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鄭承隆.評旺角衝突】開槍警員合理並專業








【鄭承隆.評旺角衝突】開槍警員合理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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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鄭承隆
發佈日期 2016-02-09 13:13:00

第一槍示警後未能即時收到預期效果,暴徒繼續向倒下的高級警員攻擊,再次向天開槍示警,情況合理。當第二槍發射後暴徒開始後退,並停止攻擊,警員已即時收回佩槍,表現專業。
鄭承隆/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前主席
畫面右方的警員被示威者毆打受傷倒地,畫面左方的警員隨即向天開槍。(陳焯輝攝)
2.8 旺角事件令我昨晚完全瞓唔到,睇住一幕幕韓農式嘅襲擊,令人心痛。

放生小販是合情 但執法是合法

先放低個人情感,從件事始末嚟睇,長久以來農曆年初一二三期間,食環職員放水唔拉小販好合情!等同原居民祭祀燒炮仗,初一二有村民燒煙花添,咁都唔拉啦!潛規則大家都懂的!

今次咩事要年三十開始執正嚟做,俾人搵到位搞,等食物及衞生局日後再解畫。不過,近幾日本土派已經不斷四圍挑起事端,包括去商場影響市民入場睇電影,又去SPCA搞事。

其實支援旺角小販只係藉口,唔告放水可以話合情,但不合法理,講到底,有人犯法,有人執法,衝突何在?就是政棍到場推波助瀾,煽風點火!
【旺角02:38】旺角示威者與警方激烈衝突。(陳焯輝攝)
從傳媒影像中得見,晚上11時,小販對警方的抗爭已經大致平靜落嚟。但到12時左右,本土派到場要求聲援小販,被警察驅趕便開始衝突!

現場影片清晰拍下開槍前後

衝突一開始不久,便有車運送盾牌等物資到現場,似乎係計劃好嘅行動。警察多次嘗試驅散人群,但衝突繼續升溫。接近凌晨1時半,本土派人士(多名穿着藍衞衣帶口罩)開始帶同自製盾牌衝擊警方防線,並開始將垃圾桶、卡板及雜物等,推出亞皆老街。有帶口罩人士分別於不同位置,把磚頭及玻璃樽掟向警務人員,場面形同暴動。期間數十名本土派人士與一隊交通警發生衝突,不斷用卡板、垃圾桶及圍路板掟向警員。

影片清晰可見,警方明顯人手不足。當時眼見大約有8位交通部警務人員在場。由於襲擊不斷,交警向後退,但仍然不停被追打及掟雜物,其中一名高級警員被掟中頭部,失去平衡倒地,該名高級警員嘗試起身,但背後再被卡板及一塊木板掟中頭部即時倒下,我判斷,該名高級警員應該是失去知覺,因為倒下之後,其背部再被多塊卡板掟中已再無反應。其同袍見狀已經多次發出警告,要求襲擊者退後,警告不果,才向天開槍。「警察通例」(PGO) 29-03 中「警察槍械的使用」有述:
「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目的時,才可根據下列情況使用槍械:
* 保護任何人/自己,免生命受到威脅或嚴重傷害;
* 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
* 平息騷動或暴亂。」

我個人相信,當時警員開槍時,已經考慮上述因素。他開槍示警時,明顯在保護同袍(倒下的一名高級警員),以免同袍命受到威脅及再受嚴重傷害,加上當時情況失控,考慮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控制韓農式騷動,才向天開槍示警。在第一槍示警後未能即時收到預期效果,暴徒繼續向倒下的高級警員攻擊,再次向天開槍示警,情況合理。當第二槍發射後,暴徒開始後退,並停止攻擊,警員已即時收回佩槍,表現專業。

今次暴徒的行為,其實已超越一般香港市民可接受抗爭行為的底線。究竟咁樣抗爭落去,香港會變成點樣?此外,我希望提醒各位讀者,今晚如非必要,應該盡量避免去人多擠迫嘅地方,並小心個人安全。我認為今晚最好節目,應該就係留喺屋企睇煙花,順便思考一下香港未來的方向!
【編按:作者鄭承隆,是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前主席,並為新思維副主席。】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旺角騷亂】前監警會委員:向天鳴槍別無選擇惟要跟進為何無用催淚煙





前監警會委員鄭承隆表示,他翻看過年初二凌晨有警員在旺角警民衝突中向天鳴槍示警的片段,認為警員當時只能選擇向天或向人群開槍,最終警員向天開槍示警保護同僚是「別無選擇」,但開槍後仍有人向警員扔雜物,警員才會再向天開第二槍,亦即時有警員向上級匯報,認為決定是專業合理。

不過,鄭承隆認為監警會應跟進為何警方無使用催淚煙驅散群眾,現場指揮官又有無向前線警員提供清晰指示等問題。對於有傳媒拍到現場有警員拾起地上磚頭掟向市民還擊,鄭承隆稱不認同有關做法。

至於有在場採訪的《明報》記者投訴表明身份後仍被多名警員圍毆至後腦受傷,鄭承隆就稱在電光火石之間,不排除個別人士的動作引起誤會,但若調查發現有警員使用不適當武力,相信有關投訴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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