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唐太宗 論書法原文:《筆法訣》

唐太宗 論書法原文:《筆法訣》

 

夫字以神為精魄,神若不知,則字無態度也;以心為筋骨,心若不堅,則字無勁健也;以副毛為皮膚,副若不圓,則字無溫潤也。

所資心副相參用,神氣沖和為妙,今比重明輕,用指腕不如鋒鋩,用鋒鋩不如沖和之氣,自然手腕輕虛,則鋒含沈靜。夫心合於氣,氣合於心;神,心之用也,心必靜而已矣。

虞安吉云:夫未解書意者,一點一畫皆求象本,乃轉自取拙,豈是書邪?縱放類本,體樣奪真,可圖其字形,未可稱解筆意,此乃類乎效顰未入西施之奧室也。故其始學得其粗,未得其精,太緩者滯而無筋,太急者病而無骨,橫毫側管則鈍慢而肉多,豎管直鋒則乾枯而露骨。及其悟也,心動而手均,圓者中規,方者中矩,粗而能銳,細而能壯,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思與神會,同乎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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