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立會刊憲梁游兩議席出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司法覆核勝訴,判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無效,自10月12日起取消二人議員資格,上訴庭其後駁回二人的上訴,惟二人未有上訴至終審法院。立法會今日刊憲宣佈二人出缺。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日前指,因二人未有再上訴,故秘書長啟動刊憲程序,以符合法例要求,在原訟庭有裁決後21日內,刊憲宣佈議席懸空,最遲於周二(6日)最後限期當日刊憲。
政府憲報號外公告中,指按照《立法會條例》第35(1)條的規定宣布,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分別於2016年11月15日及30日作出的判決,原先由梁頌恆(新界東地方選區)及游蕙禎(九龍西地方選區)所持的立法會議席現已出現空缺,下款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
根據《立法會條例》,陳維安獲悉議席出缺後,會於21天內刊憲公佈,政府其後會根據《立法會條例》,由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補選日期,一般做法是刊憲後4至6個月舉行補選,亦即最快明年4月、最遲明年6月舉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