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慰安婦」忍痛曝光「尋公義」
【明報專訊】第二次世界大戰雖已結束70年,但過去的傷痛仍籠罩東北亞。遭日本殖民統治35年的韓國,跟日本歷史爭議不斷,其中「慰安婦」問題更被視為公義未彰的一大標誌。本報記者早前走訪韓國,訪問「慰安婦」、民間關注組織及韓國政府負責就「慰安婦」問題對日談判的官員,深入了解這段纏繞日韓兩國以至中國的歷史癥結所在。
明報記者 林康琪 何麗玲
1993年,時任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河野洋平發表談話,承認日本戰時強徵「慰安婦」並表示反省及道歉。22年過去,現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多番質疑強徵「慰安婦」的史實,將「慰安婦」說成只是「人口販賣」的受害者,甚至有日本右翼宣稱「慰安婦」是自願,這些旨在否認日本政府責任的言論,再次刺痛這個傷口,亦令日韓關係跌至建交半世紀的低點。
韓僅48名「慰安婦」在世
韓國現時只有48名「慰安婦」在世,其中9人居於距離首爾兩小時車程的「分享之家」。踏入大門,映入眼簾的是庭園中央穿著韓國傳統服飾的小女孩銅像及數個老婦半身銅像——她們都是曾在「分享之家」居住、但已離世的「慰安婦」。
要採訪「分享之家」的院友並不容易。職員解釋,由於今年是二戰結束70周年,國內外傳媒紛至,但老人年紀大,身心難以負擔,有時記者上門也要吃閉門羮。記者在等待半小時後,其中一名老人——88歲的柳喜男終首肯受訪。職員帶記者走進有點冷清的宿舍,柳喜男的房間位於走廊盡頭,小小的房間放滿雜物,但井然有序。她一見記者便從牀上爬起來,記者透過翻譯問她年齡,她用英語回答﹕「Eight-eight!」
15歲被日軍抓去 一天接10嫖客
柳喜男生於韓國忠清南道溫陽,十五六歲時,家人聽說日軍不會抓已婚婦女當「慰安婦」,遂安排她掛名嫁給附近一名男子,但未及更改戶籍,她便被日軍抓去。她逃亡了60天 ,甫回家鄉又被捉,接着被送到日本山口縣下關的「慰安所」,在那兒關押了一年多。她憶述,那時充斥着「不聽話就會被殺的恐怖」,一天大約要接待10個嫖客,「連生理期也要工作!」直至1945年8月,她原本可能被送往新加坡,但日本戰敗投降,她得以返回祖國。
在半個多小時訪問期間,她一再形容那段日子是「恥辱」、「很丟臉」。她憶述,回韓國後丈夫曾表示希望跟她繼續一起,但她無法釋懷,拒絕接受。她沒有回鄉,再婚和生兒育女後未向家人透露那段黑暗日子。「我根本羞於啟齒。那不光彩的事連媽媽、丈夫都不知道。」
公開「慰安婦」身分 女兒怨累己蒙羞
韓國政府1992年起為「慰安婦」登記,但柳喜男為免影響家人,待丈夫過身、子女都成家立室後,1999年才登記,希望為歷史作證。韓國輿論都表揚挺身而出的「慰安婦」,但這些嘉許對柳喜男來說卻抵不上女兒的不體諒。她5年前證實患上肺癌,因獨居無依,3年前入住「分享之家」,萬沒料到這吸引了傳媒目光,女兒埋怨她累己蒙羞,從此不來探望她。她說到這兒神情悲傷,沉默下來。旁邊的職員提醒,她不太想談家事。
柳喜男一直留意日本對「慰安婦」的言論,一談到日本政府及首相安倍晉三就怒氣冲冲﹕「說我們韓國女孩去慰安所賺錢?衰人!有些人為了賺錢那樣做,但我們不是。我們沒有那樣做的道理啊。你們沒飯吃會賣掉孩子嗎?那是安倍和右翼那班傢伙講的大話。」
控日政府《產經新聞》 要求道歉
柳喜男在律師協助下,藉着女兒已在美國加州居住的身分,正準備以第一控訴人身分,聯同另外9名「慰安婦」及兩名「慰安婦」後人,入稟美國三藩市聯邦法院控告日皇日本政府、涉嫌詆譭「慰安婦」的《產經新聞》及三菱重工等,索償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代表律師6月中旬稱,興訟的主要目的是促使被告道歉,倘若日方6月內肯道歉和積極提出解決方案,他們會取消訴訟。
韓國政府23年來登記的「慰安婦」累計有238人,當中不少人等不及討回公義就撒手塵寰。記者5月初在韓國採訪時尚有53人在世,但至本月已有5人病逝,包括1945年2月年僅11歲、目前所知最年少的「慰安婦」金外漢。
滯留中國「慰安婦」 漂流半生始回故土
【明報專訊】位於京畿道廣州市小鄉的「分享之家」成立於1992年,由民間集資,專門供養無依無靠的「慰安婦」。「分享之家」有不少「慰安婦」都曾被擄到中國當「慰安婦」,戰後流落中國多年。2005年,韓國首次為6名戰後滯留海外的「慰安婦」恢復國籍,當時她們最年長者已91歲。她們在中國孤苦無依,甚至無國籍地生活逾半個世紀,終於重返故土,不禁老淚縱橫。
戰後女孩泥塗臉攀山涉水回祖國
90歲的金君子是少有在二戰結束不久便由中國吉林省琿春回國的人。她幼年父母雙亡,被捉到中國,因反抗而遭掌摑,導致左耳失聰,又曾自殺過7次。她當年徒步45日由中國返回朝鮮,再回到家鄉平昌。「分享之家」所長安信權向本報記者轉述此事時嘆息說﹕「金君子婆婆的經歷宛若電視劇。她與6個女孩在戰後動盪不穩的時局裏,用泥垢塗滿一臉,餓了便拔薯仔等果腹,攀山涉水一心要回祖國。她心裏想着『死都要死在朝鮮』,苦忍路途的艱辛。行至水深流湍的中朝邊境豆滿江(圖們江),一班女孩緊緊抓住彼此的手臂渡江,可是江水無情,一名女孩還是被冲走了……」
韓國民間團體於1991年底組成「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專注調查「慰安婦」問題真相與支援在世「慰安婦」,包括1991年協助首名以「慰安婦」受害人身分指控日軍的金學順等共3人入稟東京地方法院,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以及藉1992年中韓建交之時,前往中國各地搜尋戰後滯留的朝鮮裔「慰安婦」下落,結果於1994年在湖北省武漢發現首批9人。
拒接待日軍被虐精神失常
訪查顯示,1960年代武漢尚存30多名朝鮮裔「慰安婦」,後因病、死、自殺等僅剩9名。她們表示當年曾因不肯接待日軍而備受虐待,包括遭割掉尾指、被軍醫用手術刀割陰道或肛門被插竹等。有人因在慰安所飽受折磨而精神異常,有人在戰後因罪疚感放棄結婚,有人因身體受創導致婚後不孕。
韓談判代表:道歉其實不難
【明報專訊】自去年4月,日韓之間共舉行了8輪局長級會談商討「慰安婦」問題。專責談判的韓國外交部東北亞事務局長李相德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希望日本趁日韓關係正常化50周年之際提出受害者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圓滿解決問題,以重啟雙方關係。他說﹕「這其實並不是那麼複雜、那麼難的事情。」
李相德指出,「慰安婦」是韓日之間眾多歷史問題中最為核心及最有象徵性的,「雖然『慰安婦』並非韓日關係之全部,但現已成為阻止韓日關係取得進展的障礙」。他說,兩國主要分歧有二﹕第一是韓方的立場認為,日本政府和軍方介入強徵「慰安婦」是河野談話承認的事實,國際社會也承認,但日本卻一再聲稱沒有資料明確證明日本軍方及官方戰時強徵「慰安婦」;第二個分歧則在於日本認為,有關問題已根據韓日1965年簽署的協議解決,但韓國認為相關協議主要涉及民事及財產索償權,「慰安婦」不在其內。
盼安倍藉戰後70年表明認識歷史
回顧一年多的談判,李相德稱韓方已做了很大努力,「我們希望日方拿出更多的誠意」。至於具體要求,他表示韓方希望日本盡早提出「慰安婦」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並強調日本「必須承認責任及作出相應的道歉和措施」。
日本政客及傳媒近年質疑「慰安婦」史實的聲音不斷。安倍政府雖稱繼承「河野談話」,但對談話背景展開調查。《朝日新聞》去年撤回有關「慰安婦」的部分報道,更成為右翼政客及傳媒口實,否認日本政府強徵「慰安婦」。這些發展引起韓國朝野警惕,李相德說,韓國希望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利用發表戰後70年講話的機會,「明確表明對歷史的認識,取信於鄰國及國際社會」。
李相德表示,日本對歷史的認識已影響韓中日三國合作,但他強調,雖然韓國在歷史問題上對日立場強硬,但同時採取雙軌政策,保持其他領域的交流。他說,韓國希望透過多邊框架來改善中日及日韓的雙邊關係,「雖然因為日本的歷史認識問題,東北亞區內國家的雙邊關係不是特別好,但我們不應袖手旁觀,愈是這樣的時刻愈要積極利用韓中日合作的框架」。韓國提出的「東北亞和平合作構想」便是一例,李相德稱,韓國致力先在容易合作的軟性安全領域着手,慢慢恢復區內國家的互信,加強合作。
惡行遍東亞 美學者聯署追責
【明報專訊】二戰日軍強徵「慰安婦」的受害者不止限於韓國。美國康涅狄格大學歷史系教授杜登今年兩度發起學術界聯署,敦促日本正視「慰安婦」歷史。她向本報表示,不應將「慰安婦」問題看成只是日韓之間的爭議,雖然韓國及中國受害婦女人數最多,但她們只是日本帝國當年大規模侵犯婦女的其中一批受害者﹕「若只聚焦韓國『慰安婦』,那就忽視了當年罪行的真正規模。」
日本政府去年11月接觸美國教科書出版商,指書中兩段有關「慰安婦」的描述有誤,要求刪除。杜登(Alexis Dudden)於是發起聯署,獲19名學者響應,今年3月聯署公開信反對安倍政府為淡化二戰日軍強徵「慰安婦」罪行而向日本及海外出版商與歷史學家施壓。安倍4月訪美前,杜登再發起「支持日本歷史學家」的聯署,獲包括哈佛榮休教授傅高義、入江昭等東亞及日本研究權威等187名歷史學者響應,敦促日本把握二戰結束70年的機遇,以實際行動正視殖民統治與戰時侵略。
印尼白人婦亦受害 荷軍事法庭確認
杜登指出,「慰安婦」不止是日韓或中日爭端,當年還有來自菲律賓、印尼及荷蘭的婦女遭蹂躪,是一宗大規模戰爭罪行。根據國家檔案、法庭文件及生還者證言,日本當年設置的慰安所遍佈中朝及東南亞多地(見圖)。荷蘭軍事法庭戰後確認日本在印尼威迫35名荷蘭婦女做「慰安婦」,這段歷史的細節多得白人婦女魯夫—奧赫恩(Jan Ruff-O'Herne)1990年代挺身作證,才為世人所知。杜登說﹕「奧赫恩十分清楚,她自己是白人又受過良好教育,人們會特別注意她。她的出現也令『慰安婦』問題不能再被貶低成『亞洲人之間的事』。她也明白,種族偏見令她的經歷格外受注目,因此她總不忘強調,她的恐怖經歷是所有受害者同樣經歷的。」
奧赫恩隱藏秘密50年之久,才在回憶錄《50年的沉默﹕印尼慰安婦》(50 Years of Silence: Comfort Women of Indonesia)中道出淪為性奴的慘痛經歷。她生於一個荷蘭殖民印尼的富裕家庭,一心想當修女,但日軍1942年入侵改變其命運,19歲時被送至戰俘收容所,21歲時被日軍拉去當『慰安婦』,凌辱了3個月。
居印荷蘭女21歲被擄 強姦毆打3月
這段經歷令奧赫恩留下終身陰影。她只告訴了3個人,分別是母親、一名神父及丈夫。1945年8月日軍投降後,她向一名荷蘭神父透露自己的經歷,稱仍想當修女,但對方說﹕「我認為你最好不要當修女。」她大受打擊,質問自己是否「不配再擁抱宗教生活」。幸運的是,她沒多久遇上不嫌棄她的英兵魯夫(Tom Ruff)。兩人1946年結婚,她婚後小產3次才誕下兩名女兒,後來舉家移民澳洲。
奧赫恩一直受這段經歷折磨,甚至連鮮花也受不了,因為那勾起妓院開幕夜的痛苦回憶。1991年她在電視上看到韓國「慰安婦」向日本討公道,受到鼓舞,決定把埋藏了近半個世紀的秘密告訴女兒。她坦言這是一生最難作出的決定﹕「一個母親如何告訴女兒和孫兒,她二戰時有3個月每天都被日軍強姦及毆打?」
寫下經歷着閱讀 兩女「哭了幾星期」
她決定把經歷寫下來,讓女兒靜靜看。1992年9月一個早上,她趁幼女卡羅爾準備前往機場前,將筆記簿放入手提行李,着對方看看。卡羅爾在飛機上看了母親的經歷,崩潰痛哭。奧赫恩翌日讓長女閱讀另一本筆記。兩名女兒「哭了幾個星期」,卡羅爾抱怨母親為何不早點告訴她們。奧赫恩後來表示,很感激家人的支持。
1992年12月,奧赫恩在女兒與女婿陪同下赴東京出席民間組織舉辦的聽證會。除在聽證會上講述經歷外,她還接受電視節目訪問,不少日本人向她致歉,希望為過去作補償。她當時稱已原諒日本人,但永不忘記那段歷史。她積極跟其他受害者一起向日本政府討回公道,安倍晉三2007年稱無證據顯示「慰安婦」是被迫時,她遠赴美國眾議院作證,敦促日本正式道歉及賠償。去年2月,年屆91歲的她再斥安倍試圖否定歷史﹕「有那麼多證人站出來發聲,不承認簡直是駭人聽聞。」本報曾聯絡奧赫恩的女兒卡羅爾,但對方稱母親年紀老邁,不宜受訪。
荷蘭婦憶被擄作妓:士兵用軍刀在身游走
她在印尼三寶瓏慰安所關押了3個多月後才被送回戰俘收容所。她在書中仔細憶述,日軍當年將從4間戰俘收容所挑選的女孩帶到一間大宅,告訴她們唯一的職責便是為日本士兵「提供性歡愉」,並恐嚇她們簽署一份用日文寫的承諾書。她們每個人都被起了日文名字,並有人為她們拍照,照片被放在接待處供嫖客挑選。開幕當晚,女孩聚在飯廳,依偎哭泣祈禱。隨着嫖客陸續抵達,被挑中的女孩一個一個被強行帶到睡房強姦。
眼見4個女孩被帶走,魯夫—奧赫恩瑟縮在餐桌下,靜聽其他房傳出的哭泣聲。沒多久,一名軍人把她拉出來推入睡房,她不斷反抗但始終不敵。該士兵把她脫清光,用軍刀在她身上游走,然後才強姦她,「我無法形容這最不人道及最殘酷的強姦」。
剪髮盼遭嫌棄 反引更多嫖客
為了逃避,她甚至剪掉頭髮,希望遭嫌棄,豈料反而招來更多好奇嫖客。她憶述,那段期間曾向光顧的士兵及來為女孩作檢查的日本醫生求助,但不得要領。她偷偷寫信給未被囚禁的姊姊求救,其姊託一名叫Yodi的日本兵幫忙。Yodi前來「光顧」,首次見面便向她道歉,又為自己國家幹出這種事表示羞愧。Yodi與她只是聊天和玩遊戲,令她得以喘息。但好景不常,Yodi不久被調走。
50年後才作證 符軍事庭紀錄
日本學者吉見義明在《從軍慰安婦》一書中指出,魯夫—奧赫恩跟另一名荷蘭女孩雖然事隔50年後才作證,但她的證言跟荷蘭臨時軍事法庭紀錄「非常相符」。日軍投降後,荷蘭的軍事法庭就三寶瓏慰安所起訴13名日軍及慰安所經營者,3名軍官披控強擄婦女為妓,4名軍官及4名民間人物被控強迫婦女賣淫,4名軍官強姦罪成。負責設立慰安所的日軍少佐(少校)被處決,另一名軍官當時已回日本,但知悉被荷蘭通緝後自殺身亡。
「慰安婦」爭議Q&A
問﹕為什麼「慰安婦」問題到1990年代才惹關注?
答﹕很多被日本侵略的國家戰後都由獨裁政權統治,受害人難以挺身而出。1990年代日韓社會都變得開放,可以自由討論二戰問題。日本天皇裕仁逝世後,1990年代,歷史學家可以出版著作探討戰爭責任。同一時期韓國經歷民主化,社會漸關注女權和人權等問題,「慰安婦」開始獲關注。
問﹕日本已先後在「河野講話」與「村山講話」中對戰時強徵「慰安婦」及侵略行為作反省道歉,為何韓國及中國仍然敦促日本道歉?
答﹕日本政府的確在以上談話對戰爭道歉,但不幸每次都有一些政客或社會名人的個人言行動搖這些談話的可信性,這令國際社會甚至日本國內極難弄清日本政府真正的立場。以「慰安婦」為例,安倍政府不斷動搖河野談話的可信性,例如對其展開調查等。另外,河野談話提及以歷史教育避免重蹈覆轍,但我們卻看到日本不少教科書否認「慰安婦」這一史實。
問﹕安倍政府常稱沒有證據明確證明日本政府及軍方強徵「慰安婦」,這是什麼一回事?
答﹕安倍早在2006年在「強制性」上玩文字遊戲,試圖將「強制」僅限於「武力強制」。但戰後軍事法庭文件已證明日軍有以武力擄走婦女作「慰安婦」的個案。此外,「武力強制」與「以其他手段強制」並無分別。根據日本戰前刑法,以哄騙等手法令當事人違反自身意願,已構成「強制」。因此,就算很多女孩是被騙當「慰安婦」,在日本戰前或戰後都屬非法。「慰安婦」這個制度是日本軍方設立的,就算只是中間人哄騙或綁架女孩,最終責任仍然是日本政府及軍方。
問﹕有多少受害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嗎?
答﹕日本官方不會詳細紀錄,但我們能找到足夠的官方文件證明。至於「慰安婦」證言,她們已年紀老邁,記憶當然有誤。對於有多少受害人,我們雖然難以證明,但受害人多寡並不改變強徵「慰安婦」嚴重侵犯人權的事實。
問﹕日本政府1995年成立亞洲婦女和平國民基金以賠償「慰安婦」受害人,為何韓國拒絕接受?
答﹕箇中關鍵是道義責任與法律責任的分別,日本當時只承認了道義責任,但從未承認法律責任。亞洲婦女和平國民基金由日本民間募捐,受害人根本不知道這舉動能否代表日本政府。
問﹕要求日本負起法律責任有何重要意義?
答﹕在「慰安婦」這種重大侵害人權的事件中,國家負起全面法律責任才可令受害人全面恢復尊嚴。日軍戰時強徵「慰安婦」是國家暴力的最高體現。日本以國家政策對「慰安婦」受害人作賠償,承擔起對受害者的法律責任,才是促進全面和解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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