當日受傷後,陳文敏未有慰問他;嶺大前校長陳坤耀亦指陳文敏鮮有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質疑其學歷不及其他大學副校;廖長江則引述網上搜尋結果,指陳文敏的學術文章,在過去五年只曾被搜尋四次。

馮敬恩其後又引述三名校委紀文鳳、梁高美懿和洪丕正的意見指出,陳文敏在未有任命前,就公開自己是唯一候選人,操守有問題,其中紀文鳳和梁高美懿直言從大公司招聘人才的角度,如果應徵者獲聘前高調表露身份,不會獲得聘任;王䓪鳴則認為陳文敏任副校將令港大進一步分裂。馮敬恩承認自己違反校委會的保密協議,他會承擔責任。

有校委指記憶所及,從來沒有由物色委員會提名的管理層人選被校委會否決,又形容今次要投票表決是非常罕見。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形容,昨日是港大成立逾百年以來最悲痛的一日,認為今次否決任命明顯存在政治原因。







【港大學生會會長爆陳文敏被否決理由:無博士學位 受傷不慰問】
http://bit.ly/1Vown5g
【馮敬恩爆荒誕否決理由 或被踢出校委會】
http://bit.ly/1KII0Bh
【陳文敏:仍須努力維護學術自由】
http://bit.ly/1KI9B5s
【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副校】
http://bit.ly/1FzTE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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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唯一 一位名譽資深大律師

《法律執業者條例》(香港法例第159章)第31A(4)(a)條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在諮詢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之後,對任何於香港其中一間大學的法律學院或學系任教、而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授予「名譽資深大律師 (Honorary Senior Counsel)」的稱銜以作表揚。

現時香港已有近百資深大律師,但當中只有一人,是按上文所述通過其大學法學院教學成就,而獲得名譽資深大律師稱號的,亦是歷來至今唯一一位。

他,就是今日被多名港大校務委員以學術資格不足、以至「沒有安慰我」等諸般理由,否決出任港大副校長的前港大法學院院長陳文敏名譽資深大律師。














陳文敏不讀博士 背後有重要原因


港大校委會昨日否決任命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據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披露,會上多名親建制校委,均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學術成就不符標準,故沒有出任副校長的資格。

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原來背後有個重要原因。根據《壹週刊》在2003年為陳文敏所做,題為〈力挽狂瀾 陳文敏〉的專訪,他透露自己在八八年(任教港大三年後)曾赴LSE(倫大)讀博士。兩年後港大的進修假期完結,論文導師又被委任為海牙國際法庭法官,他若要繼續博士研究,要轉投另一導師,難免要用更長時間。陳文敏當時向記者說,「回到香港,遇上回歸前種種迫切的課題。我與其在極其狹窄與學術的題目上花時間,不如就社會上的法律問題撰文。說到底,當你事業到達某一階段,一個博士學位已不算什麼。再去追逐,那只是一個滿足自己的奢侈品。」他說,那不算遺憾,只是人生不同階段的不同追求而已。

謎米記者粗略在google搜索,已找到以下七項陳文敏或寫或編,由1987年開始回歸前後關於香港前途的法律著作,現列如下:

1987 陳弘毅、陳文敏編《人權與法治——香港過渡期的挑戰》

1990 陳文敏《人權在香港》

1995 梁偉賢、陳文敏編 《傳播法新論》〈傳播法的基本理念──普通法的精神、人權法案與新聞自由〉

1997 “The Jurisdiction and Legality of the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Hong Kong Journal 27:374

1999陳弘毅、陳文敏、李雪菁、鍾建華、李亞虹編《香港法概論》

 1999 “A Search for Idnetity: Legal Development since 1st July, 1997.”in Hong Kong in China: The Challenge of Transition, Wang, Gungwu and Wong, John, eds.

2000 “Judicial Independence: A Reply to the Comments of the Mainland Legal Experts on the Constitutional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in Hong Kong ‘s Constitutional Debate: Conflict over Interpretation, Chan Johannes, Fu Hualing and Ghai, Yash eds.

專欄作家健吾評道,「原來是這樣。最後變成了人家傷害自己的罪名。你說,這個香港是不是很有趣?」

另外有律師亦指出,隨便在法學生和律師專用的搜尋引擎westlaw搜尋「陳文敏」,已有34宗法律案件結果,包括打上終院勝訴的孔允明案。該律師嘲,「google scholar,你搵啱個search engine門口入你先好講啦,等於醫生有pubmed,唔好再咁白癡好唔好!」





龐永欣: 談博士(兼論陳文敏的學歷)

 港大「等埋首副」風波中,對陳文敏攻擊之一是他不是「博士」,因此認為他的學術地位不足出任港大副校長。

 所謂博士,一般是指「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簡寫Ph.D.)。要完成這學位,須在某學術領域內(不必是哲學)做原創研究(original research),呈交論文,經校內外委員評審合格方可。大學也有非Ph.D.的博士課程(如教育博士Ed.D.、工管博士DBA),並不要求原創研究,學生只要完成學分課程,做點研究工作,再寫篇論文即可畢業。

 在英國讀法律,畢業時學位是「法律學士」(L.L.B.);在美國讀法律,先要完成一個學士學位,才能上法律學院,畢業時學位叫Juris Doctor(簡寫 J.D.),其中雖有 Doctor 一字,但並不能稱作「博士」。

 英美大學的法律學院,一般重點並不在於原創研究,而是專業實踐(professional practice),故很少開設「法律博士」(Ph.D. in Law)課程,偶有頒發 Doctor of Laws(LL.D.)學位,亦只屬榮譽銜,頒予捐款人或有成就者。正由於此,著名的美國大學如哈佛、紐約、史丹福,法律學院院長也只是J.D.(耶魯的法律院長縱是博士,但其博士是歷史而非法律)。沒有博士學位,並不妨礙他們升任教授、法律學術期刊的編輯,甚至總統顧問。也從未聽過這些院長因非「博士」而被評為不稱職或缺乏領導地位。

 一般人認識的學位階梯是:學士、碩士、博士,這並沒有錯,但不同領域對學術地位的評審亦有所不同,不可一概而言。陳文敏曾獲頒「名譽資深大律師」殊榮,至今還未有第二人,足以說明他的地位和貢獻,攻擊他的人還祈仰觀俯察!



馬斐森《路透》訪問:副校風波不排除北京發功




港大校委會昨天否決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擔任副校長的任命。據路透社報道,港大校長馬斐森校委會表決前接受訪問,他相信,他以及其他支持陳文敏人士面對的壓力,是有人在背後策劃(orchestrated)。他舉例指出,他自己部分被盜取的電郵內容,在親北京報章刊出,他不能排除背後發功的是北京。

他續指大學應為言論及表達自由的象徵,能容納各種不同的意見及對社會有正面影響:

”Universities regard themselves as paragons of free speech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a place where different views can be celebrated and used to the advantage of society” (馬斐森)


而他作為校長及其他教職員的職責,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do our damnedest)去捍衞這些原則:

" I think my job and the job of our colleagues is to do our damnedest to see those principles protected" (馬斐森)

報道又引述港大一名不願具名的西方學者指出,反對陳文敏任命的連串行動為所有敢於發聲及活躍政治的人製造恐懼,這陣反對浪潮遠比他想像中發展得快。




本科生代表馮敬恩披會議內容



【學苑專訊】2120 港大學生會會長、校務委員會本科代表生馮敬恩及學生會內務副會長何珈彥正於舉行記者會。何指對校委會的決定感到非常失望。何表示,將要求校委會主席交代否決理由,公開與同學對談及接受其質詢,而學生會亦將推動大學條例修例的事宜,期望增加校內人士的比例,阻止學生會被校外人士把持。另外,學生會亦將尋求司法覆核。

馮敬恩表示,校委會以8票贊成、12票反對,否決副校長(人力資源)的任命,而陳文敏是該職位的唯一候選人。馮進而披露會議內容【註】,指李國章質疑陳文敏並無博士學位;另一名校務委會盧寵茂則指,陳在他倒地疑似受傷後並無對他作出慰問,質疑陳沒有能力擔任副校長的職位。馮最後表示,如其舉動並認為違反「保密慣例」,他願意接受批評並感抱歉,但為確保師生與校友的知情權不得不下此法。

馮在宣讀聲明後離開,並無接受傳媒提問。

【註】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科代表生馮敬恩就九 · 二九校委會會議之個人聲明

各位港大師生校友,本人身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將就今日校務委員會所處理的事宜有所交代。

今日校務委員會違反以往慣例,未有尊重物色委員會建議,最終以八票贊成、十二票反對否決副校長﹙人力資源﹚的任命,而該人選則為陳文敏教授。

會上,李國章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故沒有資格擔任副校長,更質疑為何部份政黨會如此支持陳文敏。李國章又指陳文敏當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只因他是好人﹙Nice Guy﹚,並非靠其學術成就。

另外,紀文鳳、梁高美懿及洪丕正又因陳文敏在未任命前就公開提及自己是唯一侯候選人,故認為陳文敏的操守﹙Integrity﹚有問題。紀文鳳及梁高美懿更指從大公司高層招聘的角度,指若有應徵者在獲聘前如此高調表露身份,必不會錄用。

陳坤耀又引述自己的資料搜集,指陳文敏鮮有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或成為學術文章的主要作者,又質疑其資歷不及其他副校長,又指陳文敏本人連博士學位亦沒有,怎會有資格處理有博士學位人士的應徵。盧寵茂指陳文敏學術水平不合乎標準,又指其研究成績連助理教授亦不如,又指責陳文敏沒有在其跌到後致以慰問﹙show sympathy﹚。廖長江引述在Google Scholar搜尋結果,指陳文敏的文章在過去五年只被搜尋過四次。

王䓪鳴指陳文敏擔任副校長會令香港大學進一步分裂。

根據席間不同校務委員的發言,很有理由相信除了馬斐森校長、郭新教授、袁國勇醫生、張祺忠博士、吳國恩先生及研究生代表Mr. Aloysius Wilfred Raj Arokiaraj、本人,以及另外一名校務委員投贊成票之外,其他都是投反對票,而歷史必會記住他們。

各位港大師生校友,校委會在組成上以校外人士為主,當中少數具民意授權,致使「等埋首副」荒誕理據橫行。我校現正處於危機之中,校內人士於校委會中,根本無法作出改變。我懇請同學與我們在校委會主席換屆,以及長遠修改香港大學條例等議題上,與我們並肩而行。

最後,在過去半載,校委會屢次以「保密慣例」及「集體決定」為由,封鎖資訊,以致眾外真正關心香港大學的師生校友猶如蒙在鼓裡。為確保師生校友的知情權,我不得不如此行。如果此舉被認為違反「保密慣例」,我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不過,我由衷希望校委會能開誠佈公,接受師生校友之監察,以致未來不必再訴諸同樣的行為,以確保各位的知情權。

謝謝。



馮敬恩不辭職 保密守則未提處分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委兼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昨違反保密守則,召開記者會公開其他校委在會上的言論,他稱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但希望日後校委可開誠布公地披露會上內容,接受師生及校友監察。有熟悉校委會運作人士向本報稱,校委均已簽署的保密守則,並沒提及違反守則會被剝奪校委身分;學生會內務副會長何珈彥則坦言,校委可能亦有權動議罷免馮敬恩,但引述馮稱不會道歉或辭職。

未曾有校委被剝奪身分

現時馮敬恩是以「本科生代表」身分成為校委,任期1年,至明年5月2日。分別有熟悉港大事務人士表示,據其理解,過去未曾有剝奪校委身分的情况,除非當事人辭職,據遴選學生校委代表的機制,普通學生亦可參選,但一般而言學生會會長獲選的機會較大,因為已有一定同學支持他。

倘遭罷免 仍有權再入選校委

何珈彥說,不會斷言隸屬校委會的紀律委員會有沒有權力控告馮敬恩泄密,但預料不會有「超級大的後果」;若校委會通過罷免馮敬恩,他仍有可能再次藉選舉進入校委,除非校委成員大比數贊成馮永遠不能成為校委。

本報早前報道,在8月校委會議上,主席梁智鴻出示一份《學苑》即時新聞報道,指有校委引用該報道內容指控馮敬恩泄密,校委會最終要求馮書面回應指控。







大狀義助馮敬恩:公眾利益凌駕保密責任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周二召開記者會,公開其他校委在會上的言論,違反保密守則。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郭榮鏗昨指出,普通法有案例指公眾知情權可凌駕保密責任,已有大律師為馮敬恩提供法律意見。該名拒絕公開姓名的大律師稱,校委守則要求校委問責及開誠布公等,若涉及公眾利益,守則凌駕於保密責任之上。

指校委守則列明須開誠布公

該大律師表示,馮一直有向她及另一大律師諮詢法律意見,會盡力提供協助。她認為,校委會利用公帑履行公職,故有責任向公眾交代其決定及原因,又指港大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for Members of the Council(校務委員的指引及行事守則)中的Seven Principles of Public Life(履行公職的七大原則),包括中立、問責及開誠布公,三者都指出要盡量公開及向公眾交代,餘下原則為不自私、有誠信、誠實、有領導能力。守則亦提及要讓公眾確認校委都是公正行事,該大律師認為,要證明自己公正行事,就是要向公眾交代。

梁智鴻重申保密守則必須

她續說,雖然守則也有提及校委要遵守保密協議,但若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基於校委會是行使公職,而非私人機構,故須先恪守七大原則,這是凌駕於保密責任之上。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日重申,若校委要無拘無束地發表意見,必須有很清楚的保密守則,否則議會不能運作。





【學聯就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之聲明】

在今天晚上,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於校委會會議完結後宣布,陳文敏將不獲任命為港大副校長,並因「保密條款(confidentiality terms)」,拒絕披露任何具體理由。

自去年十一月起,傳出陳文敏將出任港大副校長(人力及資源)以來,一眾左報隨即對陳文敏不斷攻擊。其後有眾多消息指,梁振英及行會成員曾要求港大校委阻止陳文敏上任港大副校長。六月尾,港大校委會竟以「等待新任首席副校為由」,此等荒謬理由拖延通過任命。及後港大學生會發起過百位同學包圍校委會,要求各委員堅守學術自主,立即委任陳文敏。港大畢業生議會中,於近萬名參與投票的港大畢業生,有過八成人要求港大校委會確認陳文敏的提名。

按照大學慣例,物色委員會既以其學術專業甄選陳文敏為港大副校長候選人,校委會如無具體學術理由,絕不可能否決由物色委員會提名之候選人。而港大校委會在以「等埋首副」此等荒謬理由不斷拖延任命,終在今晚,更決定無視物色委員會之學術決定,無視七千多名港大畢業生的意見及無視港大學生的強烈訴求,否決對陳文敏作出任命。此舉等同向我等學子公佈,港共政權現已明目張膽入侵香港高等教育界,政治打壓學術已為既定事實。學子此刻必須認清現況,為守護院校自主而戰!

殖民惡法 扼殺自主

香港高等教育界,向來為香港民主運動中的重要陣地。故此梁振英政權一直視高等教育界為眼中釘,不斷安插其黨羽於不同高等院校中身居要職,務求全面滲透高等教育界。僅僅一年間,先後肆用其校監職權,委任「梁粉」廖長城為科大校董會主席、「學界沙皇」李國章為港大校委。時常形容學生為「紅衛兵」的李國章亦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他不但於港大學生會包圍校委會後指港大學生為「虐老」,據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的個人聲明,有理由相信李國章亦於今晚反對陳文敏出任港大副校長。盛傳李國章會年尾更會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振英借李國章之手「接管」香港大學之心,昭然若揭。

除李國章外,港大校委會尚有六名委員由梁振英直接委任,包括紀文鳳、梁高美懿、洪丕正、劉麥嘉軒、廖長江及主席梁智鴻。上述七人中,除主席梁智鴻及劉麥嘉軒外均被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於其個人聲明中引述發言,全部反對陳文敏出任港大副校長,使最終任命議案以十二比八票被否決。由此可見,在現存畸型的校委會組成下,梁振英得以安插大量黨羽為校委會委員,從而左右香港大學之一切人事任命、行政安排甚至教學方針。梁振英以其校監地位「超然」於香港大學任何一人,扼殺大學內員生的權力。堂堂的大學校委會,至今已徹底等同於梁振英一人之朝廷,大學中的持份者,包括學生、教師及畢業生,亦等同於梁振英一人之附庸。如此殖民制度,一天尚未廢除,仍然是對大學精神的侮辱。

民主修例 守護自主

歷時近一年的港大副校長事件,不單對陳文敏個人造成莫大傷害,亦能香港院校自主、學術自由敲響最嚴厲的警鐘。香港學子必須團結一致,為院校自主而迎戰。一方面追究於今天晚上投下否決一票,自甘淪為學界叛徒的港大校委責任,另一方面應繼續推動修改大學條例,徹底廢除校監於各大專院校校董會或校委會之超然特權,將大學管治權重新歸於院校自主之中,以學術自由為首要目的,抗拒大專院校淪為港共政權的操控之中。學聯將於年內積極推動學界公投,要求修改大學條例,務求凝聚學生力量,全力保衛院校自主,向梁振英政權作出反撲。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校委再委成員 重新物色副校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不獲任命副校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日稱,會由新的物色委員會重新尋覓副校人選。據了解,新的物色委員會成員將會由校委會任命。另外,據了解,曾聯署反佔中的港大前副校長楊紫芝昨獲薦加入校委會;畢業生議會副主席潘燊昌亦獲薦出任校委,卻以事忙為由拒絕加入校委會。

港大校長馬斐森昨稱,對物色到好的副校長候選人感到有信心和自在(comfortable),但不會為物色新候選人設時間限制,因為人人皆知要經過長時間才可達成。

前副校楊紫芝獲薦入校委

校委會本有兩個空缺,屬於由校委會推薦的成員。據悉校委會昨通過由楊紫芝填補其中一個空缺。曾任港大醫學院院長的她,曾聯同500多名醫生聯署反佔中,指佔領推崇違法抗命,侵蝕香港核心價值。

校委會原本推薦潘燊昌填補另一空缺,他是港大教研發展基金副主席、理大司庫等,現任恒生保險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但據悉他已經以事忙為由,向校委會表明拒絕擔任校委。



校友燭光哀悼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友昨晚自發在港大中山廣場梯級上燃點燭光,哀悼校委會否決委任副校長,指是「無理決定」。約20名港大校友出席,包括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公民黨成員陳淑莊和余若薇、教協理事張銳輝等。他們約於10時開始燭光靜坐,幾名校友發言後,約於11時離去。




國際權威學者撰文撐陳文敏


【本報訊】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遭多名校委批評其學術成就不符標準,不夠資格擔任副校長。然而昨天同時有多名國際知名學者撰文,稱讚陳文敏擁國際學術地位,其中中國法律專家、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預言,否決陳的任命將為本港學術地位帶來隱憂。

憂否決任命損港學術地位

中國法律專家、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昨在《明報》撰文,形容陳是國際知名法律學者。陳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時促進中港學術交流,開辦各種法律課程培訓中國法官及政府官員。

孔指陳遭中共《人民日報》等喉舌抹黑,若否決其任命將為政治干預大學自主立下危險先例,更為香港作為中國問題研究的國際學術樞紐地位帶來隱憂,「中國政府在國內和海外一直宣稱要推進依法治國,但港大事件卻讓這個承諾蒙上陰影」。

國際憲法協會榮休會長、澳洲墨爾本大學榮休教授Cheryl Saunders也在《信報》英文網站撰文,讚陳任院長時成就出眾,兼顧院長工作,也在香港及國際上保持學術地位,其近年關於香港憲法的著作都被該界別學者視為可靠的首要參考資料。

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曾與Cheryl Saunders合著論文。任今次協助聯繫Saunders撰寫上述文章,對方一口答應,「論國際江湖地位,佢高過陳文敏好多。佢已經上咗神枱,唔需要賣任何人嘅賬」。他形容Saunders學術地位在澳洲屬國寶級,是該國最著名的憲法學者,「個個話陳文敏唔夠班、research唔好,你睇呢篇嘢好清楚,佢都話陳文敏係掂」。此外,校委會昨討論兩名委員增補事宜,醫學院榮休教授楊紫芝答應加入校委會,但另一獲邀的港大基金副主席潘燊昌則以未能抽空為由婉拒邀請。



陳文敏教授的最新回應

對於本人的任命,校委會經已作出決定,這屬於校委會的職權,我不宜再作評論。

過去十個多月並不是一段容易的日子,我衷心感謝家人和很多朋友的支持、鼓勵和信任,陪我走過這段風雨飄搖的旅程。就如我之前多次強調,這次任命並非我個人得失的問題,而是關乎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港大能擠身世界前列,亦正因我們堅持這些價值和自由。


我希望所有關心港大的朋友不會因今次事件而氣餒,港大校友走在一起,無懼風雨地作出了最清楚的訊息,這已足夠值得我們自豪。這不是一場勝負之爭,而是對價值、信念、堅持和承擔的挑戰。任命一事總算告一段落,但這次事件亦同時展示,在未來的日子裡,維護學術自由和大學自主仍須大家努力。






多番獨家揭陳文敏 本報彰公義
香港文匯報

陳文敏獲薦任香港大學副校長的提案,由於不符合港大長遠及最大利益被多數否決,據悉校委認為陳文敏學術不符水平、莫名得到大量參與「佔領」的反對派政黨支持及操守有問題等。事實上,在最早傳出支持違法「佔領」的陳文敏有可能擔任港大副校長的消息後,香港文匯報已發現有關問題,並經過多番調查,以一系列獨家報道方式,揭發陳文敏在學術及操守等方面的種種問題,以及他的一班「助選團」如何不擇手段希望將其推上能左右港大教員任命的副校長一職 ,維護彰顯公義,引起了香港社會廣泛重視和討論。

捲入戴耀廷秘捐搞「佔中」

本報去年10月報道,一名自稱「一個愛大學的學者」在網上爆料稱,大搞「佔中」的戴耀廷收受了逾百萬元的匿名捐款。雖然款項來歷不明,但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就「欣然」接受了其中一筆30萬元捐款,「用作支持舉辦有關政制發展及法治教育會議及研討會。」揭發了陳文敏可能操守有問題。今年,校委會委託進行的調查中,也批評陳在是次事件中,「不符預期標準。」

去年11月,本報獨家報道陳文敏獲薦為港大副校長人選的消息,並採訪了知情人士,得知不少校內人士都質疑陳文敏身為法律教授,竟支持違法「佔領」,在擔任法律學院院長時,涉對該學院的副教授戴耀廷荒廢教學而去搞違法「佔中」行動不聞不問,甚至「包庇」戴耀廷花大量時間處理「佔中」事務,對戴無法履行副教授的工作一直放任自流。有關報道也引起了不少關注。

院長任內法學院成績下滑

今年1月底,教資會公佈8大院校的「研究評審工作(RAE)2014」結果,香港文匯報在報告發表前獨家披露了報告內容,發現在陳文敏任院長的「英明領導」下,港大法律學院研究成績未如理想,獲國際4星及3星級的比率僅得46%,被成立只十年的中大法律學院遠遠拋離,僅與英國「三四流」大學法律學院相若。

其後,本報獨家披露了港大法律學院三名最頂尖的講座教授中,有兩人在今年離任,顯示學院的學術水平面臨嚴峻挑戰。有關報道向公眾揭示了陳文敏在學術水平方面實有不足。

港大有意收受索羅斯捐款

在陳文敏「秘密捐款」事件調查期間,本報再獨家報道港大有意收受被指為各地「顏色革命」幕後黑手的索羅斯的捐款,帶出作為大學的政治中立及對問題捐款的重要警惕。
近日,香港文匯報獨家報道了陳文敏早在兩年多前曾角逐港大另一副校長職位,其時上述多宗醜聞未有出現或未被揭發,但仍然落選,可見他本身根本「未夠班」升任副校長職位。上星期,本報又再獨家報道由一班政客牽頭的「校友關注組」,更直接向多名校委施壓,語帶恐嚇地指如不通過陳文敏任命,就要背負「政治罪名」,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憂慮,擔心是政治干預學術的開端。 ■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子優




陳文敏「五宗罪」
香港文匯報


罪狀一︰在「秘密捐款」問題上被批表現「不符預期標準」

陳文敏去年10月被揭牽涉「秘密捐款」問題,收受了「佔中」搞手、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轉手的30萬元匿名捐款,因未有就捐款人問題主動向校方交代,被批評表現「不符預期標準」

罪狀二︰任內令法律學院「降級」

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RAE)顯示,在陳文敏的領導下,港大法律學院獲評3星、4星的研究比率僅得46%,被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64%大幅拋離18個百分點

罪狀三︰就遴選副校長一事通過傳媒不斷發放對自己有利的「一面之詞」

陳文敏2013年競選副校長(行政)一職時一直不評論事件,但今次卻自己向媒體稱獲遴選委員會推薦

罪狀四︰批評學校委任程序,企圖施壓

陳文敏2013年競選副校長(行政)一職時稱絕對尊重學校決定,今番卻多次公開轟校方未有委任相關職位人選是受到「政治干預」,並批評委任制度「禮崩樂壞」,多次向校方施加壓力

罪狀五︰不主動澄清不實傳言,任由「打壓」一說發酵

陳文敏學生、前《明報》總編輯劉進圖多次就陳文敏遴選副校長一事撰文,聲稱「遴選委員會早已推薦人選」、「李國章委託中間人游說陳文敏辭任」等說法,事後都被一一否認,陳文敏明知事件不實,並無即時澄清,任由流言發酵



大公社評:否決陳文敏任命 大學自主得保持
(本文為大公報社評)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出席委員以十二票對八票,否決了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

  港大校委會的這一決定,是明智務實和符合港大全體師生利益的。不能想像,如陳文敏這樣一個“不學有術”之人:既無博士學位、亦無學術建樹,十年院長任內港大法律學院國際學術評分不斷下降,又怎能肩負起管理全校學術與人事資源的副校重責?

  而學術能力差強人意,倒還罷了,但陳文敏卻是治學無力亂港有方,在他“領導”之下,港大法律學院出了一個戴耀廷,聯同中大陳健民及牧師朱耀明,號稱“佔中三子”,在去年今日發起了一場震撼全港的“佔中”活動,出現了以暴力對抗“一國兩制”、對抗中央的亂局;而與此同時,大筆來歷不明的“政治黑金”流入港大校園,進行“佔中”民調和“法律支援”……。

  所有這一切,當時作為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能説不知情、無参與?還是他根本就是這一場“佔中”惡禍的“總導演”?事實是,沒有當時作為院長、教授的陳文敏撐腰,戴耀廷可以在幾乎長達十八個月的時間裏不務正業、上竄下跳,先是在報上公開撰文發起“佔中”,提出要在香港核心地帶、金融中心命脈所在的中環進行佔領,繼而又就所謂的“公民提名”進行“全民電子公投”,還有什麼“先導班”、“集思營”,然後就是去年九月二十八日添美道講台上的揮拳狂吼“我宣佈佔中開始”,沒有陳文敏,戴耀廷可以如此肆無忌憚,日日不講課而在指揮“佔中”?

  事實是,長達七十九天的違法“佔中”,一場迴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對抗,站在台前的是什麼“三子”和“雙學”,但陳文敏這位表面低調的“學者”絕對“功不可沒”。一些市民可能不“識貨”,但美英傳媒是“懂”的,反對派頭子李柱銘、黎智英、陳方安生、陳日君更是“懂”的,外媒訪“佔中”訪的是陳文敏,建制罵戴耀廷“無所謂”,但罵到陳文敏頭上,“大狀”、陳太及“蘋果日報”必跳出來大力反駁。

  事情確實就是如此,“佔中”有功、亂港得力,尊貴的港大副校長職位成了他們眼中“論功行賞”的“獎品”;為了拿到這一份“大獎”,陳文敏本人“削尖了腦袋”,不惜違規搶先公佈“好消息”,宣佈自己是“唯一候選人”,以期造成既成事實,如有人反對任命就是“干預大學校政”;李、陳及“公民黨”一夥全力配合,以維護“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為名,鼓動港大學生會衝擊會場,發動校友開大會、登廣告,向校委會全面施壓,非要任命陳文敏不可,還企圖藉此動搖特首出任大學校監的慣例。而為了危言聳聽、搞亂人心,他們捏造了“特首施壓”、“西環干預”的謠言,其實“干預”的不是別人,正正就是他們自己。

  港大校委會無懼壓力、按規程辦事,最終否決了陳文敏的副校任命,不僅有力維護了大學自主,同時也維護了這所百年名校“明德格物”的聲譽。大學不可引入政治抗爭、更不可被利用作為抗中亂港和違法暴力的“根據地”。陳文敏副校長任命已被否決,港大全體教職員工和師生校友,今後更要提高警覺、愛港愛校,站在全體市民利益立場上,反對干預,維護真正的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

  




有眼不識校委 校友都當「外人」
香港文匯報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昨晚在記者會上聲稱,「校委會在組成上以校外人士為主」。然而,據目前的校委會組成,除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外,20名校委中最少有12人是校內人士或港大畢業生,與港大有直接關係。有學界人士指出,這些校委在社會上均擔當要職,全是獨當一面的港大校友,有權利及責任為港大發聲,又揶揄身為校委之一的馮敬恩對校委會沒有充分認識,需要惡補校委會成員背景等基本資料。

馮敬恩在昨晚記者會上發表的聲明中,聲稱「校委會在組成上以校外人士為主,當中少數具民意授權,致使『等埋首副』荒誕理據橫行」,又稱「我校現正處於危機之中,校內人士於校委會中,根本無法作出改變。我懇請同學與我們在校委會主席換屆,以及長遠修改香港大學條例等議題上,與我們並肩而行」。

此聲明將大部分校委會成員均打成「校外人」,更借機稱要為此修改大學條例。不過,本報記者翻查記錄,發現馮敬恩口中的「外人」,很多均是港大畢業生,對港大有極深厚的感情,包括1978年畢業於港大經濟學學士的梁高美懿,而紀文鳳、陳坤耀及王䓪鳴等都畢業自港大。

馮敬恩被譏「要惡補校委資料」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指出,這些校委在社會上均擔當要職,全是獨當一面的港大校友,有權利及責任為港大發聲。撇除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後,20名校委中,連同8名校委會校內成員及至少4名港大畢業生,已有12名校委與港大有直接關係,並非馮敬恩聲稱以「校外人士為主」。他又揶揄馮敬恩,身為校委卻對校委會組成一知半解,需要惡補校委會成員背景等基本資料。 ■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子優




梁智鴻譴責馮違保密協議研懲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周子優)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昨晚在記者會,公然破壞校委會保密協議,詳細講述了不同校委對任命陳文敏的意見,洩露會議內容。政界人士批評,馮敬恩此舉反映此人毫無道德操守,港大應調查事件並予以嚴懲。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凌晨發表聲明,譴責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

根據港大校委守則規定,校委會委員絕對應將(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to)校委會議程、輔助文件及會議記錄保密;會議上任何事務的討論及審議概屬秘密,校委會若有需要向公眾公佈有關決定,一般由校委會主席擔任發言人,或委派另一名校方代表負責;除非得到校委會或主席批准,其他委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會議資料。

不過,在昨晚舉行的記者會,馮敬恩不但在傳媒鏡頭前披露校委會以8票贊成、12票反對及1票棄權,否決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的任命,更逐個引述會議期間支持和反對任命的校委的發言內容。在說完投支持的校委時,他威脅稱:「其他都是投反對票,而歷史必會記住他們!」

他其後又試圖為自己開脫,稱「在過去半載,校委會屢次以『保密慣例』及『集體決定』為由,封鎖資訊,以致眾多真正關心香港大學的師生校友猶如蒙在鼓裡。為確保師生校友的知情權,我不得不如此行。如果此舉被認為違反『保密慣例』,我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不過,我由衷希望校委會能開誠布公,接受師生校友之監察,以致未來不必再訴諸同樣的行為,以確保各位的知情權」。

欠道德操守 不尊重別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昨日狠批,馮敬恩破壞保密協議,是欠缺道德操守,促請港大調查事件並嚴懲馮敬恩。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則批評,馮敬恩除了違反保密協議外,更是不尊重別人的表現。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凌晨發表的譴責聲明中,批評馮敬恩披露校委會會議討論內容的行徑,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有礙委員在會議上自由討論和交流意見,及違背作為校委會委員同意對會議內容保密的承諾,令人遺憾,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

事實上,馮敬恩破壞保密協議早有前科。在港大校委會在7月28日的例會上,港大《學苑》即時新聞facebook專頁當晚曾發佈消息,其中引馮敬恩指,他提出要求立刻討論副校長任命的議案,並以8票支持、12票反對而被否決。當日大批示威者衝入校委會會議場地,發生禁錮校委事件,據指也是以校委身份開會的馮敬恩在會議中途稱要「去廁所」,在返回會議室打開大門時趁機讓一批示威者衝入會場。



港大社科學會斥「十二傀儡」殘害院校自主 
指視而不見屬埋葬尊嚴 


 

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科學學會,就港大校務委員會否決副校長任命發聲明 ,認為校委會決定不合理,批評校委會校外成員擾亂港大運作。

聲明全文:

《視而不見便是埋葬尊嚴》

昨夜,校務委員會以八票贊成、十二票反對否決副校長(人力資源)的任命。香港大學,痛遭十二傀儡殘害院校自主,我校百年基業,快將因校委會的不合理組成而灰飛煙滅。 因政治分贓而加入校委會的外人聯同(編按:校委)盧寵茂,自恃無恥,透過捏造各種原因,企圖粉飾政治任務。

過去半年,校委會中的校外成員任意妄為,多次擾亂我校運作。我們雖無法在制度暴力下取得勝利,但港大學生百年來從不甘於現狀,制度失效便改變制度。也許我們感到無力,感到守不住港大,但大學作為思潮堡壘,若今天我們對院校自主的失守視若無睹,明天我們將失去的便是言論、甚至思想自由。眼見學習和成長的地方被政權操控,我們甘心袖手旁觀嗎?請不要埋葬港大學生的尊嚴和勇氣,在這混濁的時代撥亂反正。

我們這一代港大學生,重奪自主事在必行。

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科學學會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港大學生會將提司法覆核 
2015年09月30日 10時54分AAA

香港大學學生會今日清晨發表聲明,批評校務委員會無視多年慣例,否決物色委員會要求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的決定,「我校百年風華在今日正式壽終,眀德格物之訓淪為一紙空談」。學生會表示將聲討出賣港大的校務委員,並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提呈司法覆核,還港大公義。



另外,學生會發出四點要求,包括校委會委員解釋投票取態,12位投反對票的校委、梁智鴻辭職並道歉,以及改革校委會組成,增加校內人士比例。





港大學生會聲明原文如下:



邪曲進 賢正沮

捍衛自主無可退


香港大學學生會回應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副校長(人力資源)之聲明

 昨日,校務委員會無視我校多年慣例,否決副校長(人力資源)物色委員會就副校人選之建議。尚存公義之校內委員力圖阻止荒謬決議,惟不敵眾忘德損義的校外官宦。我校自主,不再復見。面對此不公不義,香港大學學生會勢將聲討出賣港大的校務委員,並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提呈司法覆核,還我校公義!

回顧歷史,校務委員會向來授權物色委員會處理遴選工作,並信任其專業判斷,故過去從未否決其建議。今校委會無視校長職能,先搬出「等埋首副」等荒誕藉口,延遲委任副校長,更否定以校長為首的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事到如今,一校之長慘遭架空,管治班子殘缺不全,主席梁智鴻更以「保密慣例」、「集體決策」等託辭,剝奪師生校友的知情權,並以「港大長遠利益」等冠冕堂皇的說法粉飾太平,令眾校內人士蒙在鼓裡。校委會現淪為政治分贓的遊樂場,外宦把持港大之局勢將越發嚴重。我校百年風華在今日正式壽終,眀德格物之訓淪為一紙空談。

 面對此狀,香港大學學生會有四點訴求:

一、所有校務委員立即交代並解釋投票取態;

二、十二名反對任命的校務委員立即辭職;

三、梁智鴻立即問責下台,辭任校務委員會主席一職,並就過去校委會的失當道歉;

四、港大校方承諾檢討校委會組成,增加校內人士比例。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As the immoral prevail, the righteous wither

We are left with no room to fall back in safeguarding our autonomy

HKUSU declaration in response to the rejection of the appointment of the Vice-President and Pro-Vice-Chancellor (Academic Staffing and Resources) of the Council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Yesterday, the Council disregarded our long-established convention and rejected the recommendation from the search committee on the candidate of the post of Vice-President and Pro-Vice-Chancellor (Academic Staffing and Resources). Our few yet just and fair university members indeed attempted to put an end to the absurdity. But it was still futile in evening out the external members, subordinates of the injustice. Autonomy in this institution shall then no longer be seen. In view of such injustice and unfairness,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strongly denounces these traitors in the Council. We shall also seek legal advice and apply for judicial review in order to restore justice to this institution.

In retrospect, the Council has long trusted the professional judgement of the search committee and authorised it to administer the selection process, never rejecting any of its recommendations. The current Council yet disregards the competency of the President. First deferring, absurdly, the appointment of the Vice-President ‘until the post of provost is filled’, the Council further rejected the recommendation made by the search committee led by the President. Our President was currently, unfortunately, nominal and superseded with his management team laying in fragments. Leong Che-hung, the Chairperson of the Council, even exploits our right to know with the pretexts of the ‘practice of confidentiality’ and ‘collective decision’, leaving us ill-informed with the ostentatious claim of deciding ‘at the long-term and best interest of HKU’. The Council has now become merely a place for members to commend their own superiors. The manipulation of external members in our institution shall only be ever-escalating. Today, our eminence meets its end, our motto lays in pieces.

In view of such injustice,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hereby demands that:

1. All Council members shall report and explain their choices of votes.

2. All twelve members who cast vote against the appointment shall resign from their positions.

3. Leong Che-hung shall be accountable for the issue and step down, resigning from the position of the Chairperson of the Council. He shall also apologise for his mistakes in the Council.

4. The University shall promise a review to the composition of the Council and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of university members.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30 Septembe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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