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報告│重要事件摘要 錯漏偏頗俱齊(五之二)
政府發表的「民情報告」,共有158頁,其中第二章為「與政制發展有關的重要事件摘要」,全長52段,紀錄了由831全國人大常委會日通過《決定》後發生的「重要事件擇要」,但為了避重就輕,為了裝作「沒有立場」,當中錯漏偏頗樣樣齊,以下是針對問題段落的分析及補遺。
未有提及警方無理長時間拘留黃之鋒等學生,最後更需要透過法庭判令警方才放人,法庭同時狠斥警方是作政治檢控,有違政治中立;而由於警方的非法行動,才激發市民自發前往金鐘欲聲援及保護學生。
未有提及當時警方已無理地把添美道一帶封鎖禁止進出,之前一晚亦多度在現場向市民施放胡椒噴劑。
隻字不提警方曾在現場展示「速離,否則開槍」的警告,現場亦有傳言指警方將會開槍。沒有提及警方共施放了87枚的催淚彈, 未有披露由誰下令, 更沒有提及向路過市民亂擲催淚彈。此外, 嘗試驅散人群的解釋,亦跟警方之前的說法有偏差,同時沒有提及警方指市民帶同保鮮紙及口罩等參加是有敵意、危險。
未有提及警方在傳媒拍攝下增援,並把橡膠子彈等物資運入特首辦;此外,也沒有提及梁振英晚上在單方面發表講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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