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

09月05日 後佔中第264天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79天




0905 後佔中第264
政改方案否決後第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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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收NDI資助佔中 
各界促陳退出申請副校


  大公網9月5日訊(記者冼國強)香港大學副校長遴選風波未了,《大公報》昨日接獲市民爆料,揭發傳聞是港大副校候選人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和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楊艾文,指他們與美國政府資助的“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合作,涉嫌協助外國勢力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推動“佔中”,損害了港大的名譽和政治中立性。“香港民主監察”日前已去信港大和教育局,要求有關當局對兩人進行調查和問責。

  《大公報》去年已根據一份密件,獨家披露受美國政府資助的“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及旗下的“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自1995年起,共投入逾3000萬港元,操控本港反對派及滲透大專院校,資助多個所謂“研究”和“青年”項目,間接介入示威行動,煽動學生抗議。港大審核委員會報告亦披露,自前年七月到去年十二月,NDI就兩個“民主研究計劃”合共捐了六十三萬給港大法律學院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

  鬧爆損港大名譽

  “香港民主監察”成員“Kevin Law”,日前向港大校委會主席樑智鴻、港大校長馬斐森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等人提交了兩份合共百多頁的英文報告和公開信,投訴陳文敏的兩個項目:“政黨發展項目(Developing Political Parties Programme)”和“香港政改系列項目(The Hong Kong Political Reform Series Programme)”,以及楊艾文的“香港民主設計計劃(Design Democracy Hong Kong Project)”,都是與NDI合作,涉嫌協助外國勢力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推動去年爆發的“佔領中環”。

  對於NDI如何透過與港大合作來達到政治目的,該報告表示,NDI亞洲部主任PeterManikas今年6月11日向美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委員會報告開支時,毫不避忌地稱NDI鼓勵香港學生、政黨和公民社會去改變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甚至形容港大是“夥伴”(Partner),並以港大法律學院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的合作為例子。

  “香港民主監察”指出,事件令港大的名譽和政治中立性受損,要求有關當局對陳文敏和楊艾文進行調查和問責,並於報告中列出眾多應追查的問題(詳見表)。“香港民主監察”認為,陳文敏和楊艾文不會在意港大的形象和地位受損,他們是為了美國的利益而工作,對香港的利益不利,會對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安全帶來威脅。

  各界促陳退出申請副校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被踢爆接受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的資助,推行兩個合作項目。香港各界人士表示,NDI是美國政府滲透和介入其他地區事務的黑手,有份推動去年爆發的“佔中”,陳文敏作為大學學者應秉持政治中立的準則,不應該勾結與外國勢力,令港大蒙上污點。

  作為一個有良知和羞愧之心的學者,陳文敏應退出申請港大副校長的職位。

  盧瑞安:應秉持政治中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表示,作為在大學裏教書的學者,秉持政治中立是最基本的準則,但陳文敏之前身為法律學院院長,卻與美國有此勾當,暗地裏支持“佔中”,已非一名學者應有的所為。

  他提到前日國家的大型抗日紀念活動,認為大家應以史為鑑,“若連對自己的國家和民族都不能尊重,還有何資格為人師表,做一間學校的領導層?”他質疑道。

  吳秋北:校委會當機立斷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指出,陳文敏早前處理“佔中”捐款的做法已備受外界質疑,現在又被指與外國勢力有所關聯,若有關指控屬實,由一個喪失政治中立的人擔任副校長,實非港大之福,更遑論維護學術自由。

  他又説,陳文敏、戴耀廷等所謂學者,在“佔中”當中的所作所為已令港大蒙上污點,望港大校委會當機立斷,勿令污點延續。

  劉廼強:無資格任副校長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廼強表示,NDI從來都不是學術機構,其推行的項目都是為了政治目的,美國對此從來都是直認不諱,故本港大學學者接受NDI的資助,是一個政治行動,只不過是加了學術自由的包裝,不等於他們做任何事都可以不負責。談到最近的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劉廼強説,如果陳文敏還有良心、良知和羞愧之心,就應該退出申請。他認為,陳文敏無資格擔任副校長的職位,現在只能靠公民黨等反對派在興風作浪,這樣下去對港大和香港社會本身都不利。

  宋小莊:收捐款失職之嫌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法學博士宋小莊表示,NDI是與美國政府和中情局有聯繫的組織,絕對一般民間組織,其工作目標帶有政治性,包括改變其他地區的現行制度,這無可避免會引起當地的社會混亂。他又説,NDI資助港大某些人以學術研究為名,推動違法的政治活動,已觸犯有關法例,令港大聲譽受損,負責接收捐款的人士有失職之嫌,有關當局應該徹查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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