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35人涉違令被控 黃之鋒岑敖暉七月審



35人涉違令被控 黃之鋒岑敖暉七月審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早前控告「四眼哥哥」鄭錦滿及侍應歐煜鈞等十七人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於一四年十一月佔旺期間涉違反禁制令,惟目前只有他們兩人承認責任。
  其餘十五人於去年四月提出律政司在事發逾十一個月後才提出訴訟,遠超六個月的刑事檢控限期,認為律政司濫用程序,故申請擱置有關傳票許可。惟法官認為律政司考慮公眾利益後,有權決定控告各人的方式,向律政司發出起訴許可並沒不妥,駁回被告申請。
  因此他們的案件排期於一八年五月十五日開審,預計審期四十日。其餘被告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栢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
  另外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岑敖暉在內的二十人,也被指在旺角彌敦道清場期間違反法庭命令,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罪,他們的案件排期於今年七月三十日開審,預計審期四十五日。被告名單包括張啟昕、馬寶鈞、熊卓倫、司徒子朗、黃麗蘊、楊浩華、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馮啟禧、麥盈湘、黃浩銘、周蘊瑩、朱緯圇、朱佩欣、郭陽煜、張啟康、蔡達誠、黃之鋒及岑敖暉。

案件編號:高院雜項二九一六至二九三二——二○一五。






https://hk.news.yahoo.com/35%E4%BA%BA%E6%B6%89%E9%81%95%E4%BB%A4%E8%A2%AB%E6%8E%A7-%E9%BB%83%E4%B9%8B%E9%8B%92%E5%B2%91%E6%95%96%E6%9A%89%E4%B8%83%E6%9C%88%E5%AF%A9-221111591.html
Flag Count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