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明報專訊】旺角大年初一晚至初二早上因小販問題發生警民暴力衝突,涉案其中37名被捕者被落案起訴,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發言人、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參選人梁天琦在內的34男3女,各控一項暴動罪,其中1女改控參與非法集結罪。眾被告毋須答辯,全部准以500元至兩萬元保釋,其間不得踏入指定的旺角區域。控方代表、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稱,目前循簡易程序控告該37人暴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囚5年及罰款5000元。

旺角大衝突 至今拘捕65人

警方發言人稱,另外兩名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的22歲及32歲男子今將提堂,一名15歲男童今則在少年法庭應訊。另外,18男6女(14至55歲)保釋候查,3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其餘1名23歲男子涉嫌非法集結,正被扣留調查。案件至今共拘捕65人,分別56男及9女,其中37人昨提堂。

港大中大譴責暴力

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昨日傍晚發表聲明,措辭較前日回覆傳媒查詢更強硬。中大稱譴責所有暴力行為,對多人在暴力事件中受傷感痛心,該校會繼續關注事態發展及了解被捕學生情况,呼籲各界以理性 、和平、非暴力及合法方式表達意見。港大則稱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譴責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該校前日稱留意到被捕學生有律師跟進,校方將視乎實際需要提供協助,但昨沒再提協助。

37名被告年齡介乎17歲至70歲,其中4名為港大及中大學生,即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參選人梁天琦(24歲)、《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19歲)及文學院一年級女學生許嘉琪(22歲),另外一被告曾建恒(20歲)則為中大學生(見表)。




1女改控非法集結

除了報稱無業的女被告譚曉彤(27歲)昨午突獲控方改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其餘被告均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稱,他們涉於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據悉,控方指被告在上述時間,用自製武器衝擊警方防線,並向警察投擲玻璃樽、磚頭、垃圾桶等物品,至兩輛警車及多輛車輛被毁、10處地方起火,89名警員受傷。

眾被告案件均由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則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案件押後至4月7日,讓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眾被告獲准以500元至2萬元保釋候訊,保釋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及遵守禁足令,禁止進入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一帶,年初二凌晨暴力衝突發生的地點屬禁足令範圍。另有被告以工作及與律師會面為由,獲准在指定時間內進入該範圍。



記者庭上所見,部分被告臉上當眼位置有數處傷口,有人更頭綁紗布。有被告透過律師向法庭投訴,遭警方不當對待,屈打成招。(見另稿)

獲准以5000元保釋的本民前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梁天琦,步出法院時獲不少市民護送。他稱被捕期間曾受警方「過分武力」對待,並已投訴,但現階段不作詳細解釋。他說,「選舉呢啲唔係𠵱家最重要嘅事,我最重要係要幫助呢60幾個家庭。」初步估計會先聯絡更多律師,或會籌組經費幫助因受旺角騷動影響而需面對司法程序的市民或家庭。

本民前獲捐30萬 「助不知名被捕者」

本民前臨時發言人衛碧君透露,暫有20名成員及義工被捕,有兩名成員已自簽保釋,暫未被落訴,另外17仍被拘留。對於本民前早前為律師費及堂費公開籌款,但梁天琦未有私人律師代表。衛解釋,組織有義務律師協助梁天琦,但其後多人被捕,該律師忙於處理其他個案,故梁使用當值律師服務。她表示,現時單是本地捐款已超過30萬元,海外捐款數字則未確定,仍陸續收到捐款,惟人手緊絀未能處理,希望待日後點算再安排如何分配金額,主要用於支援不知名被捕者的法律費用,因相信梁天琦另有其他途徑獲得協助。另外,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暫仍未被捕。

新界東補選候選人除了梁天琦,還有民建聯周浩鼎、公民黨楊岳橋、新思維黃成智、獨立方國珊、獨立梁思豪、無黨派劉志成。

【案件編號:KCCC504-540/16】



旺角大年初一晚至初二早上因小販問題發生警民暴力衝突,其中37人昨提堂,他們乘坐警方車輛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當中包括被控以暴動罪的《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第二排右)及被告陳浩文(第二排左)。(李紹昌攝)




37名被告昨獲准保釋離開法庭,他們各由羈留室離開時,由超過20人組成的人鏈,以衣服、頸巾、紙皮等物品包圍,阻擋在場的記者拍攝。其間更多次高舉雙手(如圖)遮擋記者鏡頭,阻礙記者採訪及拍攝被告容貌。(李紹昌攝)




梁天琦(右)昨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他稱目前最重要不是應付選舉,而是要幫助約60個因旺角騷動而要面對司法程序的家庭。(馮凱鍵攝)




37名被告中年紀最大(70歲)的被告陳和祥昨早由警車押解到庭,他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其間須遵守禁足令。(李紹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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