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宣誓案梁游提上訴 周四審理



宣誓案梁游提上訴 周四審理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於立法會的宣誓無效,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梁游二人昨日正式提出上訴,上訴庭將於下周四開庭審理,上訴庭法官昨明言將會在聆訊後盡快頒發判辭。

官稱將盡快頒判辭

游蕙禎在庭外稱上訴是因為不想本案成為案例,令日後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都要經司法機關或政府審閱。梁頌恆表示,不相信守護立法機關獨立性的責任全落在他們身上,懇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盡快決定是否上訴。他們又稱已發起眾籌,目標是籌得500萬元應付訟費,並將考慮是否申請法援。

懸空議席刊憲 梁君彥﹕待再下周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會見傳媒,稱由於上訴庭將於下周四聆訊,為表尊重,故今天和下周五都不會就議席懸空一事刊憲,將留待再下一個星期才刊憲,但他強調秘書處必須遵守法律,在議席出缺後21天內完成刊憲。被問到會否上訴,梁君彥稱正等待法律意見,預計一兩日內有結果。

根據梁游一方的上訴通知書,上訴一方指司法機關一直對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奉行「不干預原則」,但原審法官區慶祥錯誤地認為,法庭有權裁定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是否符合《基本法》第104條的要求,並指有關裁決不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梁游一方認為「不干預原則」適用於本案,而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作為唯一監誓人,有權在立法會的內部決定議員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上訴方指法庭不應替代監誓人履行職責。

上訴一方認為,即使有立法會議員「拒絕或忽略」宣誓,都必須按照《基本法》第79(1)條的規定,由立法會主席、而不是由法庭宣布其議席懸空。

梁游暫不申請暫緩原審判決

上訴方昨一度申請暫緩執行原審判決,並要求上訴庭緊急開庭處理。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庭上表示,申請暫緩執行令,是為了禁止立法會秘書今天刊憲宣布梁游的議席懸空,以防政府啟動補選程序。代表立法會主席的大律師陳浩淇回應稱,最快也要等到下周五才刊憲。梁游一方隨即同意暫時不會申請暫緩執行令。

【案件編號:CACV224-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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