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華爾街日報》刊黃之鋒「自決論」 外交部駐港公署去信批宣揚港獨



《華爾街日報》刊黃之鋒「自決論」 
外交部駐港公署去信批宣揚港獨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一名紐約大學學生上周在《華爾街日報》聯名發表《給香港自決權》一文,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去信《華爾街日報》,批評該報提供平台刊登宣揚「港獨」文章。

公署指,該文章鼓吹「目前是推動爭取自決權鬥爭的時候了,香港人民須挑戰現有憲制的合法性」,無疑是赤裸裸地宣揚港獨。

公署指出,有關自決問題,公署特派員已於上月19日在該報評論版發表文章「自決在香港是個偽命題」進行清晰闡釋,「從來沒有什麼香港民族,香港也不是殖民地,無論從歷史、現實和法理上講,香港都是中國領土一部分」,聯合國與全世界所有國家均予承認,「所謂香港擁有自決權的說法完全是荒謬無知」。

公署又指,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保障,否認香港是國家一部分,通過宣揚「自決」和「港獨」挑戰國家主權和憲制是極其錯誤和十分危險的,將損害到國家、香港和香港民眾利益,中央政府對任何形式的港獨言行均「零容忍,決不含糊,決不手軟」。

公署表示,「反對任何為這種宣揚港獨的違憲違法謬論提供平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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