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03月30日 後佔中第105天



03月30日 後佔中第105天

雨傘革命半年記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事委員會

雨傘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莘莘學子重奪公民廣場,數萬市民自發聲援,誓爭普選。詎料政權無動於衷,派出防暴警察戮力清場,粗暴苛待示威者。 二十八日,警方暴力升級,催淚白煙籠罩添馬,實彈步槍對準市民,血洗金鐘如箭在弦。然而港人堅忍不撤,負隅頑抗,港共一時束手無策。九二八後,佔領運動持續,共歷七十九日,至十二月十一日告終,是為「雨傘革命」。

雨傘革命期間,港人巔覆傳統社運模式,拋棄舊有大台教條,抗爭級數幾何躍進。過往示威猶如示弱,集會須聽從大台指揮,遊行遊完就散,自衛等同暴力,不得不束手就擒。然而雨革初期,大台真空,港人奮起抗爭,設置路障,開傘防衛;後來警棍如雨,噴椒成霧,不少義士身穿護甲,頭戴鐵盔,手持護盾,勇武抗爭;中途戰況膠著,旺角義士則突發游擊鳩嗚,穿插大街小巷,令警方疲於奔命,無暇理會金鐘千營,足見抗爭愈益多元。 雨傘革命,猶如一部港人抗爭進化史。

可惜,雨傘革命是光榮,亦是恥辱。無論雨革如何波瀾壯闊,仍然無法動搖政經結構,流於「只佔不堵」。半年已過,與其繼續沉溺夏慤村的烏托邦生活,緬懷「雨傘運動」的浪漫與神聖,我們必須接受佔領失敗的事實,檢討過失,思索向政權施加更大壓力的可能。我們如何再次衝破和平的魔咒?如何擺脫武力的潔癖?

收起雨傘,邁步向前。留戀往日美好時光並不會帶我們到達勝利彼岸,正如當日單是留守不足以令政府正視公義訴求。唯有反求自身,不斷進步,才能應對日趨嚴峻的局勢,捍衛我城。變得更強,大家一起走下去。



逾500人聯署登報 捍衛學術自由 守護我城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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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570人聯署並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呼籲全港市民一同捍衛學術自由。聯署大字標題為《捍衛學術自由 守護我城我校》,他們在聯署提到,學術自由正遭日趨嚴重的威脅」,包括有表現卓越的學者被左派傳媒無理攻擊;政府高層肆意抨擊學生組織、學者和個人言行,有違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的條文;校內教材受干預;大學管理人員任命疑受干預及滲入政治偏見等,令公眾憂慮。

聲明強調,「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是《基本法》保障港人的權利,更是開放、公平及穩定社會必備元素,促請全港市民與我們站在一起,保障我們應享有的這些權利。

聯署人士包括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何俊仁、李卓人、陳家洛、馮檢基、葉建源、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教協會長馮偉華、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資深大律師李志喜、社聯前行政總監方敏生、在競選期間任唐英年公關的資深傳媒人陳慧兒等。


參與聯署聲明的人士,包括任職投資銀行的中環人,現職瑞信私人銀行董事總經理兼私人銀行部亞太區研究主管的范卓雲。范於香港大學畢業,投身銀行界前,曾擔任《信報》政治編輯。

另一名聯署人,應為瑞信香港董事總經理兼中國證券研究部主管陳昌華。本網以短證向陳昌華查詢,暫未獲回覆。陳昌華畢業於香港大學經濟系,91年起從事證券業,加入瑞信前,曾於匯豐銀行證券部。港大學生刊物《學苑》網站顯示,陳曾在1986年參與《學苑》的專題工作。

至於法律界,則有前大律師公會會長陳景生、李志喜,經常協助佔領者的律師韋智達、以及法政匯思的三名發起人任建峰、文浩正、梁允信等人。

近日香港大學的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備受威脅,先是《學苑》被特首炮轟主張港獨,到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被阻,至近日行會成員李國章被委任為校務委員會成員。上周五,1987年的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麥東榮,協助發起聯署,要求正視大專院校學術自由問題。




「警察拉人 法官放人」? 警研「蒐證隊」隨時攝錄





政府在佔領期間任意拘捕,提審之時警方未能提供可靠罪證,法庭於是宣判放人。事後一些極右團體及建制議員提出「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為方便舉證,警察早前證實購入三部水炮車,可向集會人士噴顏料,今日《明報》披露,警隊內部正研究在總區的層面,設立證據蒐集小隊(簡稱EGT , Evidence Gathering Team) ,   

據報導,「蒐證隊」定9人一小隊,由督察級人員帶領,以便在遊行集會遇到違法行為時,可即時啟動攝錄,及早介入警告以及拘捕,提高執法效率,有別過去攝錄隊必須獲高級警司或以上批准的做法。有關計劃早於上月已在港島總區試行,料最快下月便可全港推行,以更有效處理近期如「鳩嗚」及反水貨等各區流動及具衝擊性集會。   

報道亦指,警隊留意到警犬在人群集會活動中的震懾力,正研究派出戴口罩的警犬於集會中巡邏,但有前線人員亦擔心警犬在公眾活動中的安全,及會否難以控制等,仍有待最終拍板。





《法政匯思》反擊:辱罵法官言論涉「藐視法庭」



法律團體「法政匯思」今發表聲明,遣責親建制團體針對法庭或法官的攻擊言論「粗暴、可鄙」,指有關批評可構成「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促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履行捍衛司法的任務,發聲阻止針對司法機構的攻擊。

「法政匯思」聲明指,注意到愛港力、愛港之聲等親建制團體,就法院審理參與反水貨及爭取民主示威被捕人士的案件作出評論如:「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法官亂判亡法治」、「警察咁辛苦拉到人,上到法庭畀你嗰班狗官咁判,真係激死」等,針對法官判決的言論。

聲明指出,在自由社會,司法機構及個別法官不會亦不能迴避批評。然而,當有人發表一些批評或一連串批評並旨在藐視法庭或法官、損害其權威或干擾司法公正,並且造成該等效果的真實風險,可構成「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

聲明批評上述針對司法機構的批評無理、亦無證據支持,強調「法治至上的社會決不能接受此等欠缺理據、打擊社會對司法程序信心的攻擊」,促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履行普通法傳統及慣例下肩負司法機構最終捍衛者的任務,發聲阻止「粗暴、可鄙、針對司法機構」的攻擊。並稱這是法律界人士對律政司司長的「基本期望」。

聲明全文如下:

《法政匯思》就有某些團體及人物對司法機構作出抨擊的聲明
Statement of the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in response to recent comments by certain groups and figures attacking the Judiciary (Please scroll down for English full text)


1. 我們注意到最近有報導指某些團體或人士曾就法院審理參與反水貨及爭 取民主示威被捕人士的案件作出評論,例如:-

(a) 2015年3月15日,由「愛護香港力量」組織、在高等法院外舉行的抗 議活動中,有示威人士叫喊如「警 察 拉 人 、 法 官 放 人 」的口號。 2015年3月26日,葛珮帆議員於立法會內恃著議會特權的保護去覆述 那句口號。

(b) 在《蘋果日報》於2015年3月25日刊登的訪問中,「愛港之聲」主席高 達斌批評法官輕判示威者,指出「警 察 咁 辛 苦 拉 到 人 , 上 到 法 庭 畀 你嗰班狗官咁判,真係激死」。(註:底線為後加以作強調)。

(c) 在2015年3月27日,一個稱為「光復香港」的團體在其臉書專頁發 帖,上載了10幅展示了口號的標語相片,聲稱他們會於由其組織、並 在2015年3月28日舉行的抗議司法機構輕判示威人士的集會時使用。 該團體於其臉書專頁發帖上載的相片,顯示他們確曾於上述集會中使 用該等標語。該等標語上展示的口號包括:-

(i) 「禍港法官,快快Go Home」;

(ii) 「法官亂判亡法治」;

(iii) 「黃屍法官首尾門,屋企屎坑水倒灌」;

(iv) 廢除司法獨立免責,打擊司法舞弊貪污」;

(v) 「警拉官放,謀殺法治」;

(vi) 「假髪官有法不依,犯氓更有侍(恃)無恐」; 及

(vii) 「我要真法官,不要假髪官」。
2. 在自由社會,司法機構及個別法官不會亦不能迴避批評。然而:

(a) 在1998年的一個判決中,香港法院曾指出: 「尊重司法機構及維護司 法機構尊嚴為法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否則將會動搖公眾對司法公正 的信心,甚至敗壞法律的聲譽。(中文譯本)」

(b) 當有人發表一些批評或一連串批評並旨在 (即具實際意圖或罔顧後果地) 藐視法庭或法官、損害其權威或干擾司法公正,並且造成該等效果的 真實風險,便可構成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

3. 近期針對司法機構的批評既無合理分析,亦無證據支持。那些批評包括 對司法機構作無理及莫須有般的攻擊,以及更嚴重、涉嫌干犯藐視法庭 刑事罪行的批評。法治至上的社會決不能接受此等欠缺理據、打擊社會 對司法程序信心的攻擊。

4. 因此,法政匯思促請有關各方立即停止對司法機構作出那些攻擊。我們 更促請律政司司長履行普通法傳統及慣例下肩負司法機構最終捍衛者的 任務,作出鏗鏘有力的發聲,阻止那些粗暴、可鄙、針對司法機構的攻 擊。作為法律界人士,這是我們對律政司司長的基本期望。

法政匯思
2015年3月30日


附言:我們將在未來幾天內於我們的臉書專頁上發表更全面的意見書,就本聲 明中的法律分析作進一步的闡述。

***
1. We note from recent press reports that, in relation to the handling by courts of cases involving those arrested during various anti-parallel trader and pro-democracy protests, certain groups or individuals have made comments such as the following:

(a) During a protest outside the High Court organised by “Caring Hong Kong Power” on 15 March 2015, protesters yelled slogans such as “The police arrest, the courts release” (“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This slogan was repeated, under the
apparent guise of parliamentary privilege, by Legislative Council member Elizabeth Quat inside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n 26 March 2015.

(b) In an interview with the Apple Daily published on 25 March 2015, Patrick Ko of “Voice of Loving Hong Kong” complained about the leniency of sentences handed down by judges against protesters, saying that “The police worked hard to arrest these people, but when they get to court these dog-judges rules in such a way, it’s so upsetting” (“警察咁辛苦拉到人,上到法庭畀你嗰班 狗官咁判,真係激死”, emphasis added).

(c) On 27 March 2015, a group known as “Clean Hong Kong” (“光復香港”) released a post on its Facebook page. The post contains ten photographs of signs with slogans which the group claimed would be chanted during a protest that it has organised for 28 March 2015 against judicial leniency against protesters. Based on photographs posted by this group on its Facebook page, it would appear that such signs were in fact used during the protest itself. The slogans contained in these signs include:

(i) “Judges who ruin Hong Kong, hurry up and go home” (“禍港法官,快快 Go Home”);

(ii) “Judges ruling recklessly have killed the rule of law” (“法官亂判亡法 治”);

(iii) “With yellow corpse [being a homonym in Cantonese for ‘yellow ribbon’] judges as gatekeepers, the water in our home’s s**thole is poured out backwards” (“黃屍法官首尾門,屋企屎坑水倒灌”);
(iv) “Abolish the judiciary’s independent immunity, hit out at the juidicary’s malpractice and corruption” (“廢除司法獨立免責,打擊司法 舞弊貪污”);

(v) “The police’s arrests and the judges’ releases murder the rule of law”
(“警拉官放,謀殺法治”);

(vi) “Fake wig judges do not follow laws, guilty hooligans [being a homonym in Cantonese for ‘pan-democrats’] become daring and fearless” (“假髪官有法不依,犯氓更有侍無恐”); and

(vii) “I want real judges, not fake wig judges” (“我要真法官,不要假髪官”).

2. In a free society, the judiciary and individual judges are not and should not be immune to criticism. However:

(a) In a 1998 ruling, a Hong Kong court noted that “[i]t has always been regarded as vital to the rule of law for respect for the judiciary to be maintained and for their dignity to be upheld. If it were otherwise, public confidence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would be undermined, and the law itself would fall into disrepute.”

(b) Where there is a real risk that certain comments or series of comments were calculated (ie such comments were made with actual intent or with recklessness) to bring a Court or judge into contempt or lower their authority or to interfere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they would constitute criminal contempt of Court.

3. The recent comments against the judiciary as noted above do not contain any reasoned analysis, nor backed by any evidence. Such baseless undermining of society’s confidence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is unacceptable in a place where the rule of law is paramount. These comments range from being at best unreasonable and unwarranted attacks on the judiciary, to being at worst outright criminal contempt of court.

4. The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therefore call on these recent attacks on the judiciary to cease immediately. We further call on the Secretary for Justice, who under common law tradition and convention is tasked with being the ultimate defender of the judiciary, to speak out clearly and forcefully against such outrageous and scurrilous attacks on the judiciary. As members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we expect no less.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30 March 2015

Postscript: We will, in the coming days, release through our Facebook page a fuller set of submissions setting out in more detail the underlying legal analysis behind this Statement.






律政司指司法獨立對香港至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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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回應近日有社會人士對司法機構的評論, 強調司法獨立對香港至為重要 , 法官只會按照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和適用的法律, 作出審判結果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 司長袁國強曾經引用退休英國御用大律師肯特里奇說, 司法獨立不單意味獨立於政府指示, 法官判案時, 也不應受政府、 公眾輿論、 任何個人、 黨派或壓力團體所影響 , 而不恰當攻擊法官的意圖和誠信 , 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尊重, 從而令法治的根基也受損害

發言人說, 袁國強希望社會人士 , 不要作出任何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 或損害司法獨立的行為, 否則 , 律政司會毫不猶豫採取適當行動







五大院校「退聯論壇」


退聯關注組(下稱本關注組)與專上學生聯會(下稱學聯)合辦的是「退聯論壇」而非學聯所稱的「學界前途論壇」,本關注組特此澄清,以正視聽。對於學聯一方擅自更改論壇主題並將退出學聯與學界前途拉上關係,企圖混淆視聽,本關注組對此表示強烈不滿。況且,學界尚有香港大學、公開大學等非學聯成員之院校,「學聯前途等同學界前途」此等錯誤理解完全忽視其他院校對學界的貢獻與香港民主運動的參與。學聯即學界,未免言過其實。學子在,則學界在。即使學聯消亡,學界絕不會隨學聯而土崩瓦解。 

浸大行動組發起人湯偉圓早於3月19日,聯同浸大編委總編輯與學聯代表張崑陽於浸大學生會室會面,共襄論壇細節事務。本組亦已於當日呈遞論壇計畫連同細節等安排悉數轉告。學聯一方其時表示己方未有定案,需再行商討。經多番敦促,學聯至今周一才以即時通訊軟件向我組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論壇計畫。因此,學聯所謂 「關注組堅拒會面,只願以通訊平台溝通」導致論壇進展緩慢的指控,完全是歪曲事實的謊言。對於學聯極不負責任的言論,我組表示強烈憤慨並予以譴責。 

學聯一方提出的論壇方案,在環節編配上處處設限,提出論壇分為立場闡述、發問環節及配上主題的「自由」辯論,而真正自由辯論時間僅佔二十分鐘。這種安排無疑是罔顧同學利益,將論壇變為行禮如儀的表演和雙方各自表述的政治宣傳戲碼,違背自由辯論的原意。 

另外,學聯先強烈要求邀請前學聯常委梁麗幗任主持,惟梁麗幗有明顯立場顯然不適合擔任主持一職,為本關注組所拒。後學聯和本關注組已共同決定並邀請浸大編委總編輯曾健鋒作主持,但距離論壇舉行僅餘四日(3月26日),學聯突然私下聯絡湯同學,提出更換主持,以謝志峰先生取代編委。湯同學以時間倉卒和未有尊重已獲邀之主持為由拒絕;及後學聯又指曾謝可二人同場主持。對學聯朝令夕改,本關注組深表遺憾,並希望學聯避免否決早已達成之共識,盡早為論壇作好準備。 

本關注組在此強調,商討過程中我組在平衡同學利益和滿足學聯要求前提下,盡量讓步以盼論壇事務早日塵埃落定。可惜學聯一方面不斷提出新要求,但另一方面卻需不斷開會尋求內部共識,更推翻過往已達成之共識,以致商討時間逾一星期之久亦仍未達成協定。 

本關注組體諒學聯一方因共識制下所衍生各種混亂,亦感謝學聯一方的協調,但本關注組認為同學的利益先於一切,冀學聯可以摒棄組織之私,盡快在公平公開公正之論壇各陳理據,望以求真臻善,不枉聖賢教誨和公眾期望。 

本關注組亦在此向各大院校同學發出公開邀請,誠邀各同學撥冗出席是次有關退出學聯之聯合論壇。聯合論壇將於3月30日下午5時半至8時半,假理工大學CD座平台(CD Podium)舉行。望各同學細聽雙方理據,公投時為其院校作最佳選擇。



總結 - 五大院校退出學聯聯合論壇







學聯指「命運自主」 退聯代表質疑學生無權決定是否加入



論壇上,四間院校(中大、城大、理大、浸大)的退聯代表均有出席,而學聯亦派四大院校(中大、城大、理大、浸大)的學聯代表出席是次論壇。

退聯代表質疑學聯代表性和必要性,他們認為,學聯綑綁學生,以學聯的名義代表各院校的學生,但所表達的意見並不代表所有院校學生的意見,例如學聯在居港權和六四晚會議題上的表態,並非所有院校學生的意見,加上部分院校的代表可能因受到其他院校的群眾壓力,而失去自主。

學聯需要我地,但我地不需要學聯

退聯代表更認為,學界根本不需要學聯,學聯只是爭取普選、民主的阻力。有代表更直指「學聯需要我地,但我地不需要學聯」,即使沒有學聯、沒有組織,同學都可以自己走出來。浸大退聯行動組湯偉圓更指出,學界九二二罷課的力量是源於每一位學生,而非學聯。

不過,學聯的代表並不同意,認為學聯有存在必要,每間院校的代表可在學聯中交流意見,建立互信,若大家各自努力,與對方不認識,難以建立互信和合作。學聯正好提供平台予各院校合作和建立互信。他們亦澄清,學聯沒有阻止各院校表態,各院校代表有各自的位置,可選擇就任何議題作出討論,不會影響各院校的自主。

學聯呼籲同學撤退 小圈子決策決定

除了學聯的代表性和必要性外,退聯代表亦就學聯在雨傘運動中的表現加以批評。他們指,學聯在雨傘運動嚴重違反章則,學聯呼籲同學撤退,但撤退的重大決定,只是由小圈子的中央決策小組決定,並沒有得到學聯所有代表的共識。學聯代表之一的郭翠瑩表示,學聯呼籲同學撤退,只是考慮到同學的安全,學聯一直堅守大台,從沒有離開,加上當時有部分學聯成員被捕,難以取得所有院校代表的共識。

論壇的另一重點,是針對學聯的透明度、問責和監察制度。退聯代表批評學聯的會議記錄和相關的文件並非對外公開,各院校的學生遂對學聯一無所知,而所謂監察學聯的代表會,只是由學聯常委選出,難以對學聯作出監察和制約。學聯代表指,過去學聯的問題和缺失,他們一直有努力改善,已在修章中進行改革,並已公開相關的文件和記錄。他們同時指出,部分院校的同學可以選擇加入代表團監察學聯,同學亦可與自己的院校代表發表意見,由他們將意見帶到學聯,同學並非不能監察學聯。

學聯:建設民主中國不是綱領

在論壇上,雙方亦就學聯的綱領「建設民主中國」作出討論。學聯代表否認「建設民主中國」是學聯的綱領,聲稱「建設民主中國」只是備案,而非綱領,強調備案只是未來一年路向。退聯代表其後質疑,城大月刊曾指出,學聯代表梁曉暘同意學聯「建設民主中國」的綱領。梁曉暘就此致歉,承認自己當時對「綱領」和「備案」有所混淆,而中大代表郭翠瑩亦在論壇上多番強調學聯未來一年的路向是,香港要「命運自主」、要有民主。





順時序記錄



21:00 【旺角鳩嗚團】

梁振英政府想盡辦法,拐彎繞過法會,務求要令三跑上馬,鳩嗚團友當然要反對。

馮姐姐差不多每晚都到旺角撐傘鳩嗚,三跑是她近期關注的議題之一。她認為有關當局一直未能善用現時的二條跑道,沒有限制升降的大、 細客機,以致大部份使用的客機是小型客機,載客吞吐量不理想。如果能提高大型客機的使用率、載客量,根本不用花1415億起三跑也能解決問題。

此外,三跑在建築過程、落成後,肯定會對一直在機場附近海域生存既白華豚造成災難性影響,趕絕白華豚。白海豚是香港罕有海洋生物之一,可說是香港的象徵,為了保護白海豚,所以馮姐姐會反三跑到底。(本媒一位任職導遊的朋友提供資料,五、六年前香港水域附近有1000多條白海豚,但由於污染、人為災害因素,目前白海豚只剩下約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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