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06月15日 後佔中第182天 公布政改方案第55天





06月15日 後佔中第182天
公布政改方案第55



林鄭月娥﹕望泛民議員回心轉意 通過普選方案




【明報專訊】為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議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將會在本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該議案,預計可於本星期內完成辯論並付諸表決。立法會41位建制派議員已公開表示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方案能否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讓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能夠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繫於立法會泛民議員的一念之間。

我曾經公開說過,政改是我公務生涯中最具挑戰性的工作。事實上,處理政改不單是一項公務,更是一份為香港政治體制開創歷史的使命感。自從行政長官於2013年10月宣布成立由我領導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專責小組)以來,推動政改一直都是我放在首位的工作。在這20個月以來,我出席了124場諮詢會及論壇、約20次落區進行宣傳,也先後約100次會見傳媒回應有關政改的提問,其他與立法會議員、專業團體和學者的會面更是不計其數。我和其他官員「瞓身」參與政改工作,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把選票送到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手上,讓大家可以由2017年起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
從回歸以來的政改工作可見,推動民主發展是一條崎嶇道路,難度極高,特區政府嘗過成功和失敗,記憶猶新。在過去20個月裏,儘管專責小組多番努力,都無法說服部分泛民議員和某些政團,政改必須建基於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偏離這個清晰的法律基礎,普選只會是「鏡花水月」,難以實現。今天的情况着實令人擔心。

我在1980年加入政府,從事公務已35年,在不同工作崗位上認識各黨派的立法會議員。從我和一眾議員多年來的交往,我真誠地相信,我們都是為香港的未來而努力。我宣誓任職主要官員時,和立法會議員宣誓就任時一樣,都承諾會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縱然官員與議員的角色不同,大家對一些政策或事件的立場有時甚至是「南轅北轍」,但出發點都應是為全港市民着想。我亦時刻銘記,制定任何公共政策,必須以全港市民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和福祉為依歸。

方案包含3個民主開放元素

放在我們面前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就正正是一套以同時符合國家和香港整體及長遠利益為依歸的方案。它完全符合基本法和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8‧31決定》)的有關規定,符合特區政治體制設計的原則,並用好了《決定》提供的空間,設計出一套公開、公平、公正及具競爭性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這個方案既能回應社會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強烈訴求,亦能在眾多不同的意見中取得平衡,切合香港現時的實際情况,讓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得以落實。方案內有以下3個民主、開放的元素,特別值得注意:

(一)入閘門檻低 利更多競爭:我們建議採納比現時低的推薦人數下限,並首次引入推薦人數上限,即有志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20名但不多於24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聯合推薦,制度上可容許最少有5個和最多10個參選名額,為爭取提名過程提供更多選擇,從而提高競爭性;

(二)投2至N票 利公平競爭:提名委員會委員可完全按照參選人的理念、政綱及表現去考慮是否支持所有參選人,不用因為他手上的票數有限而要作出取捨。參選人因而可以有更大空間去爭取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支持,而提名委員會委員亦有更大空間支持心儀的參選人;以及

(三)提委投暗票 利自由選擇:由於提名委員會委員毋須公開他們的投票取向,他們可在免受任何壓力的情况下,憑其自由意志提名他們認為值得支持的參選人。
這個普選方案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而且是公開、公平、公正、具有競爭性的,值得向社會推介。相對於目前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去選出行政長官,現時政府提出的方案肯定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若然立法會否決方案,香港政制發展只能原地踏步,要達至普選行政長官這目標和隨後可普選立法會所有議員的目標將遙遙無期。

在政改的討論中,泛民議員重複得最多的其中一項「否決理據」,就是擔心通過方案後,日後就沒有改善的空間,即他們所謂的「袋一世」。我希望在此再次重申:基本法附件一第7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已清楚提供可啟動進一步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法律基礎及程序,因此根本不存在「袋一世」的問題。至於是否有需要進行修改及啟動相關修改程序,將按上述的程序,由當任行政長官根據當時的實際情况,作出考慮。

另一個常常使用的「否決理據」,就是特區政府沒有如實將香港市民(特別是泛民議員)對政改的意見及訴求向中央反映,所以一切應該推倒重來。我再次鄭重指出,行政長官及專責小組在去年7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已如實反映我們在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所有收到的書面意見亦已原文收錄在專責小組報告的附錄內。此外,特區政府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8‧31決定》前,亦先後4次安排包括泛民議員在內的全體立法會議員與中央負責政改的官員會面(包括去年3月由我主持的早餐會、4月的上海之行、7月在政府總部與中聯辦主任會面及8月的深圳座談會),讓議員直接向中央官員表達意見。因此,任何對特區政府「矇騙中央」的指控根本不成立。

各位泛民議員,在立法會會議廳內,你們坐在政府官員的對面,但「對坐」不等於「對立」。我們在不少社會民生議題上都可以在激辯之後達致共識,令利民政策可以順利執行。在政改的問題上,雖然我們對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具體安排未必有一致的看法,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今天必然要處於對立面。既然大家都是為香港的民主發展而努力,我希望大家可放下成見,朝着這共同目標邁進,不要放棄通過方案的機會,不要讓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夢想幻滅。

雖然泛民議員已多次公開表明會綑綁投票,否決任何根據《8‧31決定》框架提出的方案,但我想再次懇切呼籲泛民議員三思。多項民意調查顯示,支持通過方案的受訪者多於反對的數目,民意傾向非常清晰。我衷心希望在方案表決時,你們可以按多數民意,投下支持普選行政長官方案的重要一票。

政改倘否決 最終市民受害

現在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固然擔心社會上會否因應政改即將表決而再次出現激烈的抗爭行動,但我更擔心的是政改方案若然被否決,香港的民主發展將停滯不前,社會及議會繼續內耗,最終受害的將會是全港市民。作為一個生於斯、長於斯的香港人,想到這情况,怎可以無動於衷?我希望泛民議員能權衡箇中利害,為了讓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可手握一票,為了讓香港的民主發展踏出歷史性的一步,請拿出政治勇氣,作出明智抉擇,通過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作者是政務司長




「大學生領袖」:樂見「掟磚」抗爭




【文匯網訊】(記者 連嘉妮)不少反對派青年以激進手段「抗爭」,有所謂的「學生領袖」近日公開聲稱,「樂見」示威者採用激進手段,「掟磚都無問題。」「即使某些手段現階段看來有問題,之後也可能變成可以接受。」其不守法的精神以至暴力標準之低,令人咋舌。

一段由網媒「立場新聞」製作,多名大學學生會會長的對話短片近日在社交網站流傳。該片段最初上傳日期為今年3月6日,參與拍攝者包括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王澄烽、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劉振琳、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陳思豪。
王澄烽在片段中稱:「若你問我會否用槍、用莫洛托夫(Molotov cocktail,汽油彈),我就暫時不會。但我覺得隨着打壓愈來愈厲害,反抗是必要的。群眾開始激進化,我覺得是一件好事。最少至今的激進手段我都接受到,也樂見這樣的情況,因為可以給特權階級壓力。」

偷換概念 部分抗爭者當整體

他又大玩「佔中」時流行的偷換概念伎倆,將抗爭者代表一整體持不同意見市民,聲稱「道路是屬於人民的。這個城市屬於人民。」

馮敬恩聲言,現在人們戴頭盔、穿盔甲、抬鐵馬組成三角陣,向前衝;再進一步,可能會覺得掟磚也沒有問題,因為整個「公民社會」都在發展,所以即使某些手段現階段看來有問題,之後也可能變成可以接受。

劉振琳聲稱,港人現在對比較激進的抗爭方法接受程度愈來愈高。他又說:「假設明天要過廿三條,今晚衝擊立法會,我接受到。」

網民:警購水炮車有遠見

對於這些言論,不少網民都對這些「大學生領袖」的言論感到驚訝,批評他們是暴徒,並強調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野獸般的行為。有網民則表示,慶幸警方有遠見,採購水炮車以對抗擲汽油彈的暴徒。






















順時序記錄


19:00 【全民拒絕假普選集會 立法會外聚集過百人】

"全民拒絕假普選"集會於晚上七時在立法會示威區外正式開始。集會期間將有各反對政改方案的團體及組織輪流上台發言,當中包括十二個專業團體,包括放射良心,前線科技人員,思政築覺,及進步教師同盟等。預計集會時間直至晚上十時。













15JUN2015 杏林覺醒 - 12專業團體分享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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