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






古代學校的名稱
中國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學校。那時學校的名字叫“癢”。高一級的大學叫“上癢”,低一級的小學叫“下癢”。到了夏朝(西元前21世紀——西元前16世紀)把學校又分成了四個等級,按級別叫做:“學”、“東序”、“西序”、“校”。 
  到商朝(西元前16世紀——西元前1066年)時,又把這四種學校的名字給為:“學”、“右學”、“左學”、“序”。後來的朝代還有在王府裏設立的學校,叫“辟雍”、“成均”等。 
  到漢代(西元206年——西元23年),最高一級的學校稱做“太學”,下面分別稱做“東學”“西學”“南學”“北學”。再後來把“太學”改為“國子學”,“國子寺”,“國子監”。漢代,是中國古代教育史上一個比較昌盛的時期。漢代的學校分為官學與私學兩種。其中私學的書館,亦稱蒙學,係私塾性質,相當於小學程度。 
  到離現在最近的明朝(西元1368年——西元1644年)、清朝(西元1644年——西元1911年),“國子監”已經不是學校的性質了,成為國家專門管理教育的機構。而這時候一般的學校稱為“書院”、“書堂”、“私塾”等。 
  光緒二十九年,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不但明確了整個學校教育制度,還規定了各級學校的課程。《奏定學堂章程》裏公佈的小學課程是我國第一套正式的小學課程。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緣起
一國行政的良窳,全看用人的得當與否;而用人的標準,則舍公平的考試制度以外,再沒有更好、更有效的方法了。其實,以現在的思維模式推究起來,先秦時期當時舉行考試的作用,多為了鞏固與維護自家城邦的君權,多方延攬、起用有德、有才的能人異士輔佐國政,以達到稱霸諸侯的目的,而對於作育英才的真正目標,反倒置之不問,因此學校教育並沒發揮真正的功效。  
自從漢代左雄改進察舉制以來,考試制度的雛型也就稍具規模了。隋唐以降,科舉代之興起,於是朝廷所挾以甄拔人才的方法,不得不出於考試一途。再歷經宋、元、明、清,承襲歷代已有的基礎,加以不斷的增刪修補,故考試制度日趨嚴密與完善。可人間的事物,相生相剋、有利有弊,久而久之,徒具追求形式上的整齊嚴肅,光從表面上講究施行,可為了維護達官貴胄本身的既得利益與權勢,暗地裡營私舞弊、買賣賄賂……。如此一來,那些所謂的國學鄉學家塾黨庠”……等等的學校功用為科舉選士所奪取,學術鑽研為制度技藝所蒙蔽,失掉了作育英才、培養才德兼備文人、普及知識或專門學術、選賢與能以輔佐國政的真正目的!  
再說,古代所謂的選士,也就是選拔夠資格入朝為官、襄助施政的最佳人選。而歷代選士制度,有個共同之處:其初始全取自學校,其後分於科舉,再後學校科舉趨於合流,又後科舉學校互爭存廢,最後則二者連為一貫。在過去一兩千年當中,科舉和學校,相成相毀,相禪相遞,科舉因學校而起,也因學校而廢。其間盈虛消長之跡,息息相關,宛如一體的兩面,有不可分割的趨勢。  
舉例說,漢代朝廷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的制度,實際是因學校而起;唐之生徒,則與科舉並進;宋代曾罷科舉,專以學校進身;或科舉與學校並行,而應考人必由學校送考;明、清兩代,名為專以科舉取士,實則科舉與學校合為一途。其舉人以下,為學校制;舉人以上,為科舉制。五貢——恩、拔、歲、優、副貢之設立,乃是指貢於太學讀書而言。名為科舉取士,實則學校選生。降及末流,學校有名無實,群趨於科舉的一途,乃有罷科舉興學校的事件發生。  
古人雲:以古為鑒,可知興替。又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儘管學校教育包括在社會教育裡邊,儘管學校教育與歷代考試、科舉制度相互包容、相互依附,變成為一而二,二而一的雙刃關係,在歷朝歷代各方面的發展上,並無舉足輕重的劇烈影響,但對於民心士氣、道德操守、言行規範……等等精神層面的建立,它那潛移默化之功,可是輕忽不得哪!  
這兒只以一個有限的角度來談談古代學校教育,在選士、科舉的雙重影響下,歷朝歷代有些什麼因應而突出的特色,簡略扼要的舉隅而已,難免以偏蓋全、掛一漏萬,但如能起到回歸正道、拋磚引玉的作用,則於願足矣!

作者:默想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夏  週三代
學校之制,以三代最為完備。家有塾、黨有庠(音翔)、術有序、國有學。孟子說:「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學」是大學,「校」、「序」、「庠」都是民間的小學。孟子又說:「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庠者,養也。」這是行「鄉射」和「鄉飲酒禮」的地方,使人民看了,都要受到感化的。
成周的學制,是集虞、夏、殷三代的大成,分「國學」和「鄉學」兩種:「國學」為貴族子弟修學之所,「鄉學」為平民子弟修學之所。「國學」依程度的深淺,分為小學、大學兩級。八歲入小學,十五而就大學。《大學》一篇,是言大學堂之事;《弟子職》是言小學堂之事;《內則》一篇,是言女學堂之事;《學記》一篇,是言師範學堂之事。其他如農、工、商、兵學等亦都有學堂(見《管子、論語、左傳》等書),其教育之普及如此。
至於地方的學校,則謂之「鄉學」,屬於小學性質。在鄉(12500家)設有「虞庠」;在州(2500家)設有「夏序」;在黨(500家)設有「商校」;在閭(25家)設有「塾」。這是周代地方學制的大概情形。
故周代的學制,為政教不分的制度。當時教育為行政最重要的一個部門,以普及教育為達到輔佐國家施政與管理民眾的重要指標,兩者關係密不可分。論職務則「官」「師」不分,論目的則「禮樂政刑,其極一也。」《尚書》載:「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禮記學記》載:「能為師然後能為長,能為長然後能為君。」可見君之與師,名雖二而其實則合而為一。君師既屬合一,則教育和行政自不能有明顯的劃分了。
所謂教育機構,如明堂、辟雝(音庸)、庠、序、學、校等,並非專施教育的處所。由《詩經 靈台》篇得知「辟雝」為聚樂遊宴的所在;由《魯頌泮水》得知,諸侯之「學」名「泮宮」的,為飲酒、獻囚的所在;《禮記王制》則告訴我們,學校為祭祀、獻囚、獻馘(音國,割下敵人的左耳,以報戰功,謂之獻馘)的所在。
於此可見古代的學校,並未與行政機關及宗廟分開。即就「鄉學」,如《周禮》所載:大司徒以下各職官是掌政令教治。所謂「教萬民」,並非文字和書本,而是見習、觀摩以及實地訓練的意思,和後代學校的性質,自是不同了。
以上為《周禮》、《禮記》等書所記載的西周的教育內容與特色,到了周室東遷以後,為春秋戰國時代,風氣開放和教育逐步普及的結果,使得社會結構、民生經濟、思想內涵都起了重大的變化,因此舊有的教育制度也遭到嚴重考驗,其所產生的結果有三:學校選士之制被自然廢除,而諸侯公卿養士之制,起而代之;公立學校逐漸衰頹,私人講學之風,日形發達;思想自由,百家爭鳴,造成中國學術史上的黃金時代。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漢代
漢武帝時所興辦的學校,尚在草創時期,並無系統可言。到了平帝元始三年(西元3年),始制定各級學制系統,當時分學校為五級:
在京畿只有「太學」一級;在地方分為「學」、「校」、「庠」、「序」四級。由郡國縣邑興辦的稱作「學」和「校」;由鄉聚興辦的稱作「庠」和「序」。
「太學」屬於大學性質;「學」、「校」屬於中學性質;「庠」、「序」似屬於小學性質。其實這些等級,並不十分顯明,且沒有中小學正式的名稱。「學」、「校」、「庠」、「序」四級,並沒有連屬的關係,對於京畿的「太學」,也不相統屬;不過由「學」和「校」出身的學生才有資格升入「太學」求學罷了。
以上所說,全為直系的學校;此外還有兩種旁系的學校:一為「宮邸學」──是京城專門為皇室和貴冑子弟所創辦的;一為「鴻都學」──是由帝王一二人的意旨臨時興辦的。
漢代時,國家教育雖較前代發達,而私人講學的風氣也很盛行,兒童和青年所受的教育,多半付託在「私塾」(私人講學授徒之所)裡面。「私塾」似乎也有兩級,而低級的特稱「書館」。「私塾」的勢力有時且淩駕官立學校之上,而地方父母官所設立的學校,時興時廢,若有若無,反而無足輕重了。
「太學」的起源──漢代的「太學」,在武帝時,始由董仲舒提議創設。當時只有「博士弟子」五十人;昭帝時,增加到百人;宣帝時,增加到二百人;元帝時,增加到一千人;成帝時,已到三千人了。後漢初年,學額無從考查,但以光武帝熱心提倡,繼之明、章之治,更臻於完善,重視興學,一時學者雲集京師,則「太學」的發達,自不必言。而「太學生」最盛的時期,當以質、桓二帝在位的時代為第一!當時「太學生」已達三萬餘人。郡國方面亦有「五經百石吏」,「文學椽」,於是京師內外,已多文質彬彬的學者了。當時設學的系統是這樣的:
京師──「太學」。以「博士」為師,其學生為「博士弟子」,後稱為「太學生」。
地方──「郡國學」。以「文學椽」、「五經吏」為師,其學生取郡國子弟少年聰穎的入學,學成以後,貢於京師。
另有一點要說明,武帝初,採納董仲舒提議所設置的「博士弟子」,系就原有的「博士官」而隨從受業。到了光武中興以後,為了廣納賢才,於是先訪求四方隱居的儒雅、士子、學者雲集京師,乃設十四「博士」,各以其家法教授,領於太常。(官名,教育部分也歸他掌管)太常選奏「博士」,先試而後用,於是乃有考試「博士」的制度。《文獻通考.太學篇》載:「按西京『博士』,但以名流為之,無選試之法。中興以來,始試而後用,蓋欲其為人之師範,則不容不先試其能否也。」
關於漢代「太學」制度的建立,由西漢武帝初的五十名「博士弟子」(後稱為「太學生」),到後來發展成東漢光武中興後的三萬餘人,其他州郡的學生,尚未計算在內,學校生徒之眾,可謂中古無匹了。根據《資治通鑒》司馬光論教化風俗中,有這樣的讚譽:「敦尚經術,賓延儒雅,開廣學校,修明禮樂,武功既成,文德亦洽。……自三代既亡,風化之美,未有若東漢之盛者。」
因為這些「太學生」入學不加選擇,申送不加限制,教授不加考察,徒然想以「一第」(一次考試)驗其成績,雖然說達到了國家「興學育才」的崇高目標,可卻沒考慮到,考上者幾稀而落第者多如過江之鯽的後果,一大票人「屢試屢敗」,無法也無路取得一官半職,前途茫茫,不知歸宿在哪?雖然朝廷為此特意一補再補,多方考試,不僅具有網羅遺才的善意,同時也具有消納遊宦之心,可久而久之,雖博得「興教化」的美名,而實際上卻造成「盛遊宦」的流弊了。世間事總是利弊互見、得失消長的!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魏晉南北朝
魏晉時期
漢代學校教育,原來甚為發達,到了東漢末年,國家動亂,政局不穩,因而逐漸廢弛。至漢獻帝建安八年(西元203年),曹操把持政柄,方開始漸次發展教育。曹丕篡漢,在魏黃初元年(西元220年),「始掃除太學之灰炭,補舊石碑之缺壞,備博士之員錄,依漢甲乙以考課。」到了黃初五年(西元224年),「立太學,制五經課試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時慕學者始詣太學為門人,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一經者罷遣。」(以上均據《文獻通考學校考二》)
又《三國誌.魏志.劉馥傳》記載:「上疏曰:『自黃初以來,崇立太學二十餘年,而寡有成者,蓋由博士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其非倫。故夫學者雖有其名而無其人,雖設其教而無其功。』」
由此可見當時太學儘管開設,學生不少但內容空疏,有名無實,所謂太學成了裝飾品。東吳只有學官而無學校;西蜀則國小民貧,年年用兵,更談不上學校的設置。以上是三國時代的太學情形。
到了晉武帝統一全國以後,承曹魏太學的舊制,稍加擴充。《宋書禮志》載:「泰始八年(西元272年),有司奏太學生七千餘人,才任四品者聽留。詔曰已試經者留之,餘遣還郡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
這是晉初的一次淘汰,因為曹魏的太學生多非就學,而是避役,所以有這一次的修改。晉代的國子學,到了武帝鹹寧二年(西元276年),正式成立,定置國子祭酒及國子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至太康五年(西元284年),作明堂(明政教之堂也)、辟雍(天子所設之大學也)及靈台(望氣之台也,所以觀祲象,察氣之妖祥也)。當時太學生的人數仍然不少,而出身的品類不齊,因而十年後,又再定必須官品在五品以上的子弟,方得入學。後中原板蕩、兩帝被擄,於是太學也就無形停閉了。
東晉建國江左,中州士大夫不堪胡馬的蹂躪,紛紛南徙避難,這一批知識份子懷著中原舊有的文物禮器以俱來,於是江左也修建太學;但因此時的朝廷政權旁落,內亂時起,學校受到了影響,因而時興時廢,毫無成效可言。到晉元帝建武元年(西元317年),新立太學。後因王敦構亂,致教學多未執行。一直到成帝鹹康三年(西元337年)正月,才修立太學。
以上是魏晉時代太學的大概情形。至於地方教育,那更無可觀了。曹魏和西晉立國短促,州郡學校大多在平靖時則開設,在變亂時則停閉。東晉的年代較長,朝中雖屢經政變,而大權則在地方,所以地方教育,往往由封疆大吏自行提倡,全國頗不一致,也沒有統一的或長久的計劃。總而言之,自曹丕篡漢,到東晉滅亡,將近二百年(西元220-419年),在這時期當中,學校教育雖不能說是完全停止,也可以說是在若有若無和時興時廢的狀況之下度過去了。
南北朝
南朝以干戈擾攘,禍亂相尋,教育事業的不發達,和魏、晉時代的情形相似:
──元嘉十五年,開館於雞籠山,聚徒教授,置生百餘人。復立國學、玄學、史學、文學,凡四學並建,皇帝的車駕數次巡幸宗學館,對那些苦讀者,給的賞贈優厚。(《南史.宋本紀》)
──建元四年(西元482年)正月,詔立國學,置學生百五十人。武帝永明三年(西元485年),詔立學。初期宋太宗時置總明觀以彙集學士,亦謂之東觀,而齊武帝認為國學既立,乃省略總明觀。至東昏侯永元初,廢學。可當時也有有司奏國學太學兩存焉的情況。(《文獻通考.學校考二》)
梁--梁武帝於天監年間,除於京畿、地方建立國學以外,並開設五館,每館置五經博士一人,充任館長,而以五經教授一人總其成。其所授課程不外五經之術、六藝之文。學生只問程度,不限資格,果具才能,雖寒門子弟皆有入館求學的機會。生徒入館求學以後,由館供給膳宿。館中亦有定期考試,其能射策通明經術的,即可委派一種官職。五館既不限資格,又不限名額,所以四方學子負笈求學的非常踴躍,每館學生皆多至數百人。
武帝自建國學開五館以後,嘗倣傚三代視學之禮,親臨省視,一則祭奠先師,一則獎勵勤勞,並且分遣博士祭酒到各州郡去立學。這樣積極提倡,不遺餘力,不但學校發達為南渡以來諸朝之冠,即講誦經學的風氣,也是盛極一時,當時北方學者聞風而至的亦復不少。
此外梁代經學的昌明,還能遠及國外。如《陳書.儒林陸詡傳》:「梁世,百濟國(即朝鮮)表求講禮博士,詔令詡行,還除給事中。」這足以表現梁朝不僅昌明本國的文教,而且對於朝鮮半島的文教,也有積極的貢獻了。可惜武帝晚年時,學校教育的運作由盛漸衰,及至侯景之亂,也就無形停頓了。
──陳代地域較梁代為小,而且當大亂之後,成效亦不及梁。高祖稍置學官,後遭梁季喪亂,至是國學未立。(《陳書.儒林傳》)
至於五胡,日在紛亂之中,其能保存經學文藝最有功的,當推前漢張氏。其他如前秦苻堅講禮興學;姚秦和慕容燕都是充分漢化的建國。甚至如劉曜和石勒,也曾經注意儒學。
北朝學校較南朝為發達,一則由於國君的積極提倡;一則由於時局比較安定:
北魏──當道武帝初定中原的時期,即積極提倡經學,在首都平城設立太學,置五經博士,充當教授,學生由千人增至三千人,這是北魏太學的創始。次年特改國子學為中書學,立教授博士。太武帝始光三年(西元426年),又於城東建立太學一所,令州郡選派才學之士,進京求學。
到了獻文帝的時候,乃規定州郡學校的制度,遍設鄉學:每郡設鄉學一所,每所有正教、有助教,多少不等,而正教以博士充任。凡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學生一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學生八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
孝文帝尤慕華風,遷都洛陽(西元494年)以後,事事都模仿漢人所為,變胡服而衣華裝、斷胡語而從正音;一切禮儀制度,無一不傚法漢人。至於開設太學、講論經術,尤為漢族文化的特色,他對於此種文化的特色,極力提倡。所以在洛陽除了設立國子太學以外,又於四門設立四門小學。
自此以後,北方承平將近八十年,不僅國學、鄉學都比較南朝為完備,即私人講學的風氣,也是盛極一時。這個時候,正當南朝梁武帝提倡學校教育的時候,介於五、六世紀之間,我們若是統觀南北朝的教育,要算這個時期為最發達。
北齊──《隋書.百官志》:「北齊國子寺:祭酒一人,領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學生七十二人。大學: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大學生二百人。四門學: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大學生三百人。」同時根據《北齊書本紀》以及《北史儒林傳》中都記載著:北齊興學的法令已多成具文了。
北周──北周雖僻處西方,而對於儒術,非常尊崇,故對於學校方面,尚能認真辦理,並非虛有其表。如《北周書.李昶傳》:「昶初謁太祖,太祖深奇之。厚加資給,令入太學。太祖每見學生,必問才行於昶。」足見他對於教育,已頗留意。武帝保定二年,立露門學,置生七十二人。每月奉召集於御前,令他們與大儒講經論術,當時同輩都極為羨慕。《北周書武帝 靜帝本紀》這都可以證明其重視教育的程度了。
綜合以上的史實,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學校教育,除宋、梁和北魏尚可稱道之外,其餘各代都不甚發達,政局不穩是主要原因,再加上有些太學生為避亂、免傜役而來,目的不純;同時社會風氣崇尚老、莊清談,而自曹魏父子以君主而擅長文學,海內景從,一般士子也對經學的研求放鬆了。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隋唐時代
《通鑒綱目》:隋煬帝大業二年(西元606年),開始設置「進士科」,策試諸士,這樣一來,奠立了科舉取士的基礎,開導唐代科舉制度的先河。因此,科舉制度,隋開其端,至唐而備。
隋朝在教育制度方面,改革很多,悉為後來唐代所本。就學制而論:
教育行政權,總於「國子監」(原稱國子寺);於專究經典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以外,另設「書學」、「算學」、「律學」。
隋文帝時,詔天下郡縣皆置「博士」,習禮。自京畿以至地方,皆設學校,講誦之聲,道路不絕。《隋唐儒林傳序》說:「中州儒雅之盛,自漢魏以來,一時而已。」到了煬帝時代,外事四夷,戎馬不息,師徒怠散,盜賊四起,空有建學之名,已無弘道之實了。
唐代學校制度,更較過去為完備。由京畿直接設立的學校,大概分為三系:
京城六學,是為直系──「國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律學」。統屬於「國子監」。「國子監」的性質,等於現在的「教育部」,長官稱為「國子祭酒」。六學中的前三學,似屬於大學性質;後三學似屬於專科學校性質。
旁系有二館──「弘文館」,歸「門下省」直轄;「崇文館」,歸「東宮」直轄。此二館資格較「六學」為高,而程度反較低。
醫學──亦屬於專科學校性質,另成一系,直轄於「太醫署」,不歸「國子監」管轄。
除以上三系外,還有「崇玄學」隸於「祠部」(備註),亦屬於大學性質;「集賢殿書院」隸於「中書省」,從表面上看,似乎是一種研究院,但實際上不過為一「京畿圖書館」。
至於地方政府辦理的學校: 
在各府有「府學」,各州有「州學」,各縣有「縣學」,縣內又有「市學」和「鎮學」。所有府、州、縣、市、鎮各學統屬直系,由「長史」主管(「長史」等於現在的教育廳長),再隸於「國子監」。各府各州和各市鎮另有「醫學」,乃屬於旁系。各地方政府辦理的各種學校,其性質介乎中、小學之間,其畢業生有可以直接應「鄉貢」的,亦有直接升入京城「四門學」的。
所有皇城(即京師)各學和地方各學的學生習業既成,每年仲冬由館監舉送到「尚書省」,和由州縣所舉送的「鄉貢」,重試於「禮部」,考取的和「鄉貢」取得同樣的出身(即資格)。
唐代初年,天下「明經」、「進士」出身由「學監」舉送考取的,都為人所重視,因為他們在官學中受過正式教育,終究較「鄉貢」高出一籌。到了後來科舉盛行的時候,士子都趨向於「鄉貢」的一途,而「國學」遂不復引人注意了。
「國子監」執掌邦國儒學訓導的政令,並統管「京師六學」。「監」設「祭酒」一人,為主管長官,以「司業」二員為副。「學」置「博士」、「助教」專門負責分經教授的責任,教法有講有讀。學生沒把一門經術學完之前,不能更換其他經書。
各學校教授的學科,舉例如下: 
「國學」、「太學」、「四門學」皆以經術為主。凡是學習「孝經」、「論語」的共限一歲(一年時間);「尚書」、「公羊傳」、「榖梁傳」各一歲半;「易」、「詩」、「周禮」、「儀禮」各二歲;「禮記」、「左傳」各三歲。每日書寫學習,僅僅發給一幅紙而已,其間還得研習「時務策」,讀「國語」、「說文」、「字林」、「三蒼」、「爾雅」。
書學以「石經三體」為主,限三歲;「說文」二歲;「字林」一歲。
算學則是「孫子」、「五曹」共限一歲;「九章」、「海島」共三歲;「張邱建」、「夏侯陽」各一歲;「周髀」、「五經算」共一歲;「綴術」四歲;「緝古」三歲;「記遺」、「三等數」皆應學習。
律學以律令為主科,兼習格式、法例。
考試的時間: 
「國子監六學」的學生,在學期中,十日舉行一次「旬考」,年終舉行一次「歲考」;後來又有「月考」。唐憲宗元和元年(西元806年)國子祭酒馮伉奏:「其禮部所補學生,到日亦請准格帖試,然後給廚(供膳食)。後每月一度試,經年等第不進者,停廚。敕旨從之。」如此元和以後,監生又有「月考」,惟「月考」推行時,「旬考」恐已廢止。
唐高祖武德四年(西元621年)置「修文館」於「門下省」,九年改為「弘文館」。同年九月太宗即位,大闡文教,於「弘文殿」中聚四部群書二十餘萬卷,於殿側置「弘文館」,選賢良文學之士,如虞世南、姚思廉、褚亮、歐陽詢、蔡允恭、葉德言等,以本官兼學士,輪流值宿館中;上朝聽奏之暇,引入內殿,講論文義,或商量政事,常至深夜方罷。
褚遂良受命檢校館務,號為館主。當時僅為一研究和諮詢性質的機關,尚未成為作育人才之所。玄宗開元七年(西元719年),置學生三十八人,補為「弘文館」學生,如此一來才開始成為學生學習之所。天寶十四年(西元755年)編製:「學士」人數未定,其職務是掌理圖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禮儀輕重,皆加以參議;「校書郎」二人,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以及「令史」、「典書」、「楷書手」等人員。學生的課試和舉選,和「國子監」的學生相同。
太宗貞觀十三年(西元639年),在「東宮」置「崇賢館」。高宗顯慶元年(西元656年),太子宏請於「崇賢館」置「學士」,並置生徒,始置學生二十人,都是皇族皇親和高官的子弟。上元三年(西元676年),因避太子名改為「崇文館」,「學士」掌理經籍圖書,教授諸生。又置「校書郎」二人,以及「令史」、「典書」、「楷書手」等人員。學生的課試和舉選,一如「弘文館」的例子。
「醫學」屬於「太醫署」,內分四門: 
「醫學」計分五科:「體療科」──學程限七年;「瘡腫科」;「少小科」──以上兩科學程均限五年;「耳目口齒科」;「角法科」──以上兩科學程均限二年。以上各科均以「本草」和「甲乙脈經」為必修科目。置「醫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先讀諸經,後分科學習。
「針學」置「針博士」一人,「針師」十人,掌教「針生」以「經脈」「孔穴」,使識「浮沉澀滑」之候;又以「九針」為補瀉之法。「針生」二十人,習「素問」、「黃帝針經」、「明堂」、「脈訣」,兼習「流注」、「偃側」等圖,「赤烏」、「神針」等經。
「按摩學」置「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師」四人,「按摩生」十五人。「按摩博士」掌教「按摩生」以「消息導引」之法,以消除人的「風」、「寒」、「暑」、「濕」、「饑」、「飽」、「勞」、「逸」八疾。凡屬因肢節腑臟壅積而發生的疾病,導而宣之,使內疾不留,外邪不入。若損傷折跌的,也以按摩方法醫治。
「咒禁學」置「咒禁博士」一人,「咒禁生」十人。「咒禁博士」掌教「咒禁生」以咒禁和祓(音服)除為厲的方法,齋戒以受。
上列「醫學」四門學生的名額共八十五名,每月由「博士」考試,每季由「太醫令丞」考試,每年年終由「太常丞」總試,學業有成的,其待遇和「國子監」的學生相同。
玄宗開元二十九年(西元741年),西京和諸州各置「崇玄學」,是為道教有官學之始。天寶元年(西元742年),西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員,學生一百人,(諸州無常員)令習「老」、「莊」、「文」、「列」四子書,三年學成後,每年隨「貢舉人」例送至「門下省」,依「明經」例考試。
備註:「祠部」──曹魏時,尚書設有祠部,掌禮制,歷代沿襲之。北周始改為禮部;隋唐另置祠部曹,屬於禮部,專掌祠祀、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祝、醫藥等及僧尼簿籍。明代改為祠祭司。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五代
五代十國,那是唐末至宋初的一段分裂割據時期。在這段期間裡,雖出現了五個自命繼承大統,但卻無力控制全域的朝代。同時在這五個中原王朝力所不及之處,則有十餘個地方勢力先後據地為王,這是「五代十國」名稱的由來,也簡稱五代。
從西元907年唐哀帝李柷遜位,到西元960年北宋建立,短短的五十四年間,中原相繼出現了梁、唐、晉、漢、週五個朝代,史稱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同時,在這五朝之外,還相繼出現了前蜀、後蜀、吳、南唐、吳越、閩、楚、南漢、南平(即荊南)和北漢十個割據政權,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的「五代十國」。
這段期間,連年戰亂頻仍,政權輪換不已,民生無法安定,因此正史上除了皇位的取得與兵燹的殘酷紀錄之外,其他有關民生施政的一切,鮮少資料,至於民間辦學特色就更付闕如了。而作為皇城的京師,隨著朝廷的興替,經常搬遷幾異其地,要談有什麼教育特色,那就更是難了。以下根據《五代會要》的記載,找出些許與教育有關的蛛絲馬跡:
後唐天成三年詔曰:「……國子監每年只置監生二百員。……諸道州府,各置官學,如有鄉黨備諸文行可舉者,錄其事實申監司,方與解送。但一身就業,不得影庇門戶,兼太學書生,亦依此例……每年於二百人數內,不系時節,有投名者,先令學官考試,校其學業深淺,方議收補姓名。」
後唐同光三年七月,弘文館奏:「請依《六典》故事,改弘文館為崇文館。」敕:「崇文館比與弘文館並置,今請改稱,頗協舊典。」從之。(當時樞密院樞密使郭崇韜亡父名弘,豆盧革(人名)希意奏改之,故有「弘文並置」之言。)
後周顯德四年,詔曰:「制策懸科,前朝盛事,莫不訪賢良於側陋,求讜正於箴規,殿廷之間,帝王親試。……爰從近代,久廢此科,……應天下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閒吏理達於教化者,不限前資、見任職官,黃衣草澤,並許應詔。其逐處州府依每年貢舉人式例,差官考試,解送尚書吏部,仍量試策論三道,共三千字以上。當日內取文理具優,人物爽秀,方得解送。取來年十月集上都,其登朝官亦許上表自舉。」(先是,兵部尚書張昭上章請設制科,故有是詔。)
後梁開平元年四月,兵部尚書姚洎知貢舉,奏:「近代設文科,選冑子,所以綱維名教,崇樹邦本也。今在公卿親屬,將相子孫,如有文行可取者,請許所在州府薦送,以廣育才之路。」從之。
後晉天福五年九月敕:「廢翰林學士院,其公事並歸中書舍人。」開運元年六月敕:「……宜復置翰林學士院。」至三年正月,賜翰林學士院詔書金印一面。
後周顯德二年五月六日敕:「兩京諸州府,每年造僧帳兩本,一本申奏,一本申祠部。……
後唐清泰三年三月,翰林學士和凝奏:「天下諸屯駐兵士,望令太醫署合傷寒、時氣、瘧痢等藥,量事給付本軍主掌,以給患病士卒之家。百姓亦准醫疾令,和合藥物,拯救貧民。兼請依本朝故事,諸道署置藥博士,令考尋醫方,以濟部人。其禦制《廣濟》、《廣利》等方書,亦請翰林醫官重校,頒行天下。」敕:「所奏醫博士,諸道合有軍醫,許及諸道補署,不在奏聞,餘依所奏。」
後漢幹佑元年閏五月,國子監奏:「見在雕印板《九經》,內有《周禮》、《儀禮》、《公羊》、《榖梁》四經未有印本,今欲集學官校勘四經文字鏤板。」從之。
由以上資料,大略可以歸納出來,五代時期,皇城重地、京畿範疇以及各地方的學制,大抵仍沿襲唐代,無論是管轄機關或是官員設置,以及直屬權、分科和學習內容等大體差不多少,只是因為時局動盪,有些部門時興時廢而已。
其中也有些稍具特色,如後唐長興四年七月三日,太常寺奏:「奉敕詳定太子諸王見師、傅、保禮。」有所謂的「開元禮」、「禮閣新儀」等等,規定皇太子受冊封前後,如何與師、傅、保等授業三師見面的禮儀;而師、傅見親王,不同皇太子見三師的繁複,只須雙方對拜、作揖,然後各退即可。可見皇親貴冑更是重視禮節規範而不逾矩。
據記載,後梁開平二年、後晉天福四年、後周顯德六年都曾依新法聲調,別撰樂章舞曲,令歌者誦習,以備太廟迎神、迎俎、送神……等等使用的雅樂。因此五代時期並沒忽視禮、樂、舞的教化作用。
後唐期間,更是極力提倡「斷屠禁釣」,要求天下,人人慈悲為懷,珍惜生命,不得隨意「殺生」。下詔曰:是凡軍人、百姓,將牛驢及馬宰殺後當貨來賣,今後嚴格禁止,如敢故違,便擒捉處斬,連本軍指揮使亦受連帶處分。
長興二年九月敕:「鷹隼之類,並宜就山林解放。此後不得輒有進獻。」三年五月一日敕:「凡羅網彈射並諸弋獵之具,比至冬初,並宜止絕。若有犯者,隨處官吏科違禁之罪。起今後每年二月中,便作此敕曉諭中外。」這種教育子民,民胞物與的博愛胸襟,由這些禁令與詔書中可以窺見。
總之,五代時期,因為天下大亂,弦歌幾至中斷,但長江流域,還較為安定。自「十國」中的南唐以來,自由研究學術的「書院制度」,也在這時候完全告成。南唐烈祖升元年間(西元937-943年)在九江廬山「白鹿洞」建學館,集師生,這是「書院制度」的開始。從此奠定有宋一代諸儒書院講學之盛。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宋朝
南、北兩宋的學校教育,不管京畿或地方,各校設立的先後,教材的內容,運作的情形,和教職員、學生名額,都不一致,且每易一君主或換一派閣員也屢有變更。
京城方面的學校:
國子學太學辟雍廣文館,這些都屬於大學性質;律學算學書學畫學醫學武學,這些都屬於專門學校性質;還有屬於小學性質的國立小學。除算學(歸太史局管)、書學(歸書藝局管)、畫學(歸圖書局管)、醫學(歸太醫局管)等之外,其餘全統歸國子監管轄,謂之直系學校。
此外,還有幾所特殊學校,如宗學諸王宮學內小學三所,統為貴族學校,內兼高、初兩等教育性質;另有四門學一所,則特地為庶民子弟而設立的,屬於高等教育性質。
地方學校方面:
州有州學,府有府學,軍有軍學,監有監學,縣有縣學,介於中、小學性質之間,而界限不甚嚴明。各校由各級所設立的地方行政長官管轄,其上則統屬於本路的提舉學事司
自仁宗以後,州郡也都有,並置教授,以經術行藝訓導諸生,掌理課試之事。《宋史˙職官志》、宋儒文集中常有州郡建學碑記,亦可見當時的風氣了。
國子監有兩種性質: 
一為管轄學校的機關,稱國子監;一為教養生徒的處所,又稱國子學國子學為國家最高學府,專教七品以上官員的子弟。當初學生的人數未定,其後以二百人為定額。
《宋史˙選舉志》有這麼一段記載:開寶八年,國子監上言生徒舊數七十人,奉詔分習五經。然系錯者或久不至,而在京進士諸科常赴講習肄業,請以補監生之缺,詔從之。由此看來,這些貴胄學子,可能生活優越,入學讀書有名無實,雖具學籍但久不到校者可能不乏其人。所以在太祖開寶年間,就有插班補缺的辦法;到了真宗景德年間,又有旁聽的辦法了。
太學的課程與三舍法 
太學的課程,歷朝屢有變更。開國初年,以五經為教材,命諸生各習一經,每經設博士二人教授。熙甯以後,詔令學生學習王安石的三經新義,並且通令全國各學校遵用,以求統一。徽宗政和中,蔡京當國,等書也都列入教材之中。
到了南宋,取消三經新義,仍定五經為教材,並學習程、朱語錄,而四書也漸漸列入教材之中了。總之,在北宋,王氏學很佔優勢;在南宋,程氏學頗為風行;而詩、詞、賦、策論則隨時皆采,不分派別。
宋朝以太學為最發達,辦法亦比較完善。開國之初,所定入學資格,只限於八品以下官員的子弟和庶民的俊秀子弟,內中管理和辦事也極簡單。到了神宗熙寧年間,王安石當國,特別注意學校教育,尤其注意大學教育,藉以培養一般通經致用的人才,所以他一方面改革從前科舉的流弊,一方面擴充太學的內容。王氏把太學分為三舍,又將學生的資格分為三等:初進太學的為外舍生,由外舍升入內舍。再由內舍升入上舍,這就是所謂三舍法
外舍生每年升級一次,即年終舉行公試後,並參考行藝,取其合格的──取列第一、第二等的──升入內舍。凡內舍生每二年升級一次,當修滿二年時,由學官按照貢舉的手續,用彌封謄錄法,試驗其成業,如成業考列優、平二等,再參驗其平日行藝,如能都合格,則升入上舍。凡上舍生修滿二年,則舉行畢業試驗
當舉行畢業試驗時,由政府特派大員主考,教官不得參與。一切手續與科舉的省試辦法相同。
評定成績分為三等:二者俱優的為上等;一優一平的為中等;俱平或一優一否為下等。
其試列上等的,當即授以官職;試列中等的,免除禮部試;試列下等的,則免解。考列上等的資格和進士一樣,即在化原堂釋褐(舊制,新進士必在太學行釋褐禮。脫去布衣而換官服,因此用來比喻進士的及第授官),謂之釋褐狀元
三舍考試,皆用積分法,為後世學校積分的創始。
專門學校方面:
根據馬端臨《文獻通考》所載略述如下:
律學的設置,始於神宗熙寧六年(西元1073年)由國子監直接管理。置教授四人,專任教課。後來乃以教授一人兼管學務,執行學規。其入學資格分為兩種:一為命官,一為舉人,後者須有命官二人保送。
進學手續:初入學聽講,作為備取生,經過相當時間,才舉行入學試驗。如所習為斷案,則試題一道,每道敘列刑名五事至七事;如所習為律令,則試大義五道。
入學考試及格後,才為正取生,給以公費待遇。正取以後,各以所習,每月公試一次,私試三次。所試的內容,和入學試驗相同。凡朝廷有新頒的律令,即由刑部頒發下來,令學生學習。
算學建立於徽宗崇寧三年(西元1104年),學生定額為二百一十人。其資格分命官和庶人兩種。
教材以九章周髀假設疑數為算問;仍兼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演算法;並曆算三式天文書為本科。此外兼習一小經,願習大經的聽其自便,兼科皆聽自由選習。
書學於徽宗時與算學同時設立,課程分練習研究兩門:
練習三體為主;研究說文字說爾雅博雅方言五書為主。此外仍須兼通論語孟子義。如願意選習大經的聽其自便。
練習篆體,以古文大小二篆為法;練習隸體,以二王真行為法;練習草字,以章草張芝九體為法。
畫學二學同時設立。入學資格分為二種,即士流雜流。課程也分練習研究兩門:
練習課程又分佛道人物山水鳥獸花竹屋木六科;研究課程說文釋名爾雅方言四種書。
說文一書,則令學生書寫篆字,注解音訓,其餘三書皆設為問答,以學生所瞭解意義的程度,觀察其能否通達畫意。此外還有選科,士流須選習一大經和一小經;雜流則誦小經或讀律。
醫學設立較早,與律學同於太祖統一天下以後即行設立。惟中途經變遷很多。初由太常寺管轄;神宗時,隸屬於提舉判局;徽宗時,歸入國子監;後又改隸太醫局;高宗南渡後,仍設醫局;孝宗時,廢醫局而存留醫學科;到光宗時,又複置太醫局
此學分三科:方脈科針科瘍科。學生名額,前後不一,常以春日為招生之期。置有博士正錄等員,分掌管教之職。
神宗時,於武成王廟內建立武學,生徒以百人為額。入學資格有小臣門蔭子弟庶民
入學以後,教以諸家兵法和弓矢騎射等術,並編輯歷代用兵成敗和前世忠臣義士,足以為精神上楷模的,逐日講釋。有願試陣隊的,酌給兵伍,令他們演習。以兵部郎中掌管學務,選用明悉軍事的文武官員為教授。
修業期限三年,期滿試驗及格的酌給軍職;其不及格的,留學一年再試。
以上六種專門學校,除太學自開國至滅亡三百餘年間未嘗一日停辦外,其餘五學,時興時廢,僅有醫學曾普遍於各州縣設立,其他只在京畿有一所罷了。
短期學校方面: 
設有廣文館四門學辟雍(又稱外學)三學,既非大學,又非專門,多由時君或執政大臣的意向,偶爾設置,歷時亦極短促。
書院制度 
宋朝書院的制度,是起源於五代時期,因為天下大亂,弦歌幾至中斷,但長江流域,還較為安定。趙宋建國,日就承平,自南唐以來,自由研究學術的書院制度,也在這時候完全告成。南唐烈祖升元年間(西元937-943年)在九江廬山白鹿洞建學館,集師生,這是書院制度的開始。
到了宋代,即建立四大書院:廬山的白鹿洞書院、長沙的嶽麓書院、商邱的應天府書院以及登封的嵩陽書院。其建置先於各州之學。(馬端臨《文獻通考》及王應麟《玉海》均有記載)此外,則衡州有石鼓書院,建置也是很久的。
北宋諸儒多在私家講學,南宋諸儒多在書院講學,所以南宋時的書院最盛。(見《續文獻通考》)
按宋代書院的性質,有官立私立兩種:官立的如白鹿嶽麓等是;私立的如泰山書院(見《石介˙泰山書院記》)、浮沚書院(見《宋元學案》)等是。其為《續文獻通考》所未載入的,尚有石坡書院杜洲書院同人書院石洞書院象山書院等。(見《宋元學案》)
至於學生的膏火(求學的費用),有取之田租的(《全祖望集˙杜洲書院記》),有取之官費的(《朱熹˙措置潭州嶽麓書院牒》),有或由私人捐助的,各不相同;其講學的法則,高低弟子,也無一定的規則。(均見《宋元學案》)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元代
元代的學校教育,有些是沿襲宋代的,有些是另行創設的,分別略述如下:
國子學
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西元1287年),始立「國子學」,國子生博果密(人名)等請講解經傳,教以修、齊、治、平之道;其下分設「小學」、「律」、「書」、「算」諸科,由國子學官主持其事,加意點勘。學生中勤學的升「上捨」,怠惰的降「下捨」。
當時遷都燕京,更立「國學」於城東,令「博士」通掌學事,分教三齋,「助教」專守一齋。凡讀書必先《孝經、小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其次為《詩經、書經、易經、禮記、春秋》五經。
「博士」和「助教」親授句讀、音訓,「正錄」則伴讀,依次傳習,講說也是如此。次日抽籤,教學生復說。又置「蒙古國子學」教授蒙古文,「回回國子學」教授回回文,依漢人入學的制度,每日肄習。
到了仁宗延佑三年(西元1316年),授納集賢學士趙孟頫等的建議,建立「國子生貢試積分法」,其規定有如下三種:
上兩齋──左為「時習」,右為「日新」,講說《詩經》、《書經》、《易經》、《禮記》、《春秋》,並課習明義等程文。
中兩齋──左為「據德」,右為「志道」,講說學、庸、論、孟四書,並課肄詩律。
下兩齋──左為「遊藝」,右為「依仁」,凡誦書講說小學,屬對的,都在其中學習。
上述六齋,各以學業的淺深,分為三等。每齋生員的人數不等。每季考試所習經書課業,如不違背規矩的,則以次遞升。
私試規矩: 
齋分三等,漢人以考列第一等的為「上齋」;蒙古人和色目人則以考列第二等的為「上齋」,因其智識水準不如漢人,故從寬辦理,且以顯示優待本族。既升「上齋」,過了二年,才能參加「私試」,詞理俱優的給一分,詞平理優的給半分。歲修積至八分的為高等,以四十名為足額。蒙古人、色目人各十人,漢人則二十人。
黜罰科條: 
應「私試」積分,生員中如有不專心課業和違背規矩的,初犯罰一分,再犯罰二分,三犯除名。應補高等生員,有違背規矩的,初犯罰「殿試」一年,再犯除名。應在學生員,歲終歷實坐齋(實際上課日數)不滿半年的除名。除月假以外,其餘告假,並不准計算。應在學生員,除蒙古人、色目人別議外,漢人生員如三年不能通一經和不肯勤學的,則勒令出學。
所積分數,高等生員最初以「國子監學」、「正錄」諸職相處,此後則三年一次,依科舉例入「會試」,故「國學」的出路,仍以科舉為歸宿。
地方之學 
至於郡國鄉黨之學,在太宗初年設置,並建立「孔、顏、孟三氏學」,後又置「蒙古字學」。至元二十八年(西元1291年),學校的數目,計增加到二萬一千三百餘所之多。州縣學校也都有田產,贍養學者。復置諸路陰陽學,設「教授」訓誨,有精通藝術的,即升用「司天臺」。
醫學方面,世祖時,設置諸路提舉負責教導,故所出的名醫也很多。
書院 
元代的「書院」比宋代更盛,書院「山長」,也成為定員。《元史˙選舉志》記載:
「至元二十八年,令江南諸路學及各縣學內,設立小學,選老成之士教之。或自願招師,或自受家學於父兄者,亦從其便。其他先儒過化之地,名賢經行之所,與好事之家,出錢粟贍學者,並立為『書院』。……凡師儒之命於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於禮部及行省或宣慰司者,曰『學正』、『山長』、『學錄』、『教諭』,路州縣及『書院』置之。路設『教授』、『學正』、『學錄』各一員;散府上中州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縣設『教諭』一員;『書院』設『山長』一員。」
元代著名的「書院」,不下百數。《續通考》載:
「自太宗八年,行中書省事楊惟中,從皇子庫春伐宋,收集伊洛諸書,送燕京,立宋儒周敦頤祠,建『太極書院』,延儒士趙復、王粹等講授其間,此為元朝建『書院』之始。其後昌平有『諫議書院』、河間有『毛公書院』、景州有『董子書院』、京兆有『魯齋書院』,……瓊州有『東坡書院』。凡此蓋約略舉之,不能盡載也。」
由此可知元雖以蒙古族入主中原,而教育權柄仍操在漢族儒者手中,所以宋儒講學的風氣,雖改朝換代仍持續不衰哪!
綜觀以上所述,元代的教育,沿襲宋代遺制,除有「國子學」和「府、縣學」之外,又有「書院」普遍的設立,所以一般淡於名利、志在講求修身治人的學者,多樂趣於「書院」,這實在是當時學校和「書院」的一大區別。
故當時定令,各地方雖有學校,而士大夫仍可於學校之外,增設「書院」,不以並行為病。這種講學自由的精神,正為今日學者所渴望之事,我國古代已有前規,凡屬今人所欲為者,古人已早能見及並已實行啦!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明朝 
明初最重學校,以學校為「科舉」的基本。《明史˙選舉志》載:「科舉必由學校,而學校起家,可不由科舉。」茲將明代學校概況略述如下:
國子學
洪武元年(西元1368年),在南京設「國子學」,為明代「太學」的名稱。令品官子弟和人民俊秀通文義的,並充學生。天下既定,詔擇「府州縣學」諸生入「國子學」(初改「應天府學」為「國子學」,後改建於雞鳴山下,既而改「學」為「監」。)設「祭酒」、「司業」和「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籍」、「掌饌」、「典簿」等官。
到了成祖永樂十八年(西元1420年),遷都北京,亦置「太學」,故有南北兩「太學」之分,各地土官和日本、高麗、琉球、暹羅諸國,皆有官生入「監」讀書。學生額數極盛時,幾達萬人之多。
「太學」中除衣、食、住有布帛、廩餼(每月由公家所供給的官俸。亦作既廩、餼廩)、號房等供給以外,關於「育」、「行」方面,也有所資助。
至於「太學」中的教授方法,每日早晨,「祭酒」、「司業」坐堂上,屬官自「監丞」以下的首席,則依次序立,諸生揖舉,質問經史,拱立聽命。
每月的朔望日各給假一天,其餘日子升堂聚餐,而會講、覆講、背書、輪課為經常課業。
所習的功課,自「四子書本經」以外,兼及「劉向說苑」和「律」、「令」、「書」、「數」、「禦制大誥」。每月試經書義各一道。「詔」、「誥」、「表」、「策」、「論」、「判」內科以二道。每日習書二百餘字,以「二王」、「智永」、「歐」、「虞」、「顏」、「柳」諸帖為法。
每班選一人充「齋長」,督諸生功課,衣冠步履飲食必嚴飭中節。有事故外出,必須報告本班教官,令「齋長」帥之,報告「祭酒」「監丞」置「集愆簿」,有不遵守的記下來,再三犯的予以責罰,四犯的則發遣安置。
所有學規條目,屢次更定,寬嚴得中。堂宇宿舍飲饌澡浴等等俱有禁例,司教的官員,必選耆老宿儒。
關於「國子監」學生課外的工作,照《南雍志》一書所說,如整理田賦、清查黃冊(即戶口)、興修水利等事,皆命監生去做;或繕寫書籍;或學習翻譯;或以特事遣使;或以巡狩從行。而對於分發至府衙各部門輔佐實習諸生,即依其表現隨時任官這一點,尤為重視。《續文獻通考》載:
「洪武二十六年(西元1393年)十月,擢監生六十四人為布政使等官。先是天下初定,北方喪亂之餘,人鮮知學,嘗遣國子生林國雲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繼而推及他省,擇其壯歲能文者,為「教諭」等官……其常調者,乃為府州縣六品以下官。時雖復行科舉,而監生與薦舉人才參用者居多,故其時布列中外者,太學生最盛。」
太學生『撥歷制』 
明代學制,尚有一項優良制度,聯絡「學校」與「銓敘」(按照資格而授以官職)的關係,為兩漢、唐、宋諸代所無,而清代又不能踵行的「太學生撥歷制」。
「撥歷制」始於洪武五年(西元1372年),命國子學生於諸司習吏事,是為「歷事生」。有「正歷」、「雜歷」和「諸色辦事」等名目,各有定額。以在學年月的深淺,為「撥歷」的先後。其在各部歷事,亦有一定年月。晝則趨事於各司,夜則歸宿於齋舍。限滿則或上遷;或回「監」,仍得參加科舉。
「撥歷制」的優點為:「優遊之以歲月,琢磨之以文理,束約之以規矩。廩食學校,則俾其學經史;歷事各司,則俾其習政法;遇大比歲,使其就試。其為教法,可謂本末兼備。」
所謂「撥歷」,乃分發實習之意。故有長差、短差之分,後俱改為一年上選。其考核方法,分為上、中、下三等。考列上等的始獲選用,中下等則歷一年再考。再考得上等的,以上等用;中等的不拘品級,隨才任用;下等的回「監」讀書。
府州縣學
明代除於南京北京設立兩個「國子監」以外,在府、州、縣、衛無不有「學」,教養之法,亦甚完備。《明史˙選舉志》載:
……洪武二年,太祖初建國學……於是大建學校,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俱設訓導:府四,州三,縣二。生員之數:府學四十人,州、縣以下減十。師生月廩食米,人六鬥,有司給以魚肉;學官月俸有差。生員專治一經,以禮樂射禦書數設科分教,務求實才,頑不率教者黜之。」
社學
明代於府、州、縣學之外,又有「社學」。太祖洪武八年(西元1375年)正月,詔天下立「社學」,並在詔中說:「今京師及郡縣皆有學,而鄉社之民未睹教化,有司其更置『社學』,延師儒以教民間子弟,導民善俗,稱朕意焉。」
於是鄉社皆置「學」,令民間子弟兼讀「禦制大誥」和「本朝律令」。洪武二十年(西元1387年),令「社學」子弟讀「誥」、「律」的赴京師,由禮部比較其所誦的多寡,次第給賞。
到了英宗正統元年(西元1436年),詔有俊秀向學的學生,許補「儒學」生員。孝宗弘治十七年(西元1504年),令各州、府、縣訪問明師,民間幼童年十五歲以下的,送「社」讀書,講習「冠」、「婚」、「喪」、「祭」之法。(見《續文獻通考》)
當時官吏凡留心民事的,常以興舉「社學」為要務。又「社學」教讀,且負有改良地方風俗教化的責任。如王陽明的《王文成公全書˙社學教條》說:「……通加禮貌優待,給以薪米紙筆之資,各官仍要不時勸勵敦勉,令各教讀務遵本院原定教條,盡心訓導,視童蒙如己子,以啟迪為家事,不但訓飭其子弟,亦復化育其父兄;不但勤勞於詩禮章句之間,尤在致力於德行心術之本,務使禮讓日新,風俗日美,庶不負有司作興之意,與士民趨向之心。」再看《王文成公全書》的「訓蒙大意」,亦可見當時教讀督責幼兒之法,和儒者研究教育的用心啦!
書院
此外尚有「書院」制度,如王陽明講學的地方,有「龍崗書院」(在龍場)、「貴陽書院」(在貴陽)、「濂溪書院」(在贛州)、「稽山書院」(在浙江)、「敷山書院」(在南寧)。(均見《王文成年譜》)可見到處經營的理念,是隱然以復古學校為己任。
明末書院最著名的,有「首善」、「東林」二書院,曾為魏忠賢所毀,魏奸敗後,儒者復立。劉宗周的「證人書院」,尤為著名。(見《明史˙劉宗周傳》)
明儒講學之所,在書院以外,復有寺觀祠宇的集會,月有定期,以相砥礪。《王文成年譜》中記載王陽明的門人,集會尤盛;徐階在靈濟宮的集會,聽講的有數千人之多。
當時講學的钜子,如錢德洪、陳時芳、王畿(以上三人,明史上都有傳),所至之處,集會開講,至老不衰。隨時隨地因事舉例講解,並無一定章法,依高道德標準及古聖先賢的處理方式,抒發一己觀感。樵夫、陶匠、農工商賈,無人不可聽講,無人不可講學,這實在是前古所未有的盛況了!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清代
清代的教育制度,完全採取明朝的辦法,學校和科舉相輔而行。在京畿有「國子監」、「宗學」、「旗學」。「國子監」的性質,一方面是國家最高的學校行政機關,一方面為大學生讀書的處所。
「宗學」又分「宗學」和「覺羅學」二種,清廷貴冑學校以此二種為最高。「旗學」一類的學校,種類很多,有設在京師的,有設在滿、蒙等處的,其中大小繁簡也不一致,大抵為滿、蒙八旗和漢軍八旗子弟讀書的地方。
以上「宗學」和「旗學」成為一種特殊系統,多不屬於「國子監」管轄。
國子監 
「國子監」的學生以「貢生」和「監生」為主。其編製仍沿襲明代,分為「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和「廣業」六堂。每堂設學正、助教各一人,擔任教課事宜。
課程方面,則仿照宋胡安定的辦法,分「經義」和「治事」二科:「經義科」以禦纂經說為主要教材,兼教諸家的學術;「治事科」教兵刑、天官、河渠、樂律一類的材料。
總之,清代的「國子監」,在規章和組織方面,大多沿襲明朝的遺制;但其中有一點不同的,即明代的成例,學生須居住監中,清代則打破此例,准許學生在其寓所肄業,甚至在原籍肄業(見《清通考》)。似乎其教育精神已不如前朝嚴格了。
地方學校
清代地方行政在中國內部為省、道、府或州、縣四級。但學校的區劃,只有府州和縣兩級,而省和道二級則不設學校。在府稱「府學」,在州稱「州學」,在縣稱「縣學」,凡州、府、縣三學,統稱「儒學」,為國家教育最低級學校,亦為最基本的一級,全國各地共有一千七百餘所。由此出身的,可以住書院;可以升太學;可以應鄉試。
地方教育行政,各省設提學使,管理各該省學政事務,三年一任。各府設教授、訓導;州設學正、訓導;縣設教諭。
入學的生員須身家清白,並須經過三次考試:第一次由本縣長官主持;第二次由府或州長官主持;第三次由學正主持。由學正考取以後,才有入學的資格,俗稱「秀才」。
諸生自初次考取以後,雖名曰入學,實際上並不留在「儒學」內肄業,只不過於相當時期來應應考課就是了。此項考課,分為兩種:一為「歲考」,每年舉行一次;一為「科考」,間歲舉行一次。皆由京師所派的學正主持。
其它學校
清代的學校,除以上京畿「國子監」和地方各「儒學」以外,還有其他幾種特殊學校。此類學校,顧名思義,誰都可以一望而知其為宗室貴族子弟讀書的處所。但因清室皇族姓覺羅氏,故設有「覺羅學」,乃貴族中的貴族子弟肄業之所。
宗學──此學在順治九年(西元1652年)開辦,到了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才有較為詳細的學制。凡親王、貝勒、貝子、公、將軍和閒散宗室子弟,如年在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皆可以送進去讀書。
校址在京師左右兩翼官房,每翼立一「滿學」,一「漢學」,共有「宗學」四所。每學派王公一人為總管,其下設正教長一人,教長八人,皆以宗室中行輩較尊和年長的充任。再下設教習若干人,擔任教課事宜。修業以三年為期,期滿及格,分別引見皇帝錄用。此「學」屬於宗人府,一切獎懲大權,皆由該府執行。
覺羅學──最初只有「宗學」,皇族子孫一律和其他宗室子孫同入一「學」。後來以皇族子孫逐年增加,勢難相容,乃於雍正七年(西元1729年),於「宗學」外,又創辦一種專為皇族子孫讀書的「覺羅學」。生員入學的年齡,和宗學大致相同。
旗學──即「八旗學校」,名目很多:
八旗官學──京師八旗分為四處,每處設官學一所,專教親貴以外的八旗子弟,創辦於順治元年(西元1644年)。到康熙時才規定生員名額,滿州、蒙古各四十名,漢軍生員由四十名減為二十名。此學屬於「國子監」管轄,故每十日須赴「監」考課一次。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於本學外,又添設「八旗蒙古官學」,每旗設立一所,專教蒙古語言。
八旗學堂──本「學」近於半官立性質,為八旗貧苦子弟讀書的處所。
八旗義學、景山官學、鹹安宮官學──此類學校創辦的宗旨,大致和「宗學」相同。內設滿、漢教習若干人,以進士、舉人和各地方學校選拔出來的各類優秀「貢生」充任。生員修業期間三年,期滿得分別錄用。
演算法館──這是清代研究自然科學的唯一學校,隸屬「國子監」。
俄羅斯學館──此「學」也隸屬「國子監」,專教「俄羅斯」子弟的。清代外國派遣學生前來我國留學的,據典章所載,有琉球、安南、朝鮮等國。俄羅斯設立一「學」,專教他們的學生。由此亦可見清初時,中俄兩國關係的密切了。
書院
書院在清代初年,並不很注重,到了中葉以後,才逐漸注意起來。不過本期「書院」的性質,和以前的不同:
在宋、元、明三代,「書院」多由名儒學者私人設立,朝廷不過從旁加以獎勵和維護;在清代,則完全成為官立的教育機構。乾隆元年(西元1736年),下詔各省整飭「書院」說:「『書院』之制,所以導進人才,廣學校所不及。……國子監雖設於京,而道裡遼遠,四方之士,不能胥會,則書院即古侯國之學也。」
當時的書院,似相當於省立高等學校或大學,但書院不給學位。當初一省往往有數所之多,於是有「省書院」和「道書院」等名目。其所聘教習,皆地方的名儒學者,平日有官課、有私課,辦理較為認真,而成績亦日著。於是各府、州、縣學的學生,皆願進「書院」讀書,因而「書院」已成為教育士子的學校,使原有的地方「儒學」名存實亡。

古代學校教育特色舉隅:結語
國家之治亂繫乎「人」,人才者,國民之本;學校者,人才之本;興學所以安國而長民也。因此之故,孟子曰:「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果能如此,那麼,一國之事無不舉,境內之民得安寧!中華民族五千年悠久的歷史,是神有意造就的半神文化,當然,攸關生民社稷的教育更是重點演繹的環節。
綜觀先秦至清代的學校教育制度,在天時、地利、人和的各類環境中,有意無意的由簡易到完備,由貴冑到庶民,由行藝至專科,由京城至各地,由官家達私人,由國內達海外。一路繁衍、一路補充、一路修正。只為建立人類正確的道德準則與生活規範,達成神傳教化為目的。
周朝以鄉三物教萬民
古代舉士皆出於學校。《周官》載:「大司徒之職,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二曰六行,三曰六藝。詩書禮樂,謂之四術;四術既修,九年大成。」(《通志》註:物猶事也,興猶舉也。)也就是說,把這六項德、行、藝和四術完整的教給萬民之後,鄉大夫(官名,《周禮》地官之屬。王有六鄉,每鄉「卿」一人,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皆其時地方自治之官吏,故諸侯亦皆有鄉大夫。)就能從中舉其能者、賢者,以「鄉飲酒禮」待為上賓,接著再將其著述或言論進獻於王,使之受重用。
《周禮》中記載:六德──智、仁、聖、義、忠、和;六行──孝、友、睦、淵、任、恤;六藝──禮、樂、射、禦、書、數。而「鄉飲酒禮」即是上古之鄉學,三年業成之後,必考其德行,察其道藝,而舉薦其賢者能者,以晉升於君。將升之時,鄉大夫為主人,與之飲酒而後升之之謂。(見《儀禮˙鄉飲酒禮篇》)
唐代太學生嚴格的黜陟法則
「國子監六學」學生的「歲考」,如有以下情況出現的:口問大義,如三次列下等,和在學超過九年的;「律學」學生已經念了六年,仍不堪「貢舉」者;不服從教導,一年中違規期滿三十日、事故滿百日、親病滿二百日的;全都取消在學資格,罷歸為民!
諸學生通二經,「俊士」通三經,已及第而仍願留學的,「四門學生」補「太學生」,「太學生」補「國子學生」。
其學業有成的,由監司簡試,取其中成績最佳的二三百人舉送「尚書省」,和「鄉貢」同受「禮部」考試。
總計每年「明經」、「進士」及第的不過百人,「兩監」學生僅有一二十人罷了。
宋朝考查日常起居言行
兩宋時,對於學生,有所謂的「學行考查」,凡學生初進學校以後,由齋長、月諭逐日登記他們的操行和學業。到一季終了時,挑其可選的送至學諭處考查一次;學諭考查過了,過十日再由學錄考查;再過十日又由博士考查;最後又由長貳考查。長貳即國子祭酒和司業。一年終了時,由長貳會同教職員評定高下,登記於「行藝簿」以為升捨試驗的參考。(見《宋史˙選舉志˙職官志》)可見古時對在學學生的生活品德考查,極其嚴峻,關卡重重,絲毫疏忽不得!
教育宗旨首重德育
人間事雖有利有弊,可這神傳文化的精華,全在灌輸人們重德行善,一切都以此為依歸,所有全以此為出發點。由此我們可以得知,這半神文化的教育理念,全落在了「德行」上,不管設多少「學」,發展多少「特色」,但基礎全在「行藝」二字,行為不妥、言論不當就不行,幹什麼都沒門,當官更甭想!
任何一學或專門研究什麼科,都得選讀一小「經」或一大「經」,更鼓勵所有的經全選最佳!雖然古代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在培育人才,進一步為輔佐朝政而用,但就往後歷朝歷代所重視的四書五經等等考課,其課程內容探討與揭示的都是如何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義理。所以道德倫理、言行規範是為人應有的生活準則!什麼都離不開「德行」,任何事都得依循理法!
古代雖然教育不能算是普及,可人的「求知慾」卻是古今相同的,那時的學生生涯也不簡單,讀經要講究打坐,姿勢更是要求嚴格,還得淨心、調息,拿起筆要講運氣呼吸的,求學過程一絲一毫敷衍不得,一言一行都有掌教者觀察與紀錄哪!反觀今日,開放「發禁」、「服禁」,提倡別傷害個人自尊,把個「德育」弄成了虛名;多樣化的社團活動充斥,奪去了大部分學經時間……其實,那些經書是古人智慧的結晶、為人處世的法典,並非像今日人們想像的那般呆板八股呢!
明代重視課外活動與分發實習
明朝監生的課外活動內容,多彩多姿。《南雍志》裡有不少記載,這兒僅舉幾項:
明太祖曾命戶部據實核覆天下土田,而蘇、松一帶有錢富戶,為了規避徭役與賦稅,想方設法以不正當手段徇私舞弊,相習成風,奸弊百出,於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皇上聞之,特地派遣國子生武淳等前往該區,隨著糧食生產的多寡,分成區塊,每區置糧長四人,讓他們召集裡甲中六、七十歲的耆老們,大夥兒親自到田畝間共同丈量之,測其大小、定其字號,並且在其間豎立名牌,書寫該地主名字及田地面積。如此編類為冊,發給地主「名狀」一紙以玆證明與確認。此項巨大工程於洪武二十年春二月戊子完成,遠望田間,名牌塊塊豎立,若魚鱗一般,故名「魚鱗圖冊」。至此,浙江布政使司及直隸、蘇州等府縣,地籍圖冊完成進呈朝廷,太祖喜悅,賜太學生武淳等豐厚賞贈。
洪武二十四年八月乙卯朔,戶部所貯藏的天下黃冊,全都送往後湖集中收架存置,委任監察禦史二員,戶科給事中一員,監生一千二百名,以舊冊比對清查。如有戶口、田糧紀錄遺失或差錯等事,就造冊直接上奏。其官員、監生合用的飲食、饌品、器皿等項,以及膳夫、廚婦,都於國子監裡徵調取用;如果還不夠,可於都稅司和上元、江寧縣等衙門支援撥用,其後奏准本國子監惟供給監生即可。凡官員、監生、吏卒、人匠等,每五日一次,得過湖至該地曬晾所有黃冊。
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乙亥,遣監生及人才分別至天下郡縣拜訪,督促官吏庶民修治水利,並酌給道裡費補助;永樂二年十月丁巳,翰林院進呈所纂錄的韻書,賜名《文獻大成》,可皇上認為尚未完備,遂命重修,以祭酒胡儼兼翰林院侍講及學士王景等為總裁,開館於文淵閣,禮部特地挑選能書善寫的監生配合謄寫;永樂五年三月癸酉,命禮部選監生胡敬、蔣禮等三十八人到翰林院學習譯書。每人每月給米一石,遇到開科取士時就令其就試,否則仍繼續翻譯所作文字。合格者獲准科舉出身並當官就職。該翻譯館設置於長安右門之外。以四種夷狄字學為主,分為四齋,命都指揮李賢以錦衣衛軍守門,務必令其完成。
由以上紀錄可以明白,明朝時把課外活動與實習分發聯繫起來的「太學生撥歷制」,發揮了極大效用,不僅彌補了官員人手的不足,也為監生提供了進階陞官的另一途徑。其實現今的所謂「建教合作」、「社區服務」……等等名堂,在七八百年前的時代早已熱鬧登場過啦,千萬別以為古人都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而已哪!
中土教化遠播域外
《明史˙選舉志》:直隸省省城為諸多士子、太學生雲集求學之處,連邊疆地區的雲南、四川皆有土官生──日本、琉球、暹羅諸國亦皆有官生入國子監讀書,朝廷時常加以厚賜,其從人、隨行並獲好處。雲南、四川等土官常派遣子弟、平民至京入監讀書者,人數眾多,其給賜與日本諸國相同,朝廷更在國子監前,另外建造百間房舍讓其居住。
《蔣一葵長安客話》:明朝建國初年,高麗派遣金濤等入太學,其後各國及土官亦皆遣子弟入監,監前別造房居之,名「王子書房」。現今太學前有「交趾號捨」,那是明成祖遷都北京又另設國子監以來,為處置交趾官生所建的。
神傳文化為教育奠基
瞧瞧!以往太學生的住宿籌畫多妥善呀!食、衣、住、行、育、樂全考慮周全,還有公俸補助可領,因此,當時的觀念認為能入學讀書,可是非常光宗耀祖的事兒呢!雖然有的人,可能因多方面的原因或命中沒有,早已七老八十了,還在讀書,那麼清朝時有這麼條規定:高年不第,賞以出身,以示其惠──鄉試不第,年屆九十之廩生監生,與年屆八十之貢生均賞給舉人;年過八十之生員均賞給副榜;會試不第,如年過百歲之李煒賞國子監司業頭銜;八十以上之李珩等賞翰林院檢討頭銜;七十以上之丁福隆等賞國子監學正頭銜。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皓首窮經」也非同小可,一個人窮畢生之力鑽研經書,滿腦子灌的都是古人窮通達禮的處世原則,一肚子裝的都是往聖先賢的道德智慧,雖然他屢試不第,雖然他命運多舛,可他這一生的一言一行,絕對中規中矩,絕對為人楷模,肯定如此,那絕對是個上天認可的好人,那麼可能今生或來世福報連連。
中國是神特地選定來輔導和傳播文化的地方,人的生活方式、人的思想理念、人的言談舉止、人該具有的道德內涵……等等,全在上天慈悲的安排與規劃中悄然引領,但是不管哪方面,無論涉及什麼,一切都以人的高道德操守為本,除此之外寸步難行!總之,神傳文化奠定了自古以來人類教育的基石──以「道德」教化,以「行藝」輔育。
《明儒學案》裡有這麼一段記載:樵夫朱恕,泰州草偃場人,聽王心齋(備註)講學,感覺津津有味,每回樵木,遇上開講,必定造訪該地專心聽之,餓了就向都養(主持講學之事的人)乞求漿湯,解開自家所帶的裹飯配食,聽畢,則滿心歡喜浩歌負薪而去。
陶匠韓樂吾,興化人,以陶瓦為業,私心羨慕樵夫朱恕的學養而從之學,久之,覺有所得,心有所獲,於是以教化風俗為己任,閒暇之餘,遇人請教就隨機指點。結果,農工商賈各行各業,跟從他遊學者有千餘人之多,秋天收成後的農閒暇隙,陶匠韓樂吾則聚徒講學,一村既畢,又至一村,前村歌誦後村答辯,弦誦之聲,洋洋然不絕於耳也。
這就是神傳文化的廣被之力!這就是教育潛移默化的功效!
備註:王艮,字止汝,號心齋,泰州安豐人(西元1483-1541年),是王陽明的弟子,也是泰州學派的創始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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