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7日 星期日

《中大學生組織及代表就校董會新主席提名聯合聲明》




《中大學生組織及代表就校董會新主席提名聯合聲明》




中大校董會昨晚召開會議,於會上通過提名委員會之建議,提名梁乃鵬先生出任下一任校董會主席,並上呈行政長官等待委任。中大學生會代表亦有列席會議,並於會議前及會議上向校方及校董會要求押後通過提名,待提名人選接受同學及教職員直接諮詢後方於校董會上再作討論。然而,校董會拒絕中大學生會要求,漠視同學聲音,置社會質疑於不顧,強行於社會、中大師生甚至校董會成員均沒有充足討論的情況下粗暴通過提名,我們深感遺憾,並對此作出嚴正抗議。我們謹此作出聲明如下:
 
一,我們絕不接受在關乎中大全體深遠利益的問題上,出現任何隔絕於學生的閉門作業。是次新校董會主席的遴選及提名程序,除中大學生會代表被邀於決定通過提名的會議上列席,學生幾近完全被隔絕於決策過程外。但事實上,學生對新校董會主席應履行之責任及應具有之條件均有極大爭議,對梁乃鵬先生個人亦有不少質疑。即便如此,校董會依然拒絕等待提名人選接受諮詢後方再作決定,視同學訴求如無物,我們絕對不能接受。

二,我們要求梁乃鵬先生直接回應師生質詢。不論校董會官方說法對梁乃鵬先生如何吹捧,學生、教職員以至社會對梁乃鵬先生之能力、對中大之理解、背景及立場皆抱有頗大質疑。一如四月十三日所發表之《致全體校董會成員之聯署公開信》, 在香港及山城風雨飄搖之際,我們要求新校董會主席必須持仁勇無畏之精神,以在各種政治干預及危機中堅守學術自由及捍衛院校自主;同時必須深入了解中大之情況,以保護中大之人文精神及發展中大之獨有優勢。然而,梁乃鵬先生迄今一直無法證明自己符合以上條件。另一方面,梁乃鵬先生與行政長官一直過從甚密,更令人非常質疑。再者,梁乃鵬先生在校董會改革和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兩大校政議題上的模糊立場亦進一步令師生及社會難以對其投以信任。我們要求梁乃鵬先生能於諮詢會上放下官腔,直接回應質詢,並證明自己乃合資格之校董會新主席人選,否則我們絕不承認梁乃鵬先生為新一任校董會主席。
 
三,我們要求一旦梁乃鵬先生獲委任為中大校董會主席,必須立即辭任香港城市大學副校監一職。梁乃鵬先生於一九八五年至二零零三年間出任城大校董,並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三年間出任校董會主席,而自零三年起更出任副校監。梁乃鵬先生自謂對城大感情深厚,若於出任中大校董會主席時再留任城大副校監,恐有身份重疊,利益衝突之嫌,亦令人無法相信梁乃鵬先生能始終站於中大的一方。我們要求梁乃鵬先生不可同時出任二職,否則我們絕不承認梁乃鵬先生為新一任校董會主席。
 
四,我們要求梁乃鵬先生承諾,一旦被委任為校董會主席,需至少每學期出席一次諮詢會,直接面對師生。員生共治一向是中大的校園文化,而教職員和學生作為校內兩大持份者,校董會主席更應對其直接問責。另一方面,更緊密地溝通聯繫亦有助校董會主席更準確地理解中大情況,從而更恰當地行事決策。我們故要求梁乃鵬先生承諾至少每學期出席一次諮詢會。
 
五,我們要求校董會全力配合落實校董會改革。現行校董會結構僵化,流弊已久,過去中大師生一直致力爭取以民主及員生共治之精神全面改革校董會,惜校方及政府多年來拒絕讓步,以致改革陷入拉鋸之局面。校董會新主席提名一事,恰恰反映出校董會結構僵化,運作封閉,行事遲鈍等問題。特別是缺乏學生校董一事,更令大學裡最大持份者--同學的力量無法參與到校董會決策之內。適逢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之最終報告獲得通過,校董會改革之議題再一次回到議事桌上,我們要求校董會全力配合,以落實校董會改革,並移除所有對學生校董的不合理限制。
 
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社會科學院) 孔浩名
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教育學院) 李詠祺
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文學院) 王立欣
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工商管理學院) 關顥揚
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工程學院) 鄧曉鋒
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新亞書院) 麥浩頤
中大學生會
崇基學院學生會
新亞書院學生會
聯合書院學生會
逸夫書院學生會
晨興書院學生會
善衡書院學生會
伍宜孫書院學生會
和聲書院學生會
敬文書院學生會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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