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允芝
譚允芝已故母親在老一輩書法界中,很獲認同,名叫高倬雲。
母親當年教書,也在《華僑日報》當文化版主編,專門介紹考古與文學,在女兒心中是個文人。自小受母親薰陶,中學時代,譚允芝既看 T.S.Eliot ,也愛余光中新詩,很喜歡中國文學。
當年她在注重傳統文化的聖保羅男女校讀書,與男校聖約瑟書院只有一街之隔。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穿 St. Paul 藍色長衫校服的譚允芝,跟「St. Jo仔」石永泰或許從未遇上。
2014年秋冬,兩個傳統名校男女,因為先後出任大律師公會正副主席及執委,共事四年。佔中盛世傾城,金鐘學生、群眾像螻蟻一樣尋找出路方向。香港大時代,中環夜夜華燈,頂級Chamber裏的資深大律師,為釐清公民抗命與法治關係、為維持大律師公會中立、為拒絕成為「公民黨的B隊」,兩人經常打電話溝通討論。佔中種種,從來都是火藥性話題,說到激動處,所有階級,所有背景,原來都只有一種共同的激盪語言。
「石永泰在電話裏會不會跟你講粗口?」記者問。
受文學、音樂薰陶久矣,女大狀有敏感度極高的心靈,只要敲中心裏琴鍵,她登登登說話如歌之行板。面對這問題,她流露少有的靦腆半害羞笑容,並且說了真話。為尊重她意願,記錄表情可能比記錄答案有趣。
她對上一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英國牛津大學讀法律以前,也先取得劍橋大學文學士,兩個文采流麗的人,在公眾面前說話,算是近年法律界裏精采新鮮人。石永泰講法治精神,罵部份大陸人財大氣粗,說話生鬼有智慧有理據;譚允芝眼神凌厲、正義敢言,誰會忘記她在電視上說李波事件是香港回歸以來最令人憂慮、一般智慧都會認為有問題的事件。
「跟石永泰老友嗎?」她雖不敢說很老友,但幾年來,兩人在會務上共度很多大關口,電話真情對話,激發共鳴。「總之佔中那段時間,那些議題都好激氣,講起火都嚟,有時無法不用更加直接的語言來表達,大家都會比較淋漓盡致一點。」香港人精采,盡得國際與本土養份,不用廣東話,真的無法傳達這位包華禮法官及阮雲道法官女徒兒的有趣一面。
「我同事笑他(石永泰)是高登仔。」記者說。
「佢係St. Jo仔嚟㗎嘛,好話唔好聽,係嗰啲食煙講粗口嗰啲嚟㗎嘛。」一個來自「St. Jo」,一個來自St. Paul,她形容大家upbringing很不同,「佢讀男校,好自由奔放,語言能夠同一般網民容易產生共鳴。」
「咁你唔會講粗口啦?」記者問。每一代人都有文化密碼,講粗口,對她這一輩女生來說,絕對是大事情。在法庭上,習慣要贏,這一刻,她目光迴避,有一點猶豫,輕微口窒:「咁呀,都都,不是我平常語言的大部份嚟嘅,但即係呢,在一些好激烈的情況下,有時對那些事物的不合理法呢,真係揈到頭都甩,有冇搞錯呀!咁樣囉。」
訪問譚允芝一個下午,她坦白率直,還沒有踏進政治裏面的素人,勝在玩得起真性情。她上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年多,多次在關鍵時候說公道話,包括去年7月18日發聲明,高度關注內地短時間內拘捕多名法律專業人士,並強烈呼籲中國嚴格遵守程序公義,尊重內地法律專業人士基本權利。去年9月,又公開糾正張曉明的特首超然論,對言論引起以為特首可「凌駕於三權之上」的誤解,以及公眾由此而起的焦慮,表示遺憾。
她作風硬淨,公眾受落,油然對她有一點點期望。「是呀,我不怕,這頭講完這頭上北京,他們對我如上賓,你以為他們只想聽擦鞋說話嗎?他們都需要有人是講句公道說話的。擦鞋多的是,你看何君堯,由他去擦啦,是嗎?我不是何君堯,他們一樣尊重,因為他們知道我說心裏話,不是為了取悅黃色人。」
雖然對《蘋果》有戒心,但最終接受了訪問。「我都有點害怕,感覺你們《蘋果》讀者群好容易想標籤我,冇人摸到我底,就有種逼切需要知道你到底是藍是黃?如果我不藍不黃,或者,一時藍,一時黃,就會感覺好不自在。」談了半天,她淡淡然對記者講了一句:「希望我不會被寫成一個大藍絲,太荒謬,我在立法會被何秀蘭和黃毓民魚肉,有口難言啊。」
靠自己,獨立思考,是香港世世代代的特色。如果我們在不同意見上失掉應有的基本信任,失掉本該美好的互相支持,事事互相猜疑,香港人,真的會輸。「看歷史,不少優秀政治領袖都是律師出身,政治的確是為人爭取最多的途徑,你同意嗎?」
「我同意呀。」
「為何你沒有這種熱誠?」她立刻嘆了口氣。「我沒有這種熱誠?我覺得未必應該如此定性我。」從譚允芝走入訪問的會議室開始,就感覺她的真人跟鏡頭前有很多不同。比上鏡嬌小、隨和,眼神柔和得多。容易動氣動真情,因為,她每一個問題都認真對待。「我感覺現在不是能做出成績的時候,我暫時不敢說一定完全不會考慮在某一種程度、某一種層面去參政,但如果你叫我去參加乜乜政黨,成為他們一員,然後去選議員,我一點興趣都沒有,現在的政治生態,做議員根本是浪費生命,不斷拉布,有何意思呢?我為何要坐在那裏去看陳志全站上枱呢?」
在香港,誰不知道我口講我心有多痛快,論政容易參政難,那是需要犧牲與奉獻的,相比貝納祺、李柱銘、李志喜、湯家驊、余若薇、梁家傑等前輩,她走在一條不同的路上。
「這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爭取一個好的議會(政治)制度?」記者問。
「我不認為這是因為議會(政治)制度不理想,所以大家被迫這樣做。」
「你認為他們感覺這樣做好好玩?」
「我不是認為他們感覺這樣做好好玩,但我亦不覺得他們真有用腦袋想一下這是不是最有效的方法?我從來不認為脅迫是好方法,你脅迫到政府要跪低?我沒看過任何成功例子,你可以達到政治目的而社會所受的傷害不是更大的!」她開始激動。「佔中是一個好好的例子,佔中是令到社會所受的傷害大於它能achieve的。」
「其實佔中是不是某程度可以令大家思考覺醒,如學者所言。」
「是有覺醒,但你付出的代價多大啊!」
「其實有多大呢?」
「好大喎,分化社會!」
學者指出香港社會早存分化,但她認為即便如此,也不能合理化佔中的後果。她思維清晰,站在另一層面看矛盾。「學者所講,將分化顯露出來,但顯露與不顯露,都有好與不好,若果顯露到一地步,那種意識形態已蓋過實際覺醒的好處,令到大家用一種抗爭的意識形態去持續,這樣對香港有何好處呢?我不見香港現正邁步向前行,只見到我們周圍國家在笑我們,在踩我們,在降我們級,因為我們的政治情況佔我們便宜。」她怕香港再做一些反效果的事情,早晚會被邊緣化,「好似有些女生愛上了男生,不讀書不返學,癡迷了一樣。」
「所以你感受不到其他人的不滿?」
「我感受不到其他人不滿?我也有不滿,但這不滿不會令到我現在即刻要一人一票,公民提名;我有不滿,但我怎樣處理不滿呢?」
「你怎樣處理你的不滿?」
「你現在堅持這一分鐘就要這種普選,否則拉倒,讓等你一步走不去前方,用此脅迫方法,我覺得是最無效。不是我可以忍受啊,可以慢慢等啊,我感覺現在你是『打倒退』,因為其實你要爭取,是政權那方面,多給一些、多給一些,你這樣可以令它多給一些嗎?我覺得是在反着做,沒效果,大家都發洩,表達不滿,但我選擇不要這樣發洩式的脅迫,因為我知道這樣無效,你可能下一個問題會問,你認為怎樣才有效呢?我認為必須大家商討對話才有機會有效。你又會問怎知這樣有效?我都不知道,但我知道怎樣無效,無效就是用脅迫、用暴力、無底線抗爭,我覺得這個一定無效。」年輕有年輕的憤懣,中年有中年的憤懣,佔中後一年半,香港浴火歷練,各階層的人,比二十年前更懂表達自己,而且,更需要表達自己。一切,都是香港命定的。
從佔中開始,大律師公會幾度發聲明,包括譴責政府向和平示威者施放催淚彈。之後又提醒公民抗命無論理想多崇高,法庭是不會就政治理想作裁決及評價,並特意強調李國能文章「在司法獨立的原則下,法官沒有任何主人」。2014年10月28日,公會就集體違抗法庭命令發聲明,指私自執法,可令社會陷入無法狀態,又引自由主義思想家Isaiah Berlin名言,提醒公眾佔領行動的初衷:「Eggs are broken, but the omelette is not in sight, there is only an infinite number of eggs…... ready for the breaking. And in the end the passionate idealists forget the omelette, and just go on breaking the eggs」。香港社會重視思考法治精神,但到底我們受法治保護到甚麼程度?
林和立說過,像李波事件一樣的越境執法,綁架回國,以往亦發生過,但都是涉及特定與國內的商務糾紛。所謂一國兩制精神,不只是有時有例外,香港是不是根本無險可守,任人魚肉?她不認同:「又不致如此,最少它知道這事是大家都不能接受的,沒有人說:『喺咁㗎啦。』You live with it,不是這樣的態度。」她說若林和立所講屬實,「等於說他們做了很多次都沒有人出聲,沒有人有異議,今次事件弄大了,有人下不了台,不論誰人搞出來,你以為他(中國政府)不知道好尷尬,否則何以香港政府問不出答案來?」
「從另一角度看,是不是真會尷尬,還是想告訴你,現在是一國,我才是操控的。」
「我不認為如此,也沒有這個感受,倘若如此,他不用編故事,何用編來entertain你,(記者:誰都不相信的故事?)那是『水皮』,在那層次,想收拾的人是收拾不到。」她說無論中國政府有沒有參與其中,希望事件會被引以為鑑。
至於有人成立香港民族黨,她說,無群不成黨,有否煽動違法,要看具體所作所為及情況。因《基本法》承認一國兩制及香港並非獨立個體,「肯定與《基本法》有牴觸,但是否等同犯法,這是另一回事。」她初步同意《刑事罪行條例》第九第十條可能適用,而煽動性內容,還可能延伸至電影對白。按她書面解釋:「必須强調《刑事罪行條例》在回歸後的應用並無案例可參考,其應用是否合乎基本法,有待法庭在個別案件中按事實作出裁決。『發表煽動文字』會否包括發行含有煽動性對白的電影,甚麼行為可構成『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以及豁免的範圍等,亦有待法庭在個別案件中按事實作出裁決。」
譚允芝擅長知識產權訴訟,讀法律系時,已跟港大首位教知識產權法的教授寫了一篇論述音樂創作版權的論文,所以,討論版權條例時,她對平衡創作自由與保障創作的版權,感受與知識都很深。她懂作曲彈琴,少女時代,譚允芝心裏非常渴望修讀比較文學,可是,因為成績優異,中英兼擅,她當年直入港大法律系,毋須面試。可是,讀了一年,她還是想轉系讀文學,母親支持,但向任職保險界的父親提出時,卻被教訓了一頓,父親始終希望女兒讀一門專業。為甚麼不反抗?其實,不抗爭也是有底線的,「有時候,好難跟父母太過不去,他又不是要逼你嫁一個不喜歡的人。」
現代專業女性,說到離婚後生活,還是選擇無可奉告。但提起有說她與前夫莫樹聯政見不同,她不同意。「他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他都不一定有甚麼政見,不過是個於法言法的角色,你不見他發表甚麼政見吧,他比起譚惠珠、陳弘毅,應是發言得最少了,政改最鬧哄哄時候,他不過去學術性研討會,我相信那是他的一種堅持。」
譚允芝父母喜愛書畫。前夫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父親則有四位太太,專門向黑社會過來人傳道的牧師莫樹堅,是他同父異母的兄弟。牧師哥哥心裏,小學同班、年紀細他幾個月的莫樹聯,學業成績永遠優異,哥哥總是最後幾名。長大了,兄弟偶然飯敍,牧師大佬也曾向大狀夫婦及也離了婚的醫生弟弟莫樹錦講信仰。譚允芝兩個兒女都在美國讀大學了,長女讀音樂,兒子讀電腦資訊科技,大狀媽媽,至今仍然沒有想slow down的感覺。曾為冠忠巴士就佔中人士阻塞金鐘一帶道路,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跟她相熟,曾為她在法律專業資格上任推薦人,兩人都說不想涉及政治,但說起香港,卻又處處真情流露。
影響一生的選擇,有時都是出於偶然,譚允芝跟政治的緣份是說不定的,她說,考慮的原則很簡單,就看有沒有用。「Purely by imagination ,例如本土派忽然間覺得好尊敬我,請我做顧問,要我officially為本土乜乜黨顧問,如果我認為做這事會有實際影響的話,我可能會做的,我不是要人鋪草種花讓我走進來,反之,如果今天你叫我加入民建聯,因為一班人要思考新思路,要改變以後方向,完全改掉……」
「他們有沒有找過你呢?」記者問。她像嚇一跳似的說:「無無無!」然後繼續講:「如果我覺得這些人比較想聽意見,我會希望加入都不足為奇。但其實現在當然不會發生,我也完全不是這類人,老實說,格格不入。所以,暫時都是空想。」
譚允芝辦公室裏放了兩幅中國畫,一幅是丁衍庸的花鳥,一幅是齊白石作品。母親喜歡寫書法,也是丁衍庸的學生,母親去丁老師家中上課,有時老師寫畫,高興便贈一幅給學生,所以家裏不時有老先生送來的新作。女兒心中,母親是個讀書人,母親怎樣影響女大律師,她是這樣寫給記者的:「不群不黨,棄絕功利,只求學問,無論環境若何,仍保持孤高脫俗,行事為人從來不為討好誰。」
按她所說,母親當年栽培不少清貧學生,其中有已經成為大學法律系教授的,老師恩情,至今念念不忘。
女大狀說過,她的感召不在政治裏,政治不是她喜歡的遊戲,但政治,卻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這幾年裏,遇上幾番努力仍改變不了的事情,她會讀一下莊子哲學。「且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辯乎榮辱之境,斯已矣」,不因個人榮辱而改變所說所行,最貼近譚允芝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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