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想成為一個專業會計師 「經驗」之談


想成為一個專業會計師 「經驗」之談

齊格(筆名),專業會計師,勉強稱得上是80後,生於中國大陸,成長及受教育於香港的「舊移民」,現職一家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核數部門。

 

想成為一個在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的專業會計師,用「過五關斬六將」來形容,我相信一點也不過份。簡單來說,有以下幾大條件(註一):

1. 年滿21週歲;
2. 擁有良好的品格以乎合「適當人選」(fit and proper)的要求;
3. 完成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考試(註二);及
4. 取得相關的實務經驗。

綜觀以上條件,也許很多人都會以為只要那個有志加入專業會計師的朋友肯付出,好好的念書,取得一個受認可的會計學位,完成專業資格考試,再努力在會計行業工作幾年,只要在申請成為專業會計師時沒有破產或犯法的紀錄,加入香港會計師公會成為會員及專業會計師應該沒有問題的。

但有留意一些與會計行業有關的網上討論區的朋友,應該不難發現對以上第5點關於實務經驗的要求的討論最是熱烘烘,因為原來這一個條件是控制在別人(特別是僱主)手上,而不是那個有志加入專業會計師的朋友手上。

在會計行業工作了十多個年頭,身邊總是聽到一些準會計師在訴說,他們辛苦考完專業資格考試,儲夠了3年相關實務經驗,滿懷開心地將「準會員實務經驗紀錄表」 prospective member's record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membership admission)交給老闆簽署時,老闆一盤冷水的淋下來,說:「我對你過去3年的工作表現不滿意,這份文件我是不會簽的」,或者對那準會計師諸多留難,幾個月也不在「準會員實務經驗紀錄表」上簽署確認。

大多數的情況下,那位準會計師開始時總是十分徬徨,不知如何是好,但多想一回,一定會十分憤怒。難道就這樣的浪費了自己這麼多年來的努力?不!一定要為自己找回公道。更憤怒的是,那位準會計師就算是將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網頁找個翻天,也找不到一個明確的投訴機制。那怎麼辦?

有人說:「去找Nelson Sir (註三)!」

又會有人說:「去找會計界立法會議員!」

慢一下!其實我們也有自救的方法,也不需要一開始就出動各位猛人的。而且,會計行業比較細小,今天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沒有必要將這麼的件事,一開始便提升到這樣的一個高層次。否則,大家也下不了台,可能對那位準會計師將來的事業發展有害無益。

首先,讓我們看一看香港會計師公會對實務經驗的安排及要求。

香港會計師公會是根據《專業會計師附例》的要求,在考慮了申請者的學歷背景後,對實務經驗作出介乎35年的要求(註四)。同時,為了更好地確保申請者能在一個受到足夠監督的情況下取得與專業會計師資格的相關的實務經驗,香港會計師公會要求實務經驗必須由「認可僱主/認可監督」(Authorized EmployerAuthorized SupervisorAEAS)簽署確認。而有志於成為「認可僱主/認可監督」的公司或個人,必須向香港會計師公會作出申請及登記註冊。香港會計師公會是有絕對的權力作出登記註冊的審批及取消登記註冊的決定。

所以,準會計師們一開始在挑選工作以儲相關實務經驗時,便要小心挑選自己的僱主。最基本的工作包括(1)去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網頁查一下自己的準僱主或上司是否「認可僱主/認可監督」(http://www.hkicpa.org.hk/en/registration-and-licensing/lists-of-ae-and-as/)及(2)上各大討論區的會計版看看自己的準僱主或上司有沒有簽署實務經驗方面的不良紀錄。

總體來說,一些有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或企業都是十分樂意協助自己的員工盡快成為一名專業會計師的,以助公司營運的提升。但不能否認的是,有一些規模比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老闆,因為擔心自己的員工成為專業會計師之後自立門戶,搶走現有的客戶,所以會在簽署實務經驗方面耍些小手段。

另外,雖然大部份的準會計師都會在準備向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交入會申請表或由公司離職前,才向「認可僱主/認可監督」提出簽署實務經驗的要求,但從來沒有任何人說不可以提早要求「認可僱主/認可監督」簽署實務經驗的。最近,香港會計師公會也開始鼓勵準會計師及「認可僱主/認可監督」進行「一年一簽」。雖然看來是麻煩一點,但這個做法對於準會計師來說,總是利多於弊的。

如果準會計師真的這麼的不幸,在簽署實務經驗方面遇上了麻煩,絕對可以向香港會計師公會作出投訴,可聯絡:
內負責實務經驗事宜(practical experience matters)的公會職員。如果還是解決不了,準會計師可考慮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及考試評議會 (Qualification and Examination Board)(註五)作出投訴。

當進入投訴程序時,準會計師應詳細地向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供證據以支持「認可僱主/認可監督」是應該確認準會計師在相關期間的實務經驗,因為大部份不肯簽署實務經驗的「認可僱主/認可監督」都會以準會計師在相關期間的工作情況及表現未能達到要求作為抗辯。所以,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準會計師應詳細紀錄自己在過去相關期間的職務責任(job duties)、列明曾處理的項目/工作資料及提供「認可僱主/認可監督」曾給準會計師的表現評核紀錄(performance appraisal forms),以資證明。另外,準會計師更應仔細的了解整個實務經驗架構對於不同的實務經驗要素(practical experience components)及能力(competence)的要求,不要亂填「準會員實務經驗紀錄表」,以免落人口實。

以我自己為例,我當年在申請加入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時候,向我的上司提交了一個過去3年參與過的審計項目分析,仔細的列明了不同項目的工作天數、參與的工作範圍及學習到的能力並附上相關的表現評核紀錄以作支持。整個過程十分順利,我的上司只用了半天的時間就給我的「準會員實務經驗紀錄表」簽署確認了。

祝各位準會員好運,遇上一位好的「認可僱主/認可監督」。

註一:詳細要求,可以參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網頁

註二:關於參加專業資格考試的門檻要求,可以參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網頁

註三:「Nelson Sir」是會計業界對一位十分受人敬重的泰山北斗人物-林智遠先生-的尊稱。他是華人會計師公會現任會長,香港會計師公會理事及會計發展基金主席。

註四:詳細要求,可以參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網頁

註五:詳細職能,可以參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網頁

















Flag Count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