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四子撐佔中
最重囚4年半
庭上高呼廢除一黨專政
【本報訊】曾聲援香港佔中運動、在街頭拉起撐佔中橫額的4名內地異見人士,被當局指控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4名被告分別被判囚1年半至4年半不等。案件在海內外引起轟動,還被形容有中共清算佔中運動的意味,其中一名代表律師認為,中共透過重判釋放出明確的訊號,就是不允許任何內地人聲援佔中!王默及謝文飛昨日在庭上,還先後高喊「打倒共產黨」及「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結果被庭警制止。
香港2014年10月發生佔領運動期間,南方街頭運動人士謝文飛、王默和張聖雨在廣州街頭,展示寫有聲援佔中的橫額,隨後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逮捕,後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撐佔中被捕的梁勤輝亦因發表有關民主的文章被捕。
律師:支持真普選非顛覆
案件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大批公安到場戒備,又封鎖法院外行人路。4名被告由公安車押送進入法院,法院裁定,4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謝文飛及王默被判囚4年半;張聖雨被判4年;梁勤輝被判1年半。王、謝、梁表示上訴。
由網上轉載的判決書顯示,其中兩名被告王默和謝文飛,曾多次公開宣揚「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等訊息。前年10月3日,他們穿上印有「當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的上衣,在廣州大橋橋底附近,拉出印有「自由無價!支持香港為自由而戰!」的橫額,聲援香港佔中,還將照片上載互聯網。法院認為,被告無視國法,意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判兩人罪名成立。
令人關注的是,4人已被拘留超過1年,扣除羈押時間後,最早獲釋的是今年8月刑滿的梁勤輝,其餘3人最快後年才獲釋。湖北武漢昨亦有兩人以同樣罪名被判刑。
評論員:打擊港獨於萌芽
王默代表律師陳科雲昨在庭外向《蘋果》記者表示,被告手持標語是支持香港真普選,而普選也是「共產黨莊嚴承諾」,這與顛覆「風馬牛不相及」。他又認為,判刑過重及荒唐,判決亦是對言論自由的打壓,實際上破壞一國兩制宗旨。另有代表律師指,四人入罪證據,是指控他們發表反黨言論,和在庭上高呼反對一黨專政的口號。
謝文飛代表律師王勛認為,當局將聲援佔中當作是犯罪行為:「(橫額)『自由無價!支持香港為自由而戰!』危害性在哪裏,這個是我們看不見」。他又指,將聲援行為定為犯罪,表達了中共不允許你來做。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今次判刑較重,與中央認為香港近期形勢動盪,要將港獨和分離聲音打擊於萌芽有關。香港支聯會昨日前往中聯辦請願,要求立即釋放被判刑的六名異見人士及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識睇睇留言
Daisy Cheung:
人治的社會,悲哀!
天 藍:
支持佔中,四字四年……
Fai Wingfai:
活在無民主的國家下的悲哀!
Steven Hui:
佔中並沒有說反對政權,只是要有真正普及而平等直接選舉,判這個好像有些硬上。
感謝有勇氣的人:
23條過到的話,香港都會一樣咁屈機。投票比淫(民)建聯嘅,請你記住,係你害你嘅子子孫孫,世世代代比人屈機。
Cash Chao:
佔中同雨傘是爭取公平的香港選舉權,何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否講不相信中國或中共沒有信守承諾,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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