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5日 後佔中第72天
中大學生會就「中大本土學社」
要求普選學聯秘書處否則發起退聯公投之聲明
「中大本土學社」於日前要求本會對學聯作出改革,以直選方式選出秘書長,否則會發起退聯公投。就此,本會希望在這份聲明內回應「中大本土學社」的要求,以及部份對中大學生會與學聯之意見。內容如下:
中大學生會為學聯創會會員。於五十多年間,學聯作為大專學界平台,一直積極參與社會、學生運動。於教育方面,學聯曾發起中文運動、反對教育商品化、成立反加學費聯盟等,致力爭取學生的權益、捍衛教育的權利;在政治方面,70年代學聯發起「反貪污,捉葛柏」行動、抗議九一立法會選舉,九六年抗議臨時立法會而於籌委會諮詢大會被趕出會場,於港英時間以及回歸後,堅決反對公安惡法。於近日雨傘運動中,學聯亦發起罷課行動、並發動重奪公民廣場,引發了幾十萬人參與的公民抗命行動。以上一波又一波的運動,有些成功、有些失敗。但可以肯定的是,缺乏了大專學界的力量,單靠獨立的學生會各自為政,以上的運動未必能夠產生如此龐大的影響力。學聯並非任何由天而降的組織,而是象徵著大專學生參與社會、校園事務的團結力量。故此,本會認為退聯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反而令本會更難參與對外事務。
直選秘書長危害學生會自主
對於中大本土學社認為「學聯核心」為秘書長,並要求直選秘書長,本會表示反對。「直選秘書長」會把秘書處的權力放置於本以獲得院校同學獲權的各大學生會之上,製造了院校學生會以外的第二個權力核心,此舉正正危害了學生會的獨立自主。「學聯核心」從來只在於大專院校學生會,秘書處只是行政機關。現時的制度下,學聯秘書處只會提交一些行政上的建議、工作計劃,例如推出學聯報、設立學聯網站等事宜。所有秘書處的工作、行動,必須按照周年大會的方向、並經常委會決定後,才可執行,並受學聯代表會監察。
八十年代,學聯實行「幹事會制」,規定幹事會職權為:
1. 根據本會宗旨厘定政策;
2. 執行周年大會及代表會的決定
由於當時幹事會與院校學生會缺乏聯繫,引起學生會不滿。於是,學聯改為現時的「秘書處制」,規定祕書處職權為:
1. 提交工作計劃、工作報告
2. 推行會務
3. 負責本會行政工作
4. 本會內外聯絡工作
目的就是為了把決策權歸於院校學生會代表,以免出現行政機關權力過大的問題。
假如學聯改為直選秘書長,我們必須思考以下問題:
1. 全民投票是否授權了秘書處獨立於院校學生會的自主性?(即是有權可以繞過院學學生會而去做決策)
2. 如是,到底是秘書處政綱認受性大,還是院校代表的政綱認受性大?兩者有衝突時,如何取捨?我們如何保障院校生會的獨立自主?
3. 如否,秘書處在獲全民投票後仍然要按照院校學生會的決定及授權而行動。那為何同學還需要在選出了自己的學生會時,又再一次選出一個沒有權力的秘書處呢?「直選秘書長」會否變成一架床疊屋之舉?)
學聯共識制保障學生會自主
今天,學聯行使共識制,令所有院校的聲音都不會被忽略、蓋過。決策必須由民選的學聯常委(院校外務副會長)一致贊成,才可以學聯名義行動,秘書處方有權執行有關決定。常委若未能就議題達致一致共識,則院校學生會各自行動,秘書處並沒有權就該問題作出任何行動。故此,「學聯核心」從來在於所有由同學一人一票所選出的學生會幹事,而非秘書處。
總的而言,正如本土學社所言,民選的學生會幹事必須接觸不論大中華、本土、甚至親建制等路線的選民,並得出一個該院校同學認同的立場,並在選舉時獲民意授權。每一個民選的常委秉持自己立場,透過學聯與其他院校協商。達成共識則集體行動;否則便各自努力。這就是學聯制度的本質。所以,一些有關「共識制損害學生會獨立自主」、「學聯秘書處權大過大」或是「學聯強逼團結」都是不盡不實的指控,至少在一整年任期內,本會都未曾遇上以上問題。
加強學聯同學之聯繫 成員學生會責無旁貸
我們認為,秘書處選舉並不能解決同學與學聯之間的距離。更重要的反而是,同學如何能夠拉近與學生會及學聯之間的關係,以及學生會如果令更多同學參與對外工作及學聯事務。
有一些說法指學聯透明度不足,秘書處刻意忍瞞會議文件。的確,一般同學很難直接從學聯獲得相關文件。但事實上,這並非秘書處刻意忍瞞,因為本會一直擁有有關學聯的所有文件(現附上最近一次代表會會議文件:https://drive.google.com/…/0B1Zq4_7WFFmzS1dzd2ZFay1KV…/view…)。而本會的學聯代表團都會定期參與學聯代表會會議,監察學聯財政、工作報告。學聯常委會亦定期召開會議,監察秘書處的工作進度。對於同學未能接觸有關文件或是學聯資訊,作為成員學生會,我們責無旁貸。
我們將會促催學聯把有關資料上載至網上,供基本會員直接查閱。同時,我們亦會加強向中大代表會的問責,匯報學聯工作。
落實改革 鞏固院校自主
近日,學聯下設修章委員會提出以下方向,希望改革學聯的制度:
1. 秘書處於常委會及代表會會議上應否有投票權及其票值;
2. 常委會法定人數應否增加至所有院校均須有代表出席某次會議方可決策
3. 周年大會選舉時,是否只有下屆的各院校代表團成員擁有投票權;
4. 周年大會在訂定來年工作方針,是否只有下屆的各院校代表團成員擁有投票權;
5. 當院校學生會首席代表連續缺三次常委會會議,常委會主席應通知院校學生會。
我們歡迎有關檢討,相信能夠鞏固院校學生會的自主性以及問責。我們亦希望來屆常委積極參與對外工作,顯示學聯並非單單只有祕書處,而是所有院校學生會共同參與。
雨傘運動 共同問責
雨傘運動中,學聯的確有很多決策出現錯漏。然而,這些決定都是由常委會所支持的決定,並不能就結果而把所有責任卸於秘書處身上。本會坦然承認,雨傘運動中具爭議的決定,包括11月尾的升級行動,皆獲得本會以及所有成員學生會同意。對於一些不恰當的決定,本會向所有因而被傷害的同學而道歉。然而,我們謹此澄清,有關行動並非犧牲示威者的象徵式升級。至於諮詢同學方面,本會於罷課前開始已恆常召開罷課大會,希望能夠讓中大同學參與有關決策。在佔領期間,本會亦嘗試召開大會,然而基於人手不足以及參與會議同學太少,並不能再次召開大會,本會再次就此致歉。
民主路上,必然有很多起起伏伏,卻不能因此而自亂陣腳。接下來,我們將面對更多挑戰,政權的打壓一波接一波。只有必須團結起來,才有推倒高牆的可能。本會承諾,必定會改善學聯的透明度,讓更多同學可以參與其中。希望所有同學反思「退聯」背後的意義以及代價。
如果各位同學對於學聯的架構、工作,甚至財務狀況有任何質問,歡迎同學電郵至cusu.exco@gmail.com,或致電本會外務秘書司徒子朗(61596142)向本會查詢。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幹事會 及
第四十五屆中大學生會候任幹事會─「野草」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唐唐促白票不當廢票計
普選建議
政府正就政改進行第二輪諮詢,政協常委唐英年昨認為,白票並非廢票,不能輕率處理,應視乎選民意願並作全面討論,如「白票」的定義等。另「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提出政改新建議,指若中央願承諾2017年特首選舉只是過渡安排,可將人大8.31決定的「過半數」提名門檻推高到八成,變相賦予泛民提委否決權。
學者陳弘毅早前提出「白票守尾門」建議,唐英年昨出席活動時說,廢票不同白票,白票是反映選民意願,白票不應只撥歸為廢票,「我哋唔應該輕率將啲白票撥埋一邊,就話白票就係廢票」。
唐又建議採用兩輪投票,若首輪如候選人獲過半數票支持,便淘汰得票最低的一人再進行第二輪投票,做法符合人大獲過半數支持「出閘」的原則;又建議降低入閘門檻,將參選人提名人數設限於200人,令更多人可參選。
拒絕討論是「自廢武功」
他稱,若有人因方案不符合預期便拒絕討論,是「自廢武功」,促請泛民把握時機;社會在政改上已損失很多討論時間,各界有責任收窄分歧,冀未來能凝聚共識,聚焦在法律框架範圍內討論。
早前有報道指特首梁振英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學位的推薦名單,唐英年被剔出名單;唐稱,沒收到大學通知將向其頒授名譽博士。
戴耀廷提出政改新建議
另戴耀廷提出,若中央承諾 2017 年特首選舉是過渡安排,他稱可將人大決定的「過半數」提名門檻推高至八成,便要爭取泛民票數,變相賦予泛民提委否決權。
戴稱方案較「白票守尾門」更有力制衡提委會權力,關鍵視乎中央是否願意談判,若回應正面,他樂意就該方案組織全民投票,詢問市民是否接受「袋住先」。
密件揭露 港大淪「佔中」大本營
陳文敏收錢辦講座 校方未交代145萬密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本報日前獨家披露,捲入「佔中」匿名捐款醜聞的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香港2020」成員陳文敏已被廉政公署立案調查,惟收受公帑資助的香港大學仍未有正視問題,反而繼續「考慮」陳文敏作為副校長人選。本報昨日收到匿名密件,有網民有系統地羅列了香港大學作為違法「佔中」後勤基地的資料,包括陳文敏協助「佔中」支持者舉辦講座宣傳、港大人文學院院長蔡寬量「出糧」給戴耀廷助手,及「佔中三丑」至今仍未交代四筆合共145萬元匿名違規捐款等。相關資料再次力證港大縱容師生大搞違法政治活動,校方以至有關當局必須徹查。
為了策動違法「佔中」,包括戴耀廷等港大教授涉嫌長期荒廢教學,煽動年輕人以身試法,作為時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也被質疑涉徇私舞弊,把學院弄得一塌糊塗,以致學術水平下降。香港社會各界質疑陳文敏憑此「政績」,近期竟妄想登上副校長寶座,絕對不能服眾,奈何港大作為收受公帑資助的學府,至今仍未有跟進學院的糊塗帳。
電郵詳列港大「援佔」證據
不過,市民眼睛雪亮,本報昨日收到電郵,內裡附有一條連結(http://goo.gl/bsxkEu),當中共有四個檔案,包含了關於「佔中三丑」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的資料。本報檢閱當中合共約211個訊息檔案、圖片及電郵文件,發現大部分是較早前被傳媒引用踢爆「佔中」醜聞的匿名資料,但內容明顯是經網友悉心排序整理,清晰羅列出港大淪為「佔中」大本營的證據,一目了然。
關於戴耀廷的檔案中,共細分了「四筆匿名捐款違規」、「操縱港大民研中心」、「和外國使館過從甚密」,以及「黎智英為戴耀廷穿針引線」等8個檔案內容,當中亦附有不少戴耀廷與他人電郵來往的檔案佐證。
其實早有密件揭露,戴耀廷曾向港大提供145萬港元「匿名捐款」,其中一筆涉及30萬元的款項,便是捐給港大法律學院,由陳文敏經手接收,用作政改的研討會費用。外界強烈質疑陳文敏並沒有按規定查證「捐款者」誰屬,然而陳文敏至今一直迴避事件,甚至批評外界的質疑是「干預學術自由」。
陳文敏函戴耀廷商30萬捐款
網民昨日整理的密件提到,早於2013年5月14日,陳文敏曾透過電郵向職員表示,自己收到匿名者捐出的30萬港元,用於支持有關香港憲制發展和法治教育的會議及研討會,並請對方為此筆捐款另開會計賬戶處理。其後,在同年5月22日的另一封港大內部電郵提到,陳文敏欲與戴耀廷討論有關30萬元匿名捐款的事情。這些密件說明,陳文敏明顯知悉這30萬元捐款由戴耀廷為中間人提出。
廉署反貪指引列明,大學接受任何捐款必須清楚來歷,不能接受匿名捐款。戴耀廷未有向其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上司陳文敏交代捐款人姓名,陳文敏亦未有跟進甚至拒絕,欣然動用匿名款,捐款人身份至今仍諱莫如深,陳文敏作為管理層明顯涉嫌不遵守大學管理守則。港大早前雖礙於公眾壓力就事件展開調查,惟公佈的調查報告輕描淡寫,指「沒有發現」有關「匿名捐款」屬於違規云云。
蔡寬量「出糧」予戴耀廷助手
此外,密件亦包含去年底傳媒引用網友爆料,根據港大人文學院院長蔡寬量與戴耀廷的電郵往來中,踢爆戴耀廷疑在收取匿名捐款後,曾借港大名義,向協助他搞「佔中」的組織者Shirry「出糧」。而蔡戴二人電郵中曾提到的20萬和15萬捐款,亦與港大2013年和去年先後收到,由人文學院院長蔡寬量經手的「神秘捐款」極為脗合。
除了戴耀廷的醜聞外,其他檔案還羅列出朱耀明借「壽宴開支講大話」,踢爆朱牧的「豪華壽宴」超支,又何來有「盈餘」以無名氏身份透過港大捐款支援「佔中」。資料又力證陳健民早於2011年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合作;又揭發鍾庭耀主理的民調程序有漏洞,質疑他總是打出「港大招牌」,披上「民調外衣」為反對派偽造民意。違法「佔中」黯然落幕,但當中匿名捐款等真相未明,港大不搞學術「搞政治」證據確鑿,港大領導層有必要問責,還社會一個公道。
順時序記錄
20:00 旺角
西洋菜街撐黃傘「鳩嗚」團開始聚集,有「團友」播放著社運歌曲,現場氣氛輕鬆,小量警員在路旁觀察。
20:22
由毋忘初衷、堅持到底主辦倒數舉黃傘六個月紀念,在2015年3月28日傍晚6時舉行,歡迎大家參加!
20:52 【金鐘添美新村】
添美新村圖書館,備有文房四寶紙、筆、墨、硯供大家書寫抗爭胸懷、意念,並有作品供大家欣賞。
20:52【金鐘添美新村】
掛牌啊!大家可以隨心書寫,再掛上去,儘舒所思所想。
22:21
熱心人士送上白果、腐竹、雞蛋糖水。在寒冷天氣中,好甜、好暖笠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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