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12月19日 後佔中第4天


1219 佔中第4



鳩嗚團友的權利與風險

有網友問小編昨夜旺角差佬包圍團友、要查團友身份證留地址電話等行為,小編找了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查詢,他說警察截停市民查身份證的權力非常大,對市民保障不足。他提醒若有市民遇到被警察截查身份證情況,市民應要求警察解釋他為何查其身份證,這點非常重要。市民自己可記底警察的說法。

理論上在截查身份證期間警察提問的任何問題,如查問地址或電話等,市民有權保持緘默。但要注意,小編綜合旺角現場情況提醒網友,差人在拘捕市民後,會要求市民提供地址、電話;換言之,若果市民在被截查身份證時保持緘默不提供地址電話,而差人本身已打算拉得幾個得幾個,則差人可能順手拘捕有關市民。而被捕後若果你不提供地址、電話,差佬可能會以不能再找到你為理由拒絕讓你保釋。

如果相信自己即將被拘捕,想尋求法律支援,請將自己中、英文名字、身份證號碼、年齡這些資料發短訊到91463653(注意,發短訊而非致電)。

有關非法結集,小編找了一篇文章引述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的意見。「早 前,金鐘佔領區清場期間,多名靜坐人士被警方帶走。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強調,根據公安條例,若任何人作出挑釁或破壞秩序行為,令人擔心可能出現打 鬥、傷亡或破壞財物的情況下,可被控以非法集結罪名。不過,他指出,金鐘清場當日,無任何基礎顯示靜坐人士干犯非法集結,因此,若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 的話,法律上可能是非法拘捕。
張達明又引述案例,表示警務人員進行拘捕時,若沒有足夠事實及證據,令人合理懷疑涉事的人可能違法,有關拘捕可能不合法;當中所引伸的拘留,亦可能構成非法禁錮。」
http://www.post852.com/%E5%BC%B5%E9%81%94%E6%98%8E%E6%8C%8…/

以下資料抄自警務處網頁:
警務人員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17C條《身份證明文件的攜帶及出示》賦予的權力,向市民查閱其身份證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即屬違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17B條規定,身份證明文件包括:
o 有效身份證;
o 由人事登記處處長發出的文件;
o 有效旅行證件;
o 獲發給的越南難民證;
o 或其他豁免人士所持的身份證明文件;
如市民未能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警務人員可要求他在合理時間及情況下解釋及證實身份。視乎情況需要及該人的態度,警務人員可向其作出口頭警告、帶返警署作進一步查詢、作出票控行動或甚至拘捕他。



【吳文遠赴英出席聽證會 聲明爭議應上國際法院】


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今天在香港時間晚上七時零五分於英國下議院就中英聯合聲明(簡稱「聲明」)召開的聽證會上作證。他表示英國政府作為「聲明」的簽署國,有責任確保「聲明」在港如實執行,但英方在過去17年卻在簽處國角色上一直做得不足。

他建議英國國會應通過議決,重申英方在「聲明」上的責任,確保香港落實真普選。他認為英方應成立專案組積極地監察香港民主進程;甚至將這事提升至外交層面,例如在八大工業國組織(G8)峰會上討論。

另外吳認為中國政府提出「聲明」已失效是罔顧了國際法,英方應與中方展開高級別官方對話去討論這事項。吳表示中方一直利用經濟影響力令外國不得干預香港事務,但英方作為「聲明」簽處國絕不能因此屈服,英方要清楚在經際貿易上,中方需要國際社會支持的程度絕不比國際社會需要她少。

他表示如果中英雙方在「聲明」上有爭議,應交上國際法院處理,反正中方主張依法治國,亦是聯合國成員,沒理由不尊重國際法。吳相信將香港問題放上外交層面能有效推動港民主進程。

會後他於個人社交平台中回應譚志源的言論,認為那是香港和北京政府完全重新解釋中英聯合聲明同國際法的基本定義和邏輯。其後他例出於聽證會的建議:

一)英國國會應通過議決,重申英國在履行中英聲明的法律責任,確保香港達至真普選
二)成立工作小組積極地監察香港民主發展,不要重蹈過去十多年來的被動方式
三)與中國政府展開高層對話,釐清中英雙方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的角色和責任
四)與其他G8成員合作,在外交層面上給中國壓力。在經濟貿易上,中國同樣需要外貿,不只是中國單方面有優勢
五)如中英雙方對中英聯合聲明有着不同的定義,那就把紛爭交給國際法院處理。反正中國一直主張自己是依法治國,又是聯合國成員,沒理由不尊重國際法的地位
採:Nicolas Lo
編:Jeffrey (白影)
圖為 Parliament TV截圖
英官方網站聽證會錄影片段連結






一把傘一個夢


【破折號為你錄影】

破折號將會錄影由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Public Affairs and Social Services Society 舉辦的政治論壇,主題為Review and Prospects of Umbrella Movement.
演講嘉賓: 楊岳橋 余若薇 區諾軒 謝偉俊 黃之鋒 梁麗幗
地點: 香港大學Large Mooting Room
日期: 19.12.2013 (星期五)
時間: 18:30-21:40








謝偉俊發言: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及人大常委會831決定與2017行政長官選舉
香港在不情不願下回歸極權中國,如何認真重新認識一國兩制及基本法




楊岳橋發言:司法正義在雨傘運動中的實踐及警權在運動中的運用
請大家閉上眼想一想,由928開始浮現最深刻的畫面...



黃之鋒發言:雨傘運動的過程與及後的發展
雖然3個佔領區被清場,還未取得什麼成果,然而雨傘運動是未完的...
由雙學衝入公民廣場一刻,從此抗爭的方式𣎴再一樣..



梁麗幗發言:學生與政府在政制發展上的談判

明知政府沒有任何實質讓步,為何學聯仍願意與政府會面?



區諾軒發言:泛民主派在後佔領時代的發展

民主回歸vs本土意識,辭職公投?



余若薇發言:法治在雨傘運中的體現
法治是否一個統治及秋後算帳的工具?












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湯國華中學有同學掛起「我要真普選」橫額

瑪麗醫院對面利銘澤堂掛上「我要真普選」直幡




順時序記錄

10:13 

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黃浩銘、曾健成,以及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撐起黃色雨傘到港澳碼頭,打算到澳門尋找出席慶回歸活動的國家主席習近平。
他們帶著「我要真普選 習近平聽唔聽到」的橫額,並由梁國雄高呼「曾偉雄下台」、「梁振英下台」的口號,步入港澳碼頭。

補充:他們將乘坐十一時的飛翔船,九名社民連、五名人民力量成員,共十四人向澳門進發。




儘管當地正下雨,但澳門當局不准傳媒攜帶雨傘,改為在現場給他們派發透明雨衣。
圖為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十多人今早帶同黃傘,在上環港澳碼頭集合,希望往澳門表達訴求。 




12:15

國家主席習近平中午時分到達澳門,出席澳門回歸十五年的慶祝活動。澳門現時正下著微雨,但現場所見習近平並無撐起雨傘,澳門當局亦不准在場人士和採訪的傳媒攜帶及使用雨傘,在現場為他們派發透明雨衣。而今早出發澳門向習近平表達真普選訴求的社民連及人民力量成員共十四人則被拒入境。





14:00

【泛民欲會習總 澳門海關拒入境】
社民連及人力多名成員,當中包括梁國雄、黃浩銘、譚得志等一行十多人,原計劃向出席澳門回歸15年慶典的國定主席習近平提出港人真普選的訴求,但不獲澳門海關批准入境而無功而還。
據報澳門海關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遣返全團。澳門有關方邊,安排豪華位給予原本乘坐普通客位的一眾人士。










20:35

西洋菜街團員出發購物,對面行人路有護衛旗手跟隨。雨勢漸大,無損大家購物雅興。





21:00 

團友回到菜街大電視,有些藍絲挑下機




21:17

亞皆老街大十字



21:22 

H&M門檻外把把黃傘




21:27 

朗豪坊室內鳩嗚。






21:33 

黃傘為記!









21:55 

惠豐門外,差佬捉人去逗。







21:59 

差佬叫差佬影示威者。






22:02 

旗手扯旗。






22:30

今晚旺角寒冷大雨, 仍有約二百多名市民舉傘"鳩嗚". 有在場市民聲稱, 約半小時前, 警方築成人鏈,封鎖西洋菜南街一帶,市民穿過荷李活商場地下,前往彌敦道,因警方再次封鎖,並有警員疑似上前拘捕,市民後退,部分進入荷李活商場,一批警員追入商場,通知商場落閘,並派警員在門口駐守,在場市民散佈在原地.










22:45

大批警察到百老匯戲院開進行驅散及封路,逼人流行往彌敦道方向,待人流散去後隨即解除封鎖。








22:51


早前警員驅散於百老匯電影院外的人群,人流隨後於CHic之堡集結,同時大量警察在旁戒備。






23:14

「畫家」潘先生於西洋菜南街近Chic之堡遭警隊截查身份証,而他拒絕出示。
現在有市民鼓噪及與警員發生推撞。其後大量警員到場,當中有未有配戴警員委身證的疑似便衣警員命令在場市民「退開!」。

其後,「畫家」因拒絕出示身份證而被警員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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