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撤退與否 還看政府



撤退與否 還看政府





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雨傘運動的導火線,但不是唯一原因,香港積壓了多方面的深層次矛盾,民怨甚深,不滿情緒一觸即發。這場運動的骨幹是學生和年輕人,他們為自己和香港的未來而奮鬥,因為他們越來越察覺到,香港的核心價值、自由及「一國兩制」受摧殘,即使大學畢業,工作前景暗淡,樓價和租金高企,連一個有尊嚴的容身之所都遙不可及。

我不得不承認,我們年長一輩愧對這一代年輕人,他們正處於黃金時期,但感到被特區政府、社會特權階級和既得利益者漠視和邊緣化,令他們失望,無法尊重和信任政府。與其不斷指摘他們觸犯法律,我們更應該撫心自問,是甚麼原因迫使年輕人走上公民抗命之路?我們可曾做過甚麼防止這事發生?


我敢肯定一事,雨傘運動是香港人自發而起。有些人別有用心,聲稱這場運動受「外部勢力」唆擺或指使,是試圖轉移視線的可笑指控,侮辱了雨傘運動參加者的智慧和人格,也迴避了運動的訴求:兌現《基本法》的普選承諾。我相信,只有那些終日躲在冷氣辦公室裏,猶如活在雲端的人,才會有意無意誤解雨傘運動的真諦,與街上的民情嚴重脫節。


香港中文大學最新民意調查結果反映,行政長官梁振英為首的特區政府已經失去道德力量管治香港。政府嚴重低估市民對實現2017年真普選的渴求,可恥地扭曲政改的第一輪公眾諮詢結果,最終成為壓垮特區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


特區政府面臨九七回歸以來最大的政治危機,梁振英及政府高層卻靠邊站,明顯在等候北京指示才敢採取任何行動。在這個具挑戰性的時刻,梁振英及政府高層必須展示勇氣與能力,為目前困境覓一條出路,重獲公眾的信任,否則,無法管治下去。


首先,特區政府必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呈交一份補充報告,清楚說明8.31決定招致民怨爆發的理由,並在報告中指出,普遍民意支持2020年全面廢除功能組別,因而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必須修改。


第二,林鄭月娥司長應重申,特區政府有誠意組成一個多方平台,令政改對話持續下去,容納社會不同界別和人士的意見,而多方平台的議程不只2017年以後政改,亦要有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為證明這平台的公正性,應由大學學者主持,不是由政府主導。


第三,林鄭月娥帶領的政改三人組必須盡快向公眾交代第二輪公眾諮詢的大綱,促進社會廣泛討論。提名委員會組成辦法和提名程序方面,特區政府若只是建議小修小補,無濟於事。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全面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是改革方向之一。特區政府須承擔責任極力游說中央政府,政改方案需要重大而實質性的改革,才有機會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支持票通過。


梁振英說溜了嘴,認為月入14,000港元以下的市民不應與其他人享有同等提名權。姑勿論他個人立場如何,特區政府絕對有責任確保每名合資格選民享有平等提名權。
政府既然多番表明公民提名不可取,便須確保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門檻低,容許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入閘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各有機會向公眾解釋政綱,爭取選民支持,一人一票決定選舉結果。


政府第二輪政改公眾諮詢中,若不包括上述改革建議,根本不可能獲得社會支持,更不足以說服雨傘運動的參加者撤退。過去一個多月,他們捱過催淚彈、胡椒噴霧和警棍,絕不會在政府毫無讓步的情況下無條件撤走,驅趕一次,又會回來,這是梁振英政府必須承認的現實。


相信很多市民跟我一樣,衷心期待特區政府和平解決今次政改爭議。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妥協須靠雙方各走近一步才可達致,而政府是擁有權力的一方,肩負的責任最大。梁振英及政府高層勿存僥倖之心,以為拖延策略便能陰乾這場運動。特區政府責無旁貸,必須盡快提出可行的解決辦法,避免香港演變至不可收拾的局面。

陳方安生
香港2020召集人、前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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