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1日 星期日

從「港獨」說起,97 後香港教育的政治化


從「港獨」說起,97 後香港教育的政治化

【文:袁天佑牧師】



「港獨」可否在學校討論?深明教育之道的人,都不會認為是不應談的課題,只有只懂政治不明教育的特首和教育局局長才認為不應該。特首指「港獨」是「大是大非」的事,「是非之事」就應在學校內討論,而不是只告訴學生,「港獨」是「非」,記着「港獨」是錯。這不是教育之道。如真的如特首所說,「港獨」與「吸毒」都是「毒」,「吸毒」要在學校談,「港獨」也應在學校談。幫助學生反思,這是教育。

不過,自97年,香港教育便是以政治取代教育之道。97回歸後,前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梁錦松與教育署署長羅范椒芬共同合作,提出要對香港的教育作「翻天覆地」的改革,實質是為政治干預教育,為政府全面操控教育埋下種籽。

97後有多項教育改革,但大部份都是糊裏糊塗的無疾而終。最明顯2000年提出「藍天白雲」的教育改革藍圖,現在不知去了那裏。其中原因是與其他教育改革互相矛盾,更與政治干預有關。例如因回歸而在沒有諮詢便「一刀切」要求大部份中學,取消行之有效的雙語混合教學,採用母語教學,使藍圖中建議升中平分組別根本無法實踐。母語教學後來更大幅度的作「微調」,離開原意。可見政策倉猝推行是與政治掛鉤。近來被質疑教學成效的普教中,其實也是與回歸有關。

2004年教育修訂要求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有教會辦學團體反對,天主教教會更與教育局進行司法覆核。雖然教育局最終獲勝,這只是法例修訂的問題,教育局有權修訂法例,但合法不等於合理。在我所服務的辦學團體,早已於97前(當時的教育署提出學校管理措施,彈性讓學校按不同傳統改革學校管理),讓學校不同持分者參與校董會,但為甚麼一定要學校組成法團,獨立於辦學團體?不成立法團,是否不能推行校本管理?教育局從沒有解釋。學校開放的管治是應當的,但成立獨立法人,我所擔心的,教育局的目的,並不是讓持分者管理學校,而是在以後,教育局可架空辦學團體,直接干預學校,或直接下令學校執行某些政策。(這現象亦出現於大學的管理,人人以為是開放管治,沒人為意,在通過後,特首的權比任何人都大。最近有關醫委會改革,本來是好事,但大家已學懂,一旦改革,最終也是特首的霸權彰顯。魔鬼在細節裏,有權用到盡的政府,只會集中權力於自己身上。)

透過教育局,政治干預學校的擔心已慢慢變成事實。2012年,教育局強行推行愚民式的國民教育。教育局越過辦學團體已通知學校推行,但一些市民、學者、老師與學生聯合反對。教育局於是要「補飛」,邀請辦學團體代表往南京和北京,参觀祖國偉大建設和拜會國家教育局,並多番強調國民教育不是洗腦教育,期盼辦學團體能予以支持。

國民教育本是合宜和合理的,但大部份辦學團體均反對洗腦愚民的國民教育。還記得在訪問內地教育局時,不少代表均有向當時的教育局副局長發問:「國民教育中講六四,可以嗎?」局長有智慧的回答:「任何話題都可以,只要持平。」我不能如香港選舉主任或林鄭月娥那麼能看透人心,知道人是「擘大眼講大話」。局長所說,我接受。只是最終,在家長的反對下,愚民洗腦的國民教育被暫時擱置下來,但幽靈不散。

教育乃生命探索之道,凡與生命有關的,如對自己的認識,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和人與世界關係的建立,對大自然探索和珍愛,對生命創造者的敬畏,都是教育的範圍。或許課堂範圍有所限制,但不表示在課堂外,在學校裏不可以談其他。例如97前中國歷史科不會談49年以後的中國,但在校園內談並不違法。既然當年的教育局官員能這樣開放,「只要持平」,可以談六四,今天為甚麼不可以談雨傘,談年青人對香港前途的期望,甚或涉及「港獨」?為甚麼特首和教育局局長的心胸是那麼狹窄?特區政府怕在校園裏談「港獨」,其實他們所懼怕的,不是香港會獨立(個人和大部份教育工作者也不認同香港要獨立),只是怕在探討過程中,特首和特區政府的施政失誤,中國內地官員對「一國兩制」的踐踏,會更多浮現出來。所以特首要「排獨」,沒有牙力的教育局局長也要請中央教育局來干預。

我不是說,過去19年香港教育乏善可陳,但教育政治化,教育是為黨為國家的榮耀服務的危險,可從近來里奧運動會,國家代表隊和香港代表隊在比賽輸了時的表現便可明白。我們想香港的教育也中國化嗎?

我深盼香港的教育界能持守教育之道,不要懼怕政治的打壓,也不要讓教育政治化。辦學團體應拒絕做政府的承辦商,拒絕為政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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