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防範談判對手說謊話





防範談判對手說謊話

How to Negotiate with a Liar

談判進行時,「防範謊言」是很重要的。但避免被騙的最佳策略,是把重點放在預防謊言出現,而不是偵測謊言上。為此,本文提出有效的五項手法:鼓勵互惠、問對問題、留意迴避行為、別老想著保密、培養洩漏資訊的機會。

BROSMIND
扎實的社會心理學研究顯示,人們會說謊,而且經常說謊。一項著名的研究調查發現,人們平均每天會說一、兩次謊,談判人員也不例外。從1999到2005年之間的研究結果來判斷,交易談判人員如果有說謊的動機及機會,大約有半數的人會說謊。一般來說,他們把說謊視為取得優勢的方式;雖然這樣做實際上可能造成反效果,而且會阻礙有創意的問題解決方式,無法促成雙贏交易。因此,欺騙是談判人員必須防範的一個無形問題,而且應採取行動來避免受騙。
許多人認為,解決方式是加強偵測謊言的能力。一般人認為,有一些方法真的能夠協助人們識破謊言,例如,觀察微妙的行為線索,或是撲克牌和其他遊戲的術語所謂的「洩露馬腳」(tell),包括虛張聲勢的言行。但證據並未證實這種看法。一項對多項研究進行分析研究後發現,人們只有54%的機率能正確識別某人是否在說謊,並沒有比拋硬幣的機率高出多少。即使是測謊器,這種特別設計用來在控制下的環境中偵測謊言的技術,也充滿問題,而且有大約三分之一的機率得到錯誤結論。人類特別不擅長識破用奉承掩蓋的謊言,例如你的上司承諾隨時都可能擢拔你,供應商保證會最優先處理你的訂單。我們天生就會很快接受那些符合既有假設或期望的資訊。
是否有辦法可確保你不會在協商談判中被欺騙?有的,如果你把焦點放在預防而非偵測上,就可以辦到。有一些經過科學驗證的策略,可協助你在談話時,讓對手較難說謊。雖然這五種方法並非萬無一失,但它們會讓你在談判中處於較佳位置,並協助你創造最大的價值。
1. 鼓勵互惠
人們很容易對向他們透露消息的人提供回報:某人和我們分享機密資訊時,我們的本能是跟對方一樣坦白。其實,只是跟人們提到別人(甚至是陌生人)洩露祕密,就會鼓勵互惠行為。我和亞歷山卓.阿吉斯(Alessandro Acquisti)及喬治.魯文斯坦(George Loewenstein)曾進行一系列研究,讓《紐約時報》讀者看一份不道德行為清單,例如,提出假造的保險理賠申請表,以及報稅不實。有些人被告知「大多數其他受試者」已承認做過那些事,有些人則被告知只有少數其他受試者承認做過那種事,結果相較之下,前者更可能透露自己也做過同樣事情,而且機率高了27%。

在面對面的互動中,互惠行為尤其顯著。在幾項分別由亞瑟.艾倫(Arthur Aron)和康斯坦丁.塞迪基德斯(Constantine Sedikides)領導的實驗中,隨機配對的受試者,努力完成一系列問題。這系列問題有些設計成引導配對雙方對彼此透漏秘密,有些則設計成引導配對受試者單純進行閒聊,前者會比後者更可能與配對的同伴成為朋友。(有一對被分配參加這項練習的受試者,最後結婚了!)當然,大多數談判的主要目標,並不是要促成密切關係。但另一項由莫里斯.史威瑟(Maurice E. Schweitzer)和蕾秋.克羅森(Rachel Croson)進行的研究顯示,人們較常對陌生人、而不是自己認識和信任的人說謊。

啟動互惠行為的一個好方法是,先就一項具有策略重要性的問題透露資訊;因為對方可能會分享同一範疇的資訊。例如,想像你正在銷售一塊土地,它的要價取決於開發方式。因此,你可能會告訴一位潛在買主,你賣地是要讓這塊地獲得充分利用。這可能促使她透露她的計畫;至少,你是在鼓勵一項與利益相關的對話,而這些利益,正是建立互惠交易的關鍵。這項策略有額外好處,那就是讓你能夠設計談判走向,進而提高你找到突破點的機會。
2. 問對問題
大部分人喜歡認為自己是誠實的。但許多談判人員會保留機密資訊,因為他們認為那些資訊可能減弱自己的競爭地位。換句話說,他們會藉由忽略、不主動提供相關事實來說謊。例如,有個人準備出售事業,但明白有項重要設備需要汰換,而外人並不知道這個問題。對他來說,隱瞞那項資訊似乎不道德,但他可能覺得,只要避開那個話題,他就可以收取較高的價格,同時仍保有本身的正直。他可能堅稱:「如果買家問起,我會說出事實!」

不知道整件事來龍去脈的話,會有風險,所以很重要的是,應該提出直接的問題來測試你的談判對象。史威瑟和克羅森發現,在談判人員之中,61%的人被問到會削弱他們議價能力的資訊時,會把事情說清楚,相較之下,沒有被問到那些資訊的人,全都沒有和盤托出。可惜,這種策略會產生反效果。在相同的實驗中,39%被問到該資訊的談判人員最後都說謊。但你要是謹慎提出問題,對避免那種結果會大有幫助。朱麗亞.明森(Julia Minson)、妮可.魯迪(Nicole Ruedy)和史威瑟的研究指出,如果提問者作出悲觀的假設(「這項事業很快就會需要一些新設備,對吧?」),而不是樂觀的假設(「設備的情況良好,對吧?」),人們就較不可能欺騙。相較於否定一項正確的陳述,確認一項不正確的陳述,似乎讓人們更容易說謊。

3. 留意迴避行為
機智的談判對手通常會答非所問,只回答自己想被問到的事情,藉此規避直接的問題。可惜,我們天生就不擅長識破這種迴避行為。就像陶德.羅傑斯(Todd Rogers)和麥可.諾頓(Michael Norton)發現的,聆聽者通常不會注意迴避的行為,因為他們已忘記自己原先問什麼問題。其實,研究人員發現,有說服力的迴避,比切題但說話含糊不清的回答,來得讓人印象深刻。
但如果聆聽者接受到提示,要記得問本來要問的問題,那麼看穿閃躲行為的能力就會提升。例如,在說話者回答時,如果問題很明顯浮現出來,聆聽者就會想起該問的問題。因此,在談判時有種做法很不錯,那就是攜帶一份問題清單來到談判桌,清單上保留一些空間,讓人寫下對手的回答,在每一次獲得回答後,花時間考慮這項回答,實際上有沒有提供你想要的資訊。如果有,你才可以進行下一個問題。
4. 別老想著保密
研究顯示,在我們努力向人保證,會維護他們的隱私和機密性時,實際上可能會引起他們懷疑,讓他們變得沉默,也較不願分享。早在1970年代,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就記載潛在意見調查受試者的這個矛盾:提供保護的承諾愈大,人們回答的意願愈低。這種關聯性適用於實驗研究。例如,在艾莉諾.辛格(Eleanor Singer)、漢斯于爾根.希普勒(Hans-Jiirgen Hippler)、諾伯特.舒瓦茲(Norbert Schwarz)進行的幾項研究中,獲得強烈保密保證的人,有不到半數同意完成無傷大雅的意見調查,而沒有獲得這種保證的人,有大約75%同意完成這項調查。

同事和我發現,強大的隱私權保護也可能使欺騙行為增加。此外,我們發現,面對用不經意的語氣、而不是正式語氣提出的問題時,人們較可能洩露機密性資訊。假設你和一位潛在員工協商一項工作邀約,而且想評估他的其他工作選項的優勢:他是否得到其他條件相當的工作邀約?如果你避免或至少盡量減少機密保護的承諾,轉而以滿不在乎的口氣提出主題,他可能會比較坦誠。例如,你可以說:「大家都知道,優良的企業多不勝數,你有可能考慮其他工作地點嗎?」當然,你還是應適當保護你獲得的任何機密資訊,但除非被問到,否則沒理由說出來你會保護機密。

5. 培養洩漏資訊的機會
人們會不慎洩漏資訊,而且方式五花八門,包括在自己提出的問題中洩露消息。例如,假設你負責某家公司的採購事務,而且準備和一家保證在六個月內交貨的供應商簽署一份合約。在簽約之前,供應商問你,如果延遲交貨會怎麼樣。這個問題可能很單純,但也可能暗示,他對能否如期履約感到擔心,所以你需要注意一下。
有人不小心洩漏資訊時,這項資訊往往是正確的。精明的談判人員了解,只要聆聽對手說的每一件事,即使是似乎無關或即興的言論,都可以收集到寶貴的消息,就像審訊人員從嫌疑犯口中套出一些話,這些話包含一般大眾不知道的事實。
即使你的對手決定隱瞞資訊,還是可以慫恿對方洩漏資訊。在一系列實驗中,我的合作者和我發現,人們較可能無意中洩漏自已曾參與機密行為的資訊,而不是明確表示自己曾參與機密行為。在一項研究中,我們調查《紐約時報》讀者的一些事情,例如,對自己的收入情況說謊。我們直接詢問某一組的受試者,他們是否曾參與特定活動。然後,對另一組的受試者採取間接策略,要求受試者採用兩種量表的其中一種,為各種行為的道德性進行評分。如果受試者本身有過這種行為,就用一種量表,如果沒有,就用另一種量表。後面一組受試者承認(默認)有過不良行為的比率,大約是被直接詢問者的1.5倍。
在談判時,你可能會運用類似的間接策略來收集資訊。例如,提供選擇給你的談判對手,讓他們從均分利益的兩種不同方式(但你都可接受的組合)中作選擇。如果對方偏好其中一種,他就是在洩漏本身優先考量的資訊,並讓你洞悉他對待協商議題的相對評價。

另外還有一項策略,或許可以促使談判對手在無意間表明意圖:要求對方同意偶發事故條款(contingency clause),在聲明中附上財務後果。如果他對同意條款猶豫不決,可能是因為他在說謊。至少,若有這種反應,你就應該要進一步調查。比方說,假設你的公司正在協商要收購一家小型新創公司,對方提供的銷售預測,讓你覺得太過樂觀,或甚至不可能達成。你可以提議簽署偶發事故條款,條款內容把收購價格與新創公司達成的銷售水準連結。這會促使你的對手提供合乎實際的銷售預測,如果他預測錯誤,條款就會保護你。

讓談判不再充斥謊言
我們周遭充斥著謊言,而且會妨礙談判中的價值創造。好消息是,採用經過科學實證的策略,對促使談判和談判各方展現最好的一面,大有幫助。
(林麗冠譯自“How to Negotiate with a Liar,” HBR, July-Augus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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