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9日 星期日

07月19日 後佔中第216天 否決政改方案後第31天






07月19 後佔中第216
否決政改方案後第31








衰敗中的香港政治
(獨立評論員 沈舟)



■香港近年政治爭議加劇,政制改革亦停滯不前。資料圖片

香港政改失敗,給世界民主政治轉型留下了甚麼啟示?以往各國的經驗和教訓顯示,經濟發展程度和法治狀況,是影響國家和地區民主轉型成功的重要因素。本月中,美國《全球金融雜誌》根據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和購買力平價計算結果,公佈了全球最富裕國家和地區名單,其中香港排名第六。而去年美國世界正義事業聯盟(WJP)公佈的全球法治指數排名,香港在99個國家和地區中,亦排名第十六位。經濟發達、法治領先的香港,為何民主政治卻如此步履踉蹌,敗象叢生,甚至否定了經濟發展和法治成熟與民主呈正相關的一般規律?

20多年前以提出「歷史終結論」一舉成名的美國學者弗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去年又發表《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敗——從工業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新書,剖析了世界各國政治敗象的現狀和成因。其中有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族群鬥爭、宗教衝突和政治失序的觀察,也有對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政治制度功能失調、利益集團「再世襲化」和「否決者統治」的強烈批評。

在政治衰敗的主題下,福山提出了政治發展的三要素理論:有效政權(effective state)、法治(rule of law)和民主問責制(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他認為這三者「對所有社會而言,無論在實踐上還是在道德上都是必須之物」,因為它實現了兩個看似矛盾的目標之間的平衡:一方面,國家政權有足夠的權力和能力來確保和平、執行法律和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另一方面,國家政權在法治和民主問責制的制度框架下受到有效制約。

何謂「有效政權」?福山認為,state是「在確定的地域範圍內,一個有等級制和中央化的組織,它壟斷了合法暴力」。香港有確定的地域範圍,有等級制和中央化組織,在《基本法》的名義框架下和普通法的具體操作中,壟斷了合法暴力,實際上已具備state特徵,不說是「獨立」,但至少是「自足」的政治實體。中央的護法專家強世功教授亦承認「香港特區的權力,遠遠超過了聯邦制中地方政府的權力」,事實上已是一個「準國家」的政治實體。歷時79天轟轟烈烈的佔領運動得到合法解決,成了香港state「自足性」的一個小小旁證。

「逢中必護」與「逢中必反」

自足性意味着有效性,它是政治三要素在共同體內部達到某種平衡的結果。殖民地時期,立法局的全體議員都是由港督委任,港督又兼任立法局主席,行政主導下的結果自然是強勢政府。1985年開始引進部份民選議員,直至回歸前立法會議員改成全部民選,行政與立法的對立加劇,立法會內部的黨爭亦凸顯。發展到今天,拿葉國謙議員的話說,建制派一盆散沙,反對派四分五裂。而行政首長的言行淪為政治負資產,民眾的政治無力感持續蔓延。

將香港這些政治敗象歸結於行政與立法關係的惡化,並不準確,因為三權分立在大部份民主憲政國家並不必然導致敗象的出現。民主問責制的加強,香港政治需要在三要素之間建立新的平衡點。在此過程中,使得香港政體自足性面臨瓦解的,是中央的破壞性介入。去年,國務院公佈《一國兩制白皮書》,公開宣稱北京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隨後的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又對香港普選設限,不信任港人自主的選擇,使得有助於鞏固共同體自足性的普選流產。

既然不可抗拒中央的「全面管治權」,香港政治的主要目標就不再是自足性的,而成了外延性的。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說得很清晰,港人的政治取向只有兩分法:是否接受中央,而不存在其他選擇;民建聯議員葉國謙認為,建制派可以放棄自己的選票利益而承擔起認同中央政府的「道義責任」。與建制派這種「逢中必護」相對應的,泛民派的策略,同樣成了外延性的「逢中必反」。

美國前議長奧尼爾曾經說過:「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如今的香港政治卻成了「他者的政治」,淪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祭品,除了亂象叢生、走向衰敗,是否已別無選擇?

沈舟
獨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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