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

2047 declaration demands ‘internal self-rule’, not independence, says Civic Party signatory Tanya Chan




2047 declaration demands ‘internal self-rule’, not independence, says Civic Party signatory Tanya Chan

A signatory to a declaration calling for “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 and self-rule said on Friday that they were not advocating for Hong Kong independence and that the city does not yet have a legal basis for independence.
Tanya Chan Suk-chong’s comments came a day after the release of a declaration entitled “Resolution for Hong Kong’s Future”. It was signed by more than 30 young individuals from various pro-democracy groups and stated that Hongkongers themselves should decide the political status of Hong Kong after 2047.
tanya chan
Photo: Apple Daily/HKFP remix.
Chan, a co-founder of the Civic Party and former lawmaker, said: “Even though I’m in a political party myself, speaking as a signatory to the declaration I can say that we’re not releasing this for the upcoming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s. Some of the signatories are scholars. We’re not targeting just one or two elections,” Chan said on RTHK.
Chan also said that in light of the questions Hong Kong is facing regarding its future, it would be irresponsible to look at just these elections and then feel satisfied at having solved the problem.
hong kong's future resolution
“As a Civic Party member, this is even more so – I won’t say that [the declaration] will affect the elections. What we’re talking about here is ‘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 – it does not include [ideas of] Hong Kong independence. We hope that it will determine the political structure for self-rule.”
“If we can’t implement internal self-rule, then maybe we would look at external self-rule such as Hong Kong independence, but I think everyone understands that – at this point in time – we do not have the conditions to discuss this.”
Chan also said that right now, Hong Kong lacked the relevant legal basis for indep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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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3日 星期六

指倘被控可將叛國罪送交違憲審查 香港民族黨:以身試惡法與有榮焉


指倘被控可將叛國罪送交違憲審查 
香港民族黨:以身試惡法與有榮焉





《人民日報》海外版文章引述法律界人士指出,港獨分子組黨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認為律政司要研究採取法律行動,律政司長袁國強表示會嚴肅處理。香港民族黨發聲明回應,指該黨若被控叛逆罪,則隨時成為香港開埠以來首個被控叛國,並將整條叛國罪送交違憲審查之人,形容「以身試惡法」,是「與有榮焉」。

聲明指,《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相關罪行的最後修訂是1970年代,由於此後政府從未以相關罪行提告,因而避開了自1991年起出現的《人權法案》違憲審查。

倘當局以叛逆罪控告該黨成員之言論,等於自行將相關罪行送交法庭作違憲審查。若他們能以身試惡法之合憲性,為殖民政權帶來憲制危機,乃該黨的榮譽。

聲明又就《公司條例》回應,指相關條文內容清晰,該黨絕對合乎資格申請成為公司,若公司註冊處正式發出書面拒絕申請之決定,該書面決定將成殖民政權非法打壓香港營商自由、破壞香港核心價值的鐵證。

對於被控告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指,不少香港政治組織皆未有作任何註冊,而且相關罪行明顯侵害結社自由,一旦提告,又等於將一條惡法送交違憲審查,更隨時令香港再無「非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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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校董會改組諮詢會 會後總結




校董會改組諮詢會 會後總結




 
本會於今日下午十二時半出席校董會改革諮詢會,與同學及校董會成員討論校董會改革事宜。
 
會前,本會得悉校園電台曾於四月十六日致函校董會改革專責小組,申請於諮詢會上拍攝及直播,卻遭小組以「或妨礙自由討論」作理由拒絕。
 
本會於會議開始前帶備攝錄器材到達會場,嘗試與校園電台一併強行直接進入會場拍攝,卻再次遭到攔阻。此外,多間傳媒之記者亦有到場,惟悉數遭校方拒絕入場。經交涉後,本會及校園電台得以入內拍攝,影片將會於稍後時間經資訊科技服務處 (ITSC)之系統上載供同學觀看。
 
會上,本會及其他同學均有向校方表達各自對改革方案的不滿和訴求,主要為:
1)反對特首委任校董比例上昇 
2)反對減少校內人士校董比例 
3)要求取消學生校董之保留事項限制 
4)要求取消特首校監必然制 
5)商榷是否有減少校董人數之必要
 
會後,本會會長與教務會學生成員(社會科學院)孔浩名一同質問到場之立法會委任校董張宇人議員,要求其就特首校監必然制之保廢問題表態。惟張宇人議員支吾其詞,拒絕正面回答。
 
本會對校方妨礙新聞自由,拒絕傳媒採訪,並且兩度阻撓校園媒體入內拍攝之舉深感失望。本會絕不能容忍在一聲稱「開放予學生」之諮詢會中校園媒體竟會被阻撓採訪,並將要求於未來之同類諮詢會全面開放予校園媒體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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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拒絕特事特辦 還我最佳機場



拒絕特事特辦 還我最佳機場

我,Lawrence Cheung,係:
- 前 機場管理局員工
- 前 機場保安員工
- 前 航空公司地勤員工






很抱歉,昨天(17/4/2016)有公事在身未能親身到機場聲援有關事件。

一直讓我引以為傲的工作地點 - 香港國際機場,曾多年獲取全球最佳機場。什麼是「最佳機場」,當然是包括了機場設施、服務、安全等不同的範疇去評分,再由全球旅客投票選出。(無投過票下次記得投 ‪#‎Skytrax‬)

而行李要否同行同檢?進行手提行李檢查前,你首先要問你自己3個問題:
1)你的行李有否由他人代為執拾?
2)你的行李有否曾經交由親友看管?
3)你的行李有否曾經或短暫時間離開過你的視線範圍?

如以上有其中一題答「有」,那麼你必須重新檢查你的行李有否增加或減少了任何物品才進入禁區範圍。(其實以上是基本常識,任何一個人都能以正常思維去理解)

我不知道在正常的情況下會否有「特事特辦」的情況,但當三間不同機構/公司都知道一件「失物(手提行李)」的物主不在,而又同時三間機構/公司一起提供「特事特辦」的服務為旅客的行李進行安檢再送給客人,真是聞所未聞!

再者有一位男子無論他是什麼身份,嘗試與航空公司地勤職員通電話,這動機是想得到什麼回應或協助?不論他有否說出自己的什麼超然地位,還是只是說出自己是乘客的爸爸?天呀!告訴別人你是乘客的爸爸有什麼意思,偉大的爸爸能令機場變得安全,你以爲自己是天父?大地由你創造?

如今一個「特事特辦」破壞香港國際機場一向的形象以及安全的指標,希望有關機構/公司不要作出任何非理性的辯護(除非你們是自願),以及促請有關機構/部門/公司/人士盡快回應各界的問題以消除旅客對機場安全的憂累!

(講咁耐,阿張生你做過咩咩職員又點呀?肯肯定做D唔係好關事嘅部門!
我咁啱就係做「航空公司地勤行李部」、「機場保安旅客檢查組」及「機管局傳訊事務部」,我絕對信任我的前同事,我地一定唔會幫人拎行李!除非呢個香港已經變咗,不過好似真係响2012年開始就變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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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葉建源:李國章惹火言論代表誰


葉建源:李國章惹火言論代表誰






1月28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新任主席李國章教授與校長馬斐森教授在香港銀行家會所舉行傳媒簡報會。會上,李先生多番以英語和粵語發表一連串駭人聽聞的意見批評學生,更點名批評包括筆者在內的泛民議員及從政者,令不少港大師生校友和市民感到異常震驚。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是次傳媒簡報會是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於大約兩小時之前才通知傳媒,相信召開簡報會的決定十分倉卒。此外,簡報會地點竟然選在港大以外的私人會所舉行,這是十分罕有的。加上簡報會雖然以校委會的正式名義召開,主持的更是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和校長馬斐森,兩位都是港大管治架構內最高權力的人,但在簡報會後,校方竟然沒有發出任何新聞稿總結簡報會內容,也沒有發放李國章或馬斐森的發言稿。為何堂堂大學的傳媒簡報會,竟以這樣不正常的方式召開和處理,實在令人感到異常奇怪。

失實指控須澄清

但最重要的是,李國章乃是校委會主席,也是現時管治架構內校委會的唯一發言人,他在傳媒簡報會上的發言,涉及可能是污衊多方面人士的聲譽,不少論點更被各界批評為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言論。這不禁令人質疑,如果李國章是以校委會主席和校委會發言人的身份發言的話,則港大和校委會須對他的官方身份言論負責。因此,以下的數個關鍵問題,校委會必須及早澄清:

一、李國章先生當天在記者會的身份,是否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是否代表港大校務委員會發言?

二、李國章先生當天在記者會發表的意見,是否代表港大校務委員會的意見?還是純屬個人意見?

三、更具體地,李國章先生當天發表的以下意見,是否代表港大校務委員會立場?

(a)參與事件的學生有如吸了毒或被人下毒,因此容易受人擺布,行為非理性。

(b)校委會內的學生代表馮敬恩向參與事件的學生講大話,發放假訊息,以致同學們行為變得激烈。他是「大話精」。

(c)公民黨、泛民慫恿學生「暴動」。

(d)指公民黨、泛民在背後干預的證據,包括余若薇女士當晚在場,梁家傑議員的(4年前的)見習生梁麗君(梁麗幗)在場,還有長毛的助理在場。

(e)公民黨搞事,是因為陳文敏未能做到副校長。

(f)去年7月校委會會議後,梁家傑議員使用「大聲公」指揮巿民包圍校委。

(g)去年7月校委會會議後,余若薇在場指揮包圍行動,證據是她當時站在後面「講手機」(「講手機唔會係講股票」)。

示範非主席合適人選

港大人,無論教職員、學生和校友,均多次表示李國章不適合擔任校委會主席。怎料他甫上場,便發表這些惹火言論,生動地演繹他為何絕對不是校委會主席的合適人選。按校委會指引和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的要求,校委會主席及成員要遵守無私、公正、問責和誠實等規定,上述李國章的言論和他的一貫行事作風,與這些規定或有一定落差;而其他校委會委員,也是以個人身份成為「公眾信託人」(trustee),其參與必須摒除個人利益及其他考慮,凡事須以香港大學最高利益為依歸。

因此,我已經以港大校董和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的身份, 致函港大校委會,嚴正要求校委會及各位委員,以最認真、公正和嚴肅的態度澄清以上各點疑問,然後向公眾交代。因為校委會主席若以官方身份發言,其言論便是校委會立場,校委會便須為其言論負責,包括道德和法律責任。

倘若校委會主席的言論嚴重偏離事實,這是嚴肅的事情,必須認真處理,給持份者和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 2016年2月4日


八問港大校委會:有關一月傳媒簡報會上李國章之言論
葉建源 2016/4/19

香港大學

校務委員會暨全體委員(校務委員會秘書韋永庚先生經辦)

各位校務委員會委員:

關於1月28日港大校委會傳媒簡報會上李國章教授的言論

 (整封公開信 )


本人曾於2月2日和2月19日就李國章教授在1月28日舉行的港大校務委員會傳媒簡報會上的言論一事,致函各位委員,要求嚴正澄清【附件一】。據悉,校務委員會至今仍未有正式討論過。不過,教務長韋永庚先生於2月26日覆函本人【附件二】,轉達李國章教授的解釋,指他在記者會上發表的純屬「個人」意見云云。本人對此回覆甚為震驚,想不到在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在港大的傳媒簡報會上發表的,竟然可能並非港大校方的正式的立場,而只是「個人」意見!故本人特再次來函,要求校務委員會認真就此事加以討論,並就以下八點質疑作出正式的回覆:

1.請校委會再次確認,1月28日之傳媒簡報會是否由港大校委會正式召開?(根據港大校方所發出的採訪邀請函,題目標明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舉行」的傳媒簡報會,而且由「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教授和校長馬斐森教授」會見傳媒【附件三】。毫無疑問,傳媒和社會人士都會認定該簡報會是由港大校務委員會正式召開的。)

2.請確認,李國章教授在上述傳媒簡報會上所發表的言論,是否全屬「個人意見」?若否,哪部分屬港大校委會的正式立場?哪部分屬李國章教授的「個人意見」?(李國章教授當日所發表的言論已整理成文字紀錄,各位可參考【附件四】)

3.李國章教授當日是否有在傳媒簡報會上聲明何者屬其「個人意見」?如果沒有,傳媒和社會人士怎能區分?

4.校務委員會是否認同李國章教授當天在傳媒簡報會上發表的個人意見?如李國章教授所發表的言論並不代表校委會,校委會會否向公眾澄清說明,以免公眾對港大正式立場有所誤解呢?

5.校務委員會認為李國章教授以港大校務委員會之名召開傳媒簡報會,發表大量個人意見,是否恰當行為?是否符合校務委員會主席的身份?是否濫用大學資源?

6.倘校委會認為李國章教授此一做法是不恰當的,請問校委會今後如何避免同樣情況再次發生?

7.如果李國章教授在整件事情上處理不當,李教授本人應否負起責任,向校委會道歉?

8.李國章教授當日的言論包含大量對學生和個別社會人士的失實言論及無理攻擊(參考【附件五】),既然李國章教授承認該等言論乃是個人意見,他本人會否負起責任,向相關人士公開道歉?

事件已發生接近三個月,本人希望校委會能早日嚴肅處理,了結此事,並能早日得到校委會的正式回覆。謝謝。謹祝各位

安康!



葉建源

香港大學校董、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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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香港眾志」屆「頭七」| 細數「眾志」斑斑劣跡




「香港眾志」屆「頭七」| 細數「眾志」斑斑劣跡

2016-04-18 香港文匯網
17日是「香港眾志(中箭)」成立的「頭七」,其秘書長黃之鋒終認衰。回顧「香港眾志」成立前後,「眾志」成事不足,敗事卻罄竹難書。「香港眾志(中箭)」甫成立即計劃到外國「推銷」,勾結外國勢力支持推動「港獨」的「自決公投」,其秘書長黃之鋒近日更稱「香港的二次前途問題,必須正式擺在國際談判桌上討論」,要「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政界中人士強調,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是毋庸置疑的,黃之鋒不懂歷史,言論荒謬絕倫,更「邀請」國際插手香港內部事務,言行可恥,更會把香港推向危險邊緣。

政協委員、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表示,必須指出,「公投」「港獨」違憲違法,是推動「港獨」的險惡手段,「香港眾志」明目張膽勾結境外勢力謀求「自決公投」,干預香港事務,企圖分裂國家、撕裂香港,必須受到嚴厲譴責,當局須嚴正執法,制止分裂國家的行為。
回顧「香港眾志」成立前後,「眾志」成事不足,敗事卻罄竹難書:事先自爆黨名,被人搶註網域名稱facebook專頁等,最後要問「對家」贖回;黨名繞口,黨徽「破格」,被人無限「惡搞」;成立典禮想搞噱頭卻眼高手低,錯漏百出,大批傳媒慘吃閉門羹;偷步以個人戶口收取捐款,戶口錄得大量交易而被凍結存款功能,卻反稱被「打壓」;未有任何政策倡議,就勾結外國勢力,將跑到美加為「自決公投」爭取支持……面對劣評如潮,「眾志」秘書長黃之鋒17日終於在facebook口稱「對不起」,但又聲言「不會放棄」。有網民不滿他及「眾志」根本沒有反思己過,要求他們「摺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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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16日在個人facebook專頁撰寫千字長文,首句就開宗明義稱:「過去一星期的表現,確實讓大家失望,對不起。」他聲稱「眾志」的各種事故,令自己「久違的自責感」再度湧上心頭,特別是自己失言為「眾志」帶來打擊,承認作為「政黨領袖」,自己的表現未如人意。

■黃之鋒在facebook稱「對不起」。fb圖片


「香港眾志」
  「香港眾志」于4月10日成立,由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出任主席,副主席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黎汶洛,秘書長是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副秘書長是周庭,常委、導演則由舒琪擔任。會內暫有約20名至30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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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4月6日向傳媒發出採訪通知,通知中英文版就稱該黨名為「Demosistō」。這個連「古狗」(Google)也查不到解釋的「自創字」,引起網上熱議。據「發明者」自稱是代表「堅持民主」,但不少人嘲笑該黨「解錯字」,以字面意義而言該「自創字」應解作「一個人企喺度」,或「離開人民的那一男子」,有人則揶揄如此標奇立異正符合黃之鋒等人的「中二病」,該黨可謂因此而「一字成名」了。有學識淵博的網民踢爆,黃之鋒等人為「扮嘢」,將拉丁文「demos民」、「sisto我站立」兩個字結合,但據字面解釋卻是「錯誤結合」。


通知並附上一張以周庭手持弓箭,明顯「抄考」自電影《飢餓遊戲》的個人宣傳海報,海報上印上的導演名稱與演藝學院電視電影學院院長舒琪同名,而編劇及監製則為「釘毛」及「舌圖」,又稱「4月10日─一箭傾城」云云。有人就大開facebook假專頁惡搞周庭的海報。


■周庭的海報被人瘋狂惡搞。網上圖片

未成立已經接連「甩轆」,遭網民「瘋狂恥笑」的「香港眾志」,10日晚舉行成立記者會。


■香港新政黨「香港眾志」10日正式成立,黨主席羅冠聰(左4)和秘書長黃之鋒(左2)等人會見記者。

記者會上,又再現「關公災難」(「公關災難」的別稱),因安排失當令一眾獲邀到場採訪的記者未能進場採訪成立典禮,更要在門外狹窄的空間「罰企」近兩小時,引起一眾記者鼓譟。「香港眾志」結果於典禮後另開記招,所有成員為安排失當而數次向傳媒鞠躬道歉。


■「香港眾志」10晚召開記者會,但安排不當玩殘記者。

■「眾志」開發佈會卻限制記者入內,被網民寸爆。資料圖片

除了會場安排不當被吐槽外,有香港媒體記者發現,宣傳冊上出現不少錯字,要用印上正字的貼紙修改,例如封面的「Theses」(眾數)錯寫為「Thesis」(單數)、常委舒琪的名字亦被誤寫為女星「舒淇」,而幹事王惠芬則更慘,原本宣傳冊已寫錯其名字為「黃惠芬」,更正後卻仍然寫錯成「王恵芬」,誤將「恵」當「惠」用,一錯再錯。


■封面的「Theses」(眾數)錯寫為「Thesis」(單數)。

■常委舒琪的名字亦被誤寫為女星「舒淇」。

■原本宣傳冊已寫錯幹事王惠芬名字為「黃惠芬」,更正後卻仍然寫錯成「王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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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香港眾志」黨徽更被網友形容為擦膠。


■眾志黨徽。網上圖片

「香港眾志」稱,黨徽以「從隧道找到出口」為設計藍本,外圍顏色方格象徵隧道牆壁,中間方框代表隧道出口,亦代表「希望和行進方向」,「D」字形狀則是呼應英文名字「Demosistō」。講就講得好聽,但網民不但不受落,還繼續「瘋狂恥笑」。

網民11日續對「眾志」大肆抽水。親「本土派」的facebook專頁「我係五毛我係鬼」就將該黨黨徽形容為擦膠,「成個組織都硬擦膠(粗口戇××的諧音)」,另有人將此比喻為大學飯堂的「雙餸飯」碟、手機SIM卡及七巧板等,更有搞笑者以此出數學題。


■有網民以「眾志」黨徽出數學題。

「香港眾志」連連「中箭」,花多少錢「聘請關公」恐怕也無補於事。除了「中箭」黨徽被揶揄像手機SIM卡、擦膠、大學兩餸飯碟等外,原來該黨徽還有一個最致命問題,就是涉嫌抄襲巴塞羅拿畫展標誌。有網民揭發,「中箭」黨徽無論構圖和採用色調均十分相似,網民即為該黨起新新花名為「巴塞眾志」。「眾志」雖有更新facebook,但未有回應事件。有網民指,自己在「眾志」facebook留言指出抄襲醜事,但留言竟被刪,批評「中箭」打着民主旗號,但實際上不斷限制「唔啱聽」言論。


■「眾志」黨徽涉嫌抄襲巴塞羅拿畫展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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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盛時期的黃之鋒到底可以得罪幾多人?剛剛成立就令到「關公很忙」的「香港眾志」,其秘書長黃之鋒就「再獻新猷」,在facebook宣傳其籌錢計劃,結果真的「中箭」,「最少」要200萬元,被批「食水深」。

「香港眾志」雖然一直被各界聲討揶揄缺乏實質政綱,但該黨收捐款則渠道多多,開不了政黨戶口,則以個人戶口收捐款,銀行因怕有人「洗黑錢」而拒絕。「眾志」對捐款極之在意,未正式註冊就「偷步」收錢。有網民更發現該黨中人雖對內地嗤之以鼻,但用作收取捐款的PayPal戶口卻以普通話拼音「XIANGGANGZH」命名,逼得該黨連忙更正為「DEMOSISTOHK」。


黃之鋒14日在其fb以「點解要搞眾籌?」為題發帖,承認「好多網民都唔多鐘(鍾)意我地(哋)一成立之後,就立即推動網絡眾籌,同埋會問我地(哋)一個月點解要用成13萬(元)咁多,特別係文宣部份(分)既(嘅)比例係最高」。他解釋「學民思潮」作為一個學生組織,「好多影相、拍片都可以搭膊頭,只畀友情價。」最後,他更「計」出一條數來:「最低總開支200萬=13萬+17萬×6個月+85萬。」此帖一出,不少人留言鬧爆黃之鋒「食水太深」。


■黃之鋒的「惹禍post」,更以圖表解釋每月200萬元預算如何計出。fb截圖

當有人提到「本土民主前線」、「青年新政」當年「都無大鑼大鼓籌錢」,大概是「關公附身」的黃之鋒,竟回應稱「我地(哋)唔想私下搵金主」,即寸爆該兩個組織「私下搵金主」,大戰即時爆發,激進「本土派」瘋狂洗版,批評黃之鋒含沙射影,拖其他人落水,更有人翻舊賬指其「學民思潮」的賬目未清,又再籌款,令人懷疑是「呃錢」。

■黃之鋒面對各方質疑,竟回應稱「我地(哋)唔想私下搵金主」,即寸爆兩個激進「本土派」組織「私下搵金主」,即時辣㷫「本土派」的支持者。

不少網民均批評他們「食水深」,自己不肯付出就當支持者是「提款機」,要他人「貢獻」讓他們選立法會議員,所為有如「大種乞兒」。有人更翻舊賬,指黃之鋒等人未清楚交代「學民思潮」的捐款去向。
■有網民上載電影《武狀元蘇乞兒》的截圖,揶揄「香港眾志」的態度有如「奉旨乞食」。fb截圖
■梁頌恆嘆自己曾捐錢給「學民」,現在「躺着也中槍」是「因果循環」。fb載圖

■網民質疑圖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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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以為所有人的腦袋都位於頭部,大了才懂得有人的腦袋是長在屁股的。」「香港眾志(中箭)」成立以來,事事甩轆令「關公很忙」,其中以激進「本土派」洗版洗得最落力,特別是黃之鋒寸嘴砌「本土民主前線」及「青年新政」幕後有「金主」。所謂「曹操也有知心友」,有撐「中箭」的網民近日反擊,「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因涉及旺角暴亂被警方拘捕時,警員在有關的住宅單位搜出53萬元現金一事,質疑這就是「本民前有金主」的「證據」,有人更質疑這些是「政治黑金」。


被嘲為「香港中箭」的「香港眾志」,「關公災難」之頻密,足以寫成一系列負面教材。原名葉健行的導演、「中箭」常委舒琪,在「佔領」期間已經不滿「城邦派國師」陳雲批「雙學」。近日,陳雲被炒後,有傳媒中人在個人facebook發帖,批評陳雲的言論「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在歐美先進國家,可能一早已經炒咗啦。」舒琪即留言稱,「Can't agree more.(不能同意多。)」激進「本土派」即群起而攻,稱其言論是「向本土派宣戰」,有人更留言恐嚇稱,「我把菜刀等緊你呀舒琪。」


自從「香港眾志」成立,「關公」真係好忙!有關人等似乎未汲取教訓,只懂屈人抹黑,拒絕反思己過。該黨副主席黎汶洛近日發帖,稱自己在黃大仙港鐵站協助選民登記,絕非「堅離地」。不過,有看透世事的網民指出照片中黎的「香港眾志」「黨服」的黨徽「調轉咗」,即被人恥笑該黨就如其黨徽,「可以左搖右擺,政棍境界。」

■倒錯黨徽照呃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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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隱暪其「港獨」立場,「香港眾志(中箭)」以「民主自決」為「政綱」。甫成立即計劃到外國「推銷」,勾結外國勢力支持推動「港獨」的「自決公投」。其秘書長黃之鋒近日更狂言「香港的二次前途問題,必須正式擺在國際談判桌上討論」,要「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政界中人強調,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是毋庸置疑的,黃之鋒不懂歷史,言論荒謬絕倫,更「邀請」國際插手香港內部事務,言行可恥,更會把香港推向危險邊緣。

■黃之鋒一再勾結外國勢力插手港務。圖為「學民思潮」早前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門前請願。左一為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左)、羅冠聰計劃赴美加大學「巡迴演講」推銷「港獨公投」。圖為11日兩人接受電台採訪。
■「香港眾志」成立後,計劃到外國遊說爭取「支持」,更指會推動香港「公投自決」。

「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近日更公佈到美加路演,或涉及籌款活動。浙江省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季霆剛認為,「眾志」以PayPa戶口收錢,可能已違反規定,若赴美加涉及籌款活動,即可能違反簽證條件,他已向當局投訴。

輔仁媒體總編輯、「方丈」容樂其質疑海外演講有否收錢。


「香港眾志(中箭)」既想食「港獨」水,但又怕被市民唾棄,只好鼓吹所謂「民主自決」以「踩界」為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17日批評所謂的「自決」違法,更形容「眾志」所謂的「重奪港人自主權」是「掛羊頭賣狗肉」,實為推動「港獨」。

「香港民族黨」發言人周浩輝立刻「補刀」,批評「眾志」毫無立場,較傳統反對派「更不堪」,又揶揄該黨秘書長黃之鋒言論飄忽,質疑其所謂「二次前途」問題是「偽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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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指出,「公投」「港獨」違憲違法,是推動「港獨」的險惡手段,「香港眾志」明目張膽勾結境外勢力謀求「自決公投」,干預香港事務,企圖分裂國家、撕裂香港,必須受到嚴厲譴責,當局須嚴正執法,制止分裂國家的行為。

各界斥「香港眾志」公然煽「獨」累港陷「萬劫不復」之地。

胡建中:「港獨」違法 永無出路

外交部駐港副特派員胡建中17日在公署開放日演講時強調,「港獨」違背了香港基本法,永遠不會有出路,又認為煽動仇視中央政府、反國家的言論及宣傳行為已經可以構成「叛逆」。他認為,香港的人權法已提到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限制言論自由。

陳勇:舉「港獨」旗幟 神憎鬼厭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接受本報訪問時批評,「香港眾志」的「創黨宣言」公然高舉「港獨」旗幟,情況相當嚴重,而近年「港獨」分子借各種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企圖吸引公眾眼球,已經「神憎鬼厭」。他指,即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尚未立法,仍有其他法例,呼籲執法當局嚴正處理,把「港獨」分子繩之以法。

陳勇又批評,黃之鋒漠視歷史和政治現實,試圖破壞「一國兩制」,是次跑到外國尋求外國勢力「支持」,主動「邀請」外國插手香港內部事務,是任何一個國家及地區都不容許的,「若黃之鋒散播印第安人獨立自決,美國政府會如何對付他?」他強調,各國均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若黃之鋒對「一國兩制」有什麼意見,也應該在香港基本法框架下在香港提出,而對黃之鋒這種「政治恐怖主義」,大家不能坐視不理,又呼籲特區政府應就此盡快採取必要行動。

盧瑞安:從空談變組黨 必須遏止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直言,「港獨」分子從最初的口中空談,演變成組黨結社,對香港相當不利,累香港陷入萬劫不復之地。他認為,由於「港獨」言論已經違反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除了要社會各界挺身而出、嚴辭批評外,當局也應立即採取行動,不能再姑息「港獨」分子,否則他們將進一步任意妄為。

盧瑞安批評指,黃之鋒罔顧歷史,肆意提出荒謬言論,把香港推向危險邊緣。他強調,香港是中國國土一部分,不可能分割,因此香港特區根本不存在所謂的「主權自決」問題。對黃之鋒不斷鼓吹「獨」,盧瑞安認為若黃非不識歷史,就是他正在履行「背後政治勢力」給予的任務。不少網民都在黃的facebook留言批評,他一邊說要「自決」,卻未有尋得港人認同,反而「夾住香港人個名」勾結外國勢力,行為荒唐。有人則批評黃所主導的「香港眾志」接二連三出醜,懇請他不要丟架丟到外國。有人更質疑他是次「周遊列國」,雖云有關院校資助,但也不免令人質疑其花費何來。

王國興:爭奪激進分子 不惜違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香港眾志」透過「公投」公然推動「港獨」,刻意破壞「一國兩制」,情況嚴峻,「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他批評「港獨」分子為爭奪激進者的支持,不斷發放違法言論,攻擊現有制度,「試問若選舉制度受到破壞,那班『港獨』人士如何參選?」

姚思榮:荼毒年輕人 挑戰「一國」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一國兩制」及香港基本法都保障了香港社會制度不受任何政治因素影響,反問「港獨」分子不斷破壞「一國兩制」這個保護罩,用意何在,「是否希望執行『一國一制』?」他又批評,「港獨」分子不斷宣稱要用武力手段,嚴重荼毒年輕人,而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並沒有什麼「香港族」的構想,促請「港獨」分子不要再誤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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