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估算其初始用量
糖尿病患者在開始使用胰島素治療時,一律採用短效胰島素。而且,一定在飲食與運動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下列方法估算初始用量,而後再依病情監測結果調整。
1、按空腹血糖估算:
每日胰島素用量(μ)=
[空腹血糖(mg/dl)-100] x 10 x 體重 (公斤) x 0.6 ÷ 1000 ÷ 2
100為血糖正常值;
x 10換算每升體液中高於正常血糖量;
x 0.6是全身體液量為60%;
÷1000是將血糖mg換算為克;
÷2是2克血糖使用1μ胰島素。
為避免低血糖,實際用其1/2--1/3量。
2、按24小時尿糖估算:病情輕,無糖尿病腎病,腎糖閾正常者,按每2克尿糖給1μ胰島素。
3、按體重計算:血糖高,病情重,0.5--0.8μ/kg;病情輕,0.4--0.5μ/kg;病情重,應激狀態,不應超過1.0μ/kg。
4、按4次尿糖估算:無糖尿病腎病,腎糖閾基本正常,按每餐前尿糖定性"+"多少估算。一般一個"+"需4μ胰島素。
5、綜合估算:體內影響胰島素作用的因素較多,個體差異較大,上述計算未必符合實際,故應綜合病情、血糖與尿糖情況,先給一定的安全量,然後依病情變化逐步調整。
(二)怎樣分配胰島素用量
按上述估算的情況,每日三餐前15--30分鐘注射,以早餐前>晚餐前>午餐前的用量來分配。由於早餐前體內拮抗胰島素的激素分泌較多,故胰島素用量宜大一些;而一般短效胰島素作用高峰時間2--4小時,因此午餐前用量最小;多數病人睡前不再用胰島素,至次日晨再用,故晚餐前又比午餐前要用量大。如睡前還用一次,則晚餐前要減少,而睡前的用量更少,以防夜間低血糖。
(三)怎樣調整胰島素劑量
在初始估算用量觀察2--3天后,根據病情、血糖、尿糖來進一步調節用量。
1、據4次尿糖定性調整:只適用於無條件測血糖且腎糖閾正常的病人。依據前3--4天的4次尿糖定性進行調整:早餐前胰島素用量依據午餐前尿糖,午餐前胰島素用量依據晚餐前尿糖,晚餐前胰島素用量依據睡前或次日晨尿(包括當天晨尿)。
2、根據血糖調整:糖尿病人,尤其是I型糖尿病及腎糖閾不正常的病人,應根據三餐前與睡前的血糖值來調整胰島素用量,詳見下表:
血糖值(mmol/l) mg/dl 餐前胰島素增量 其它處理
<2.8 <50 減少2--3μ 立即進餐
2.8--3.9 50--70 減少1--2μ
3.9--7.2 70--130 原劑量
7.2--8.3 130--150 加1μ
8.3--11.1 150--200 加2μ
11.1--13.9 200--250 加3μ
13.9--16.6 250--300 加4--6μ
16.6--19.4 300--350 加8--10 μ
餐前活動量增加減1--2μ或加餐
加餐前活動量減少 加1--2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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