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

5個問題看懂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




5個問題看懂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


上週三,新當選的立法會議員游蕙禎(Yau Wai-ching,中左)和梁頌恆(Sixtus Leung,中右)在立法會外。
Vincent Yu/Associated Press
上週三,新當選的立法會議員游蕙禎(Yau Wai-ching,中左)和梁頌恆(Sixtus Leung,中右)在立法會外。
香港——官員週五表示,就兩名政治人士被禁止在當地立法機構就職引起的法律糾紛,中國的中央政府打算對此進行干預。這引發了人們關於香港司法獨立受到威脅的擔憂。有關決定可能會在週一做出。
這是件什麼事情?
今年9月,兩名提倡香港獨立的政治人士當選為立法會議員。他們分別是25歲的游蕙禎(Yau Wai-ching)和30歲的梁頌恆(Sixtus Leung)。
10月12日,他們在立法會宣誓就職儀式上偏離了官方版本的誓詞,用「支那」取代了中國。許多人認為那是貶低中國人的說法,因為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過該詞。游蕙禎還在誓詞中添加了髒話。
立法會秘書宣布他們的宣誓無效,讓其無法就任,立法會主席為兩人另行安排了一次宣誓就職會。
但香港政府認為不能讓游蕙禎和梁頌恆在立法會佔有議席,並將這個問題提交給法院。
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怎麼說?
作為英國前殖民地,香港的治理基於一個被稱為《基本法》的憲章,該憲章是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之前談判達成的。其中一條規定:立法者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的一條地方法令則規定:「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的人將被取消就任資格,如果他或她已經就任,則必須離任。
香港政府由行政長官領導,該人基本上是北京任命的,政府週四在法庭上表示,這兩名政治人士已拒絕宣誓,應該取消他們的就任資格。
但立法會主席的一位代理律師認為,這個問題應由立法機構,而不是法院或行政部門決定。
中央政府能怎樣干預?
《基本法》賦予北京對憲章做出釋法的權力。具體地說,這個權力掌握在中國共產黨控制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手中。
但是,在沒有香港最高法院或香港政府要求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很少對《基本法》做出釋法。自1997年以來,中央政府只這樣做過一次,人大常委會也從未對香港法院正在考慮的事情主動給出過意見。
上週五官員說,這次中國政府打算主動做出釋法,並有可能在法院完成對此事的司法複核之前作出裁決。
這樣做有什麼危害?
有人說這會給香港法院的獨立性帶來危險。香港享有的法治聲譽對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至關重要,因此任何破壞其司法制度的行為,都可能產生超過該具體案例本身的影響。
中國在與英國就香港問題發佈的聯合聲明中曾保障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但人們擔心,中央政府一直在干涉香港事務,破壞那裡的公民自由。在過去一年裡,銷售出版批評北京的書籍的五名當地書商曾一度失蹤,後來在大陸的拘留所現身。兩年前,成千上萬名抗議者為爭取自由選舉香港行政長官的權利,佔領了香港的主要道路。
香港大律師公會表示,中央政府的干預將會對香港的司法和自治原則「帶來極大的衝擊」。就連香港政府都表示,這件事應該由香港的法庭做出裁決。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中央政府擔心支持香港獨立的情緒在增長,並希望阻止這種情緒。
中央政府點名批評了游蕙禎和梁頌恆,並有可能做出有限的裁決,禁止他們就任。但中央政府也可能更進一步,做出試圖阻止所有贊成獨立的候選人競選公職的裁決。
香港大學法學教授楊艾文(Simon Young)表示,北京的裁決可能會含糊不清、也不完整,因為中國的領導人不重視、也不了解香港高度發達的法律制度,這個制度有幾百年的判例基礎。
許多問題可能會懸而未決。比如,曾經支持香港獨立的人後來改變了想法會怎麼樣?他或她是否仍有資格擔任立法會議員?
香港的法院必須回答這些問題,從而招致北京對《基本法》做出進一步的解釋,「那自然會造成更多的混亂,」楊艾文說。
傅才德(Michael Forsythe)是《紐約時報》記者。
歡迎在Twitter上關注本文作者傅才德@PekingMike
翻譯:Cindy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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