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評論指特首不應打這電話
惟父親緊張女兒非死罪
特首梁振英被質疑於女兒梁頌昕行李事件中向機場人員「施壓」,他事後承認曾透過女兒電話向航空公司職員了解,但否認「施壓」或運用特權。《大公報》評論文章表示,「作為特首,這個電話可能不應該打」,但認為「父親緊張女兒不是『死罪』」。
《大公報》時評專欄「井水集」發表題為<父親緊張女兒不是「死罪」>文章,指事件可從兩個方面探討,一是機場行李安全檢查問題,二是梁振英在事件中「角色」問題。
「安檢」方面,文章稱,單從「安檢」或安全角度而言,梁頌昕最終取回手提行李,並沒有構成任何問題,對機場「安檢」和飛行安全沒有構成任何損害,形容這是事情關鍵。
至於「梁振英角色」,文章表示,梁振英既是特首、同時也是一個3名子女之父,而當時梁振英以父親身分、出於對女兒「大頭蝦」遺失手提行李、可能趕不及上機的關懷以至緊張,故與航空公司職員「有過一些對話」。
文章直言,「作為特首,這個電話可能不應該打」,惟梁振英當時是在女兒臨上飛機前一刻,才有空用電話對女兒講再見,其間又知悉女兒遺失行李之事,「如此『嘮叨』多問了一句,又有什麼『死罪』呢?」
<父親緊張女兒不是「死罪」>
《大公報》時評專欄「井水集」
文|關昭
特首梁振英女兒頌昕機場遺留手提行李事件,明顯已經成為當前反對派和亂港傳媒《蘋果日報》的“至寶”,他們認為這是打擊梁振英威信的一個大好機會,有人甚至將之扯到所謂“連任”問題上。
有關事件,其實可以從兩個方面去探討,一是機場行李的安全檢查問題,二是梁振英在事件中的“角色”問題。前者,有關方面,包括保安局、機管局,都已經一再説明,梁頌昕遺留的手提行李,最後是經過安全檢查,才由航空公司職員帶入禁區,交回梁頌昕本人手上的。
也就是説,單從“安檢”或安全角度而言,梁頌昕的最終取回手提行李,並沒有構成任何問題,對機場“安檢”和飛行安全沒有構成任何損害。這應是事情的關鍵。
當然,在此一問題上,儘管負責當局已一再解釋,反對派和《蘋果日報》仍在窮追猛打,他們質問就算經過“安檢”,手提行李為什麼不是由梁頌昕本人“跟身”帶入禁區?對此,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昨日清楚解答:
遺失行李由其他人帶入禁區,不是少有發生的情況,國際機場每一年的客運量是六千多萬,所以一定會有發生。以往航空公司是這樣處理過一些旅客,機場保安公司過去亦曾用相似的方法處理這些情況。這件事不是所謂的“特事特辦”。
至於説第二個問題,即梁振英與航空公司職員所通的電話,應該看到,梁振英既是特首、同時也是一個三名子女之父,當時他是以一個父親的身份、出於對女兒“大頭蝦”遺失手提行李、可能趕不及上機的關懷以至緊張,和航空公司職員有過一些對話。當然,作為特首,這個電話可能不應該打,但當時他是在女兒臨上飛機前的一刻,才有空用電話和女兒講一聲BYE、BYE,而期間又知悉女兒遺失行李之事,如此“嘮叨”多問了一句,又有什麼“死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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