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旺角目擊警察向天開槍
文/黃之鋒
昨晚,我在旺角目擊警察向天開槍。由鳴槍一刻開始,警力隨之升級,群眾武力不斷上升,縱火和擲磚也是由此而起。示威者選擇使用超出公眾預算的武力攻擊警方,當然不只為了表達針對特定議題的訴求,亦不是純粹因為不滿小販政策走上街頭,而是面對著威權政府的強硬管制,目睹著警方作為國家機器的維穩技倆,不少年輕人已經絕望地走頭無路。
面對威權政府的強硬管制,目睹著警方作為國家機器的維穩技倆,不少香港年輕人已經絕望地走頭無路。(Anadolu Agency/Karma Lo)
過去2年積存不滿政府縱容警民不信任白熱化,從暗角7警(7名警員將一名示威者抬到陰暗角落拳打腳踢近4分鐘)、警察以警棍毆打路人、警察控告女示威者以胸襲警,甚至是近期的銅鑼灣書店老闆「被消失」事件,均積存了社會受壓迫青年的怒吼,結果在既有體制走進死胡同後,就選擇使用武力表達不滿,捍衛他們心裡相信的社會價值。
警民關係已迫近臨界點促成敵對狀況,縱有輿論批評示威者違反法治以及盲目洩憤,但在此刻下,根本無法回應他們的立場:這群抗爭者會坦白承認他們根本就是要透過以暴易暴的方法,挑戰社會的法治和宣洩不滿。
我的底線是非暴力抗爭,自然不會同意縱火等形式的抗爭手法,而自己不會參與就當然不應鼓勵其他參與,相關承擔法律風險更是十分沉重。選擇武力反擊警方的群眾越來越多,即使我實在不能同意,但亦非不能理解當中因由,歸根究柢源於仇恨警察的情緒,已經伴隨著公權力在佔領和光復行動不斷毆打示威者而滋生,這是我們無法否認的事實。當香港警察的監管制度已是有形無實,內部調查與監警會無法制約警方權力,昔日部份主張和平抗爭,那些高舉雙手組人牆阻止警方前進的抗爭者,則選擇放棄既有準則以暴力抵抗,認為透過群眾武力懲治警員是唯一的反擊辦法。
面對管治全面崩潰的失控狀況,即使傳媒鋪天蓋地一面倒支持政府,親中政團譴責稱之為暴徒的行為,民主派批評超越非暴力原則的抗爭手法,可以預料選擇以暴易暴的抗爭者也會無可奈何地繼續增加,甚至相應支持者的數量也會隨著公權力動用武力底線不斷下降而急劇上升,因為這些素人大多也不是從屬或依附某一政治路線的群體,根本不用像公共領袖的主流組織因應輿論壓力而要有所退讓。
固然我不同意暴力行動,甚至聽聞不少嘗試劃清界線的輿論抨擊,迴避反對陣營的路線爭議或許能夠避得一時,但社會民怨未來只會越滾越大,支持武力反擊的香港人還是會存在,絕不會憑空消失。只寄望活在同一城市的天空下,不要只把矛頭指向終會受到法律制裁的反對者,卻是忽略警察濫權根本不須付上代價。
同路人們,請不要學我們的政府:不想解決人民提出的問題,只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民。
最後想說的是,示威者昨晚並不只向警員和警車投擲磚塊,亦向記者、計程車及路人施襲。作為一個也參與過不同抗爭的行動者,我確實對這樣的行為感到極為不解與憤怒。其實我非常明白,部分抗爭者為了降低自身所承受的風險,會選擇蒙面參與抗爭,或者蓄意避開記者鏡頭。但對自身的保障,與對記者的攻擊之間,其實並不可以同日而語。
不同的傳媒機構固然會有著自身的政治立場,但大眾傳媒作為社會當中的第四權,在建制渠道已經完全失效的情況下,傳媒的直播紀錄已經是少數能夠制約警方權力的間接渠道,在過去亦成功保障示威者利益,正如TVB記者在去年直播記錄暗角7警事件,引證警方不能公正盡責格守專業屢行職務便是一例。
倘若抗爭者連記者也抗拒,排拒記者對於抗爭場面的客觀報導,最終就只會令警方更無包袱地對抗爭者使用更進一步的暴力。更進一步地說,在抗爭場面,大眾傳媒是絕無僅有,抗爭者能夠向社會傳遞信息的渠道。在此場面針對傳媒工作者作出攻擊,除了對整場抗爭帶來負面效果以外,還有如何客觀效果?昨夜攻擊記者的,肯定不是最主要的抗爭者;至於鼓吹攻擊記者的人究竟有何用心,就明顯得有目共睹了。
8日深夜,香港旺角爆發大規模警民衝突,民眾向警察扔雜物,而後焚燒雜物;警方使用警棍、胡椒噴霧對抗,期間對空鳴槍2次,這起衝突造成逾80名員警與記者受傷,54人被捕。(Anadolu Agency/Karma Lo)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