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 珠海學院工商管理學系 系主任 (1996-2006),以真實身份亮相,目的是希望藉著網絡之威力,將我的換腎後生活狀況及其後遺症狀,傳予失去連絡的舊友、學生及腎友分享!
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3個角度 認清「旺角暴亂」的本質
3個角度 認清「旺角暴亂」的本質
文:屠海鳴
作者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正當全球華人歡度猴年春節之際,發生在香港旺角的暴力事件讓人震驚不已。食環署執法人員制止無牌小販佔路擺賣,卻有激進本土組織藉此生事,以支持小販擺賣為名,圍觀、起哄,繼而慫恿小販與執法人員對抗,最終使事態演化為一場暴亂。暴徒用磚頭、玻璃樽、鐵棒、木板等雜物襲擊警員和新聞記者,並於多處縱火。警方多次施放胡椒噴霧驅趕,向天開兩槍示警。暴亂從2月8日夜間一直持續到9日上午才平息,共造成125人受傷,其中包括90名警員和4名記者,警方目前已經拘捕了64人。
當許多政黨、政團、政治組織和廣大市民紛紛譴責「旺角暴亂」時,激進本土派卻為暴亂找理由,如此混淆視聽,乃禍港之大害。筆者認為,人們有必要從3個角度認識「旺角暴亂」的本質。
起因:折射激進本土派「搞事」套路
旺角,人流車流密集,無牌小販佔道經營,影響營商環境和市民生活,本港執法人員依法管理,乃是職責所在。這是每天都發生的平常事件。然而,當食環署執法人員制止無牌小販佔路擺賣,卻出現了一批蒙面人,他們起哄、煽動、爭執,將食環署執法人員團團圍住,釀成了衝突的爆發。
不難看出,蒙面人的做法與激進本土派「搞事」的套路高度脗合。打「本土」牌和「底層」牌是激進本土派的慣用手法。他們宣揚內地遊客來港旅遊購物,擠壓了港人的生存空間,以維護「本土利益」為名吸納支持者。從2014年底發起所謂「全民武裝起義」,號召市民到旺角「購物」,揚言集中火力「再戰旺角」,到2015年初以「反水客」為名在旺角大肆趕客,再到「光復上水」、「光復元朗」,處處都打着「本土」招牌。他們明白社會底層群體最能博得同情,不止一次地大做「底層」文章。2015年9月以「聲援小巴」為藉口聚集旺角,試圖再次「佔領」,這次又以「保護小販」為名掀起了對警方的大規模衝突。
這些人果真是為了維護本土、關切底層嗎?兩個細節露出了破綻。一是蒙面出場,既然是「保護小販」,正大光明,何需蒙面?說明他們心懷鬼胎,早就做好了防範警方調查的準備;二是有人在暴亂中喊出了「香港建國」、「香港不要中國」的口號,說明他們根本不是為了維護本土、關切底層,而是「借殼上市」,行「港獨」之實。
升級:顯示暴亂事件早有預謀
綜觀「旺角暴亂」,可分為兩個階段。子夜之前,一批蒙面人出場,還只是扮演了「幫腔」的角色,似乎只是事件的「配角」,乃是暴亂的前奏。到了凌晨時分,無牌小販不見蹤影,一大批手持自製盾牌的蒙面人出場,一次次衝擊警方防線,並有一男子站在電線杆上指揮整個行動,清晰地顯示出事件的「主角」並非小販,而是另有人在。至此,暴亂開始升級,襲警、掟磚、縱火的一幕開始上演。也顯示這個事件絕非偶發事件,而是有組織、有預謀、有策劃的行動。
梳理此次事件的過程,不難看出其中端倪。主打本土議題的激進本土組織,早些時候就發起聲援小販於新年擺檔,於社交網站不時號召市民支持。衝突爆發後,本土組織更將其形容為「革命之火」。9日清晨,有本土組織繼續實時於社交網站更新最新情况,呼籲市民趕乘搭頭班車支持,後因旺角港鐵站關閉,又提示市民經油麻地前往旺角。另有本土團體也在社交網站上宣稱「盾牌合法論」,即持有或藏有盾牌皆為合法。除此以外,一些經常拋頭露面的激進人士也站在警民對峙的第一線。
由此觀之,「旺角暴亂」是激進本土派的合力所為。既有事先的策劃,又有事中的指引;既有現場的統一指揮,又有網上的輿論動員;既有暴力行為,又有「港獨」理論。眼下,事件的全貌雖然還沒有完全呈現,但輪廓已經清晰可辨,絕非「保護小販」那麼簡單!
手段:符合暴力犯罪主要特徵
旺角事件是不是一場暴亂?還要看行為主體是否使用暴力手段。從法律對「暴力」的定義看,暴力行為的對象,既可以是人,也可是物;可以是針對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針對在場的其他人。暴力的內容,可包括從一般的毆打、輕微傷害到最嚴重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
在這次事件中,有人拆掉路上的磚頭,撿起垃圾桶裏的玻璃樽、木板作武器,襲擊執行公務的警務人員和採訪的新聞工作者,造成125人受傷,其中包括90名警員和4名記者,包括骨折、玻璃割傷、頭部遭硬物擊中等外傷。有人當街縱火,多處出現火頭,情况十分危險。有人在路面澆上懷疑是食用油的液體,欲實施更大規模的縱火。有人毁壞警車和街邊公物。這些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完全符合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放火罪、參與暴亂罪等犯罪特徵。可以說,這些人的所作所為,主觀上屬於故意,行為上十分殘暴。
從以上3個角度認清「旺角暴亂」的本質,才可以看清激進本土派的真實面目,他們藉「民主自由」之名,欲把香港引向動亂深淵。果如此,則是港人之大不幸。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精神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港人決不能容忍某些人把香港引向歧途,向暴亂說「不」的時候到了,讓那些破壞香港法律根基、法治環境的人付出代價,香港才能、市民才能安心、安寧。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2016年2月11日)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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