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

社評:北京主動「釋法」不尋常 折射「港獨」紅線不能碰





社評北京主動「釋法」不尋常 折射「港獨」紅線不能碰



【明報社評】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提出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目前雖然未知道具體內容,由於第104條關乎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若說「釋法」不會影響法庭對梁頌恆和游蕙禎司法覆核案件的判決,難以置信。因此,這對本港司法獨立構成的衝擊,已經顯而易見。除了「釋法」內容值得關注,今次北京處理「釋法」的態度同樣值得關注,因為與一貫的京港互動模式有很大不同。北京好像不在乎「釋法」對香港的衝擊,設若經此一役,這樣的互動模式成為常態,對香港將十分不利。

法庭審理期中釋法

時機選擇事屬不幸

北京不尋常地主動「釋法」,目的並非應對梁、游宣誓那麼簡單,而是要遏制「港獨」,只是選擇在這個時候出手,時機上引發更大爭議。「港獨」思潮兩年多前在大學校園冒起,隨着政改觸礁而在特定社群之間蔓延,開始有人在社會上宣揚「港獨」;另外一些人包括學者、政治人物甚至政團取態曖昧,分別提出「自主」、「自決」等「暗獨」說法。到今年2月新界東議席補選,以「本土」包裝「港獨」的候選人雖然落選,但是得到超過6萬票,顯示「港獨」已非隨便談談、書生論政那麼簡單,而是成為一些人或明或暗的政治主張和路線,並以行動付諸實踐。在社會上則有團體在學校發展組織,推動「港獨」。

新東補選之後,有不少討論提到要警惕「本土」蛻變為「港獨」,內地官方傳媒也有文章談論,表達對分裂國家的憂慮。然後9月立法會選舉,當局意圖以簽署確認書阻截「港獨」分子參選,梁頌恆與游蕙禎的參選和當選,證明堵截失效。至於梁、游二人借宣誓公然宣揚「港獨」與「辱國辱華」,則是在政權機構公然挑戰國家主權與領土統一的底線了。

簡要總結兩年多以來「港獨」的發展和演變,在於指出事態並非今日突然冒出來,而是有一段時間,在一些階段甚至觸動了警鐘,當局有想辦法處理。例如阻截「港獨」分子參選,但是特區政府就應對「港獨」根本無法可依,只能是見火撲火,顯得被動而捉襟見肘。北京與特區政府就應對「港獨」有過什麼協調,外界不知道,不過從局外人看來,北京若要禁絕「港獨」分子參選,在立法會選舉提名之前「釋法」,肯定較現在為了阻截梁、游二人進入政權機構而強行「釋法」,更為恰當。現在打壓「港獨」,即使社會上不會有太大反彈,甚至有人額手稱慶,但是「釋法」夾雜在宣誓官司之中,法庭仍未裁決之際,時間選擇上屬於「不幸」,客觀效果則有影響裁決、衝擊司法獨立之嫌;「在不對的時間做對的事」,政治上也是失着。

北京對港改變取態

若成常態不利香港

在案件審理之際「釋法」,相信北京完全知道會對香港帶來衝擊,但是仍然選擇這樣做,顯示北京處理香港事務,取態與過去迥異。回歸以來已經「釋法」4次,特別是關於居港權推翻終審法院判決的「釋法」,本港反響極大;其他3次「釋法」,北京的處理都小心翼翼,以免傷及香港和在民心失分。今次北京不理香港民情,實行以我為主,這種取態是否反映北京對港思維改變?值得關注。首先,今次「釋法」,起碼顯示北京對特區政府處理「港獨」缺乏信心,會否涉及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值得觀察。其次,特區政府在今次「釋法」宛如局外人,從政府回應傳媒和在法庭的披露,甚至連「釋法」的程序安排也要向北京查詢或「等待通知」;「釋法」是香港大事,特區政府的角色有點情何以堪。

北京從國家角度看「港獨」,或許更急於遏制,因為要向全國13億人民交代,這個完全可以理解。不過,北京仍須注意方法手段,避免為了打擊一小撮人而傷及香港整體。另外,今次「釋法」既然無可避免,則內容應該包括如何禁制「港獨」的各個方面;例如即使完成宣誓的議員,若利用立法會宣揚「港獨」,可以如何處理?最好都能夠觸及,毋須日後遇到類似問題時,又因為本港無法處理而再一次「釋法」,使香港再受折騰。今次「釋法」折射出來的京港互動模式,設若成為常態,對特區管治可能產生的深遠影響,北京應該思考是否不利「一國兩制」。

今次「釋法」給港人傳達的信息,十分清楚了,那就是北京視「港獨」為絕對不能碰觸的紅線。港人設若衝擊「一國」,國家必然反彈;以「一國」之大,強弱懸殊的「兩制」必然是吃不了、兜着走。因此,要使香港免遭「港獨」遺害,港人只能以實際行動遏制「港獨」,勿再養癰遺患。對於「港獨」,沒有招數可以一劍封喉,這必定是一場長期鬥爭,政府應該盡快制訂全面策略,從立法、文化、教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通過打壓、防杜到教化兼備,才可以全面應對「港獨」,使之不能禍港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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