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葉建源:李國章惹火言論代表誰


葉建源:李國章惹火言論代表誰






1月28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新任主席李國章教授與校長馬斐森教授在香港銀行家會所舉行傳媒簡報會。會上,李先生多番以英語和粵語發表一連串駭人聽聞的意見批評學生,更點名批評包括筆者在內的泛民議員及從政者,令不少港大師生校友和市民感到異常震驚。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是次傳媒簡報會是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於大約兩小時之前才通知傳媒,相信召開簡報會的決定十分倉卒。此外,簡報會地點竟然選在港大以外的私人會所舉行,這是十分罕有的。加上簡報會雖然以校委會的正式名義召開,主持的更是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和校長馬斐森,兩位都是港大管治架構內最高權力的人,但在簡報會後,校方竟然沒有發出任何新聞稿總結簡報會內容,也沒有發放李國章或馬斐森的發言稿。為何堂堂大學的傳媒簡報會,竟以這樣不正常的方式召開和處理,實在令人感到異常奇怪。

失實指控須澄清

但最重要的是,李國章乃是校委會主席,也是現時管治架構內校委會的唯一發言人,他在傳媒簡報會上的發言,涉及可能是污衊多方面人士的聲譽,不少論點更被各界批評為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言論。這不禁令人質疑,如果李國章是以校委會主席和校委會發言人的身份發言的話,則港大和校委會須對他的官方身份言論負責。因此,以下的數個關鍵問題,校委會必須及早澄清:

一、李國章先生當天在記者會的身份,是否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是否代表港大校務委員會發言?

二、李國章先生當天在記者會發表的意見,是否代表港大校務委員會的意見?還是純屬個人意見?

三、更具體地,李國章先生當天發表的以下意見,是否代表港大校務委員會立場?

(a)參與事件的學生有如吸了毒或被人下毒,因此容易受人擺布,行為非理性。

(b)校委會內的學生代表馮敬恩向參與事件的學生講大話,發放假訊息,以致同學們行為變得激烈。他是「大話精」。

(c)公民黨、泛民慫恿學生「暴動」。

(d)指公民黨、泛民在背後干預的證據,包括余若薇女士當晚在場,梁家傑議員的(4年前的)見習生梁麗君(梁麗幗)在場,還有長毛的助理在場。

(e)公民黨搞事,是因為陳文敏未能做到副校長。

(f)去年7月校委會會議後,梁家傑議員使用「大聲公」指揮巿民包圍校委。

(g)去年7月校委會會議後,余若薇在場指揮包圍行動,證據是她當時站在後面「講手機」(「講手機唔會係講股票」)。

示範非主席合適人選

港大人,無論教職員、學生和校友,均多次表示李國章不適合擔任校委會主席。怎料他甫上場,便發表這些惹火言論,生動地演繹他為何絕對不是校委會主席的合適人選。按校委會指引和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的要求,校委會主席及成員要遵守無私、公正、問責和誠實等規定,上述李國章的言論和他的一貫行事作風,與這些規定或有一定落差;而其他校委會委員,也是以個人身份成為「公眾信託人」(trustee),其參與必須摒除個人利益及其他考慮,凡事須以香港大學最高利益為依歸。

因此,我已經以港大校董和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的身份, 致函港大校委會,嚴正要求校委會及各位委員,以最認真、公正和嚴肅的態度澄清以上各點疑問,然後向公眾交代。因為校委會主席若以官方身份發言,其言論便是校委會立場,校委會便須為其言論負責,包括道德和法律責任。

倘若校委會主席的言論嚴重偏離事實,這是嚴肅的事情,必須認真處理,給持份者和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 2016年2月4日


八問港大校委會:有關一月傳媒簡報會上李國章之言論
葉建源 2016/4/19

香港大學

校務委員會暨全體委員(校務委員會秘書韋永庚先生經辦)

各位校務委員會委員:

關於1月28日港大校委會傳媒簡報會上李國章教授的言論

 (整封公開信 )


本人曾於2月2日和2月19日就李國章教授在1月28日舉行的港大校務委員會傳媒簡報會上的言論一事,致函各位委員,要求嚴正澄清【附件一】。據悉,校務委員會至今仍未有正式討論過。不過,教務長韋永庚先生於2月26日覆函本人【附件二】,轉達李國章教授的解釋,指他在記者會上發表的純屬「個人」意見云云。本人對此回覆甚為震驚,想不到在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在港大的傳媒簡報會上發表的,竟然可能並非港大校方的正式的立場,而只是「個人」意見!故本人特再次來函,要求校務委員會認真就此事加以討論,並就以下八點質疑作出正式的回覆:

1.請校委會再次確認,1月28日之傳媒簡報會是否由港大校委會正式召開?(根據港大校方所發出的採訪邀請函,題目標明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舉行」的傳媒簡報會,而且由「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教授和校長馬斐森教授」會見傳媒【附件三】。毫無疑問,傳媒和社會人士都會認定該簡報會是由港大校務委員會正式召開的。)

2.請確認,李國章教授在上述傳媒簡報會上所發表的言論,是否全屬「個人意見」?若否,哪部分屬港大校委會的正式立場?哪部分屬李國章教授的「個人意見」?(李國章教授當日所發表的言論已整理成文字紀錄,各位可參考【附件四】)

3.李國章教授當日是否有在傳媒簡報會上聲明何者屬其「個人意見」?如果沒有,傳媒和社會人士怎能區分?

4.校務委員會是否認同李國章教授當天在傳媒簡報會上發表的個人意見?如李國章教授所發表的言論並不代表校委會,校委會會否向公眾澄清說明,以免公眾對港大正式立場有所誤解呢?

5.校務委員會認為李國章教授以港大校務委員會之名召開傳媒簡報會,發表大量個人意見,是否恰當行為?是否符合校務委員會主席的身份?是否濫用大學資源?

6.倘校委會認為李國章教授此一做法是不恰當的,請問校委會今後如何避免同樣情況再次發生?

7.如果李國章教授在整件事情上處理不當,李教授本人應否負起責任,向校委會道歉?

8.李國章教授當日的言論包含大量對學生和個別社會人士的失實言論及無理攻擊(參考【附件五】),既然李國章教授承認該等言論乃是個人意見,他本人會否負起責任,向相關人士公開道歉?

事件已發生接近三個月,本人希望校委會能早日嚴肅處理,了結此事,並能早日得到校委會的正式回覆。謝謝。謹祝各位

安康!



葉建源

香港大學校董、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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