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 星期二

旺角騷亂被捕者名單



旺角騷亂被捕者名單

 
2016/2/11 


【名單資料將會不斷更新 最後更新時間:12/02/2016 13:34】
年初一晚、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警方至今拘捕65人,另拘四名涉管有攻擊性武器,「不排除」與騷亂有關者,詳情如下:
2月13日提堂 涉「暴動」(1人)
姓名年齡職業
霍廷昊23無業
2月12日提堂 涉「暴動」(3人)
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美國隊長」容偉業,以及一名15歲男童,2月12日因涉暴動罪提堂,三人均獲准保釋,需守禁足令。
姓名年齡職業
林淳軒22 學生
容偉業32送貨工人
男童15
2月11日被捕 涉「管有攻擊性武器作非法用途」(4人)
警方2月11日公佈,在葵涌一工廈單位搜出武器及違禁品,並拘捕三人,指不排除與初一旺角騷亂有關;負責警司向傳媒聲稱,「我想每一個人都可以聯想可以用(這些物件)來做甚麼」。但有多個環保組織指出,在該單位被捕的三人同是熱心的環保人士,而單位中被視作「武器」的物品,為三人幫忙接收「沒人要的物資」,「再讓有需要的人拿取」,指三人是無辜,批評警察「老屈無辜市民」。
傳媒報道,警於同日晚間約10點,在屯門拘捕一名27歲男子。據「結束一桶專棄」創辦人日青指,她認識第四名唐姓被捕人士,他也是環保人士,曾用過倉庫的二手物資。
姓名年齡職業
何偉深34 繪圖員
程志怡46無業
陳小娟47營業代表
唐姓男子27
2月11日提堂 被控「暴動罪」(36人+1人改控)
警方就旺角騷亂落案控告38人「參與暴動罪」,37名被告於2月11日提堂,當中一人被改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全部獲准保釋,但要守禁足令,禁止踏入旺角道、上海街、花園街,及登打士街一帶,但可以在該處轉車,並要住在報稱的住所,一人因在銀行中心上班,獲准由早上八時至晚上九時進入旺角。
被告中,不少人有傷痕,有人頭貼膠布,有人頭部有傷。
不少被告有投訴警方,在被捕時遭警員毆打,有被告稱被捕時被警用警掍毆後腦,要縫七針;另一名被告指警方連續四十小時不允許他入睡,之後才錄口供,警員又在最初聲稱是控告他「非法集結」,質疑警方具引導性。
姓名年齡職業
梁天琦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
新界東補選6號候選人)
24學生
顧博謙
(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
19學生
許嘉琪
(港大學生)
22學生
陳熹汶
(青年新政成員)
28無業
陳柏洋
(熱血公民成員《熱血時報》主持)
30侍應
曾建恒
(中大候選內 「星火」閣員)
20學生
陳浩文17兼職侍應
投訴被拘捕時,警察在車上說,若不招認就打他;
投訴警署內被便裝警打心口三下,影響其口供
連潤發25工人
投訴警方不准他睡覺,每有睡意即呼喝吵醒,40小時後才錄口供;
投訴警員引導他招認,被告一度以為被控非法集結罪
薛達榮32廚師
投訴被捕時被警棍毆後腦,
需縫七針沒作出警方指稱的口頭招認
陳宇基20補習老師
投訴被捕時被警員毆打,
以警棍打至血流披面
陳和祥70無業
陳紹鈞47無業
王學舜39廚師
曾昭宇35記者
王世杰32廚師
卓羚釬32無業
薛冠輝31無業
盧建民29無業
王皓昇28售貨員
陳卓軒27廚師
孫君和27旅行社職員
黎文浚27無業
鄧敬宗27物流工人
莫柏軒26地產經紀
黃家駒25售貨員
吳挺愷24無業
張展滔23學生
陳遨天23無業
何肇彰21文員
李培浩20回收工人
李諾文20無業
麥子晞19學生
陳冠錡19無業
李卓軒19無業
莫嘉濤17侍應
李倩怡17學生
註:27歲被告譚曉彤,已被改控「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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