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旺角暴力衝突】37人被控暴動罪提堂


【旺角暴力衝突】37人被控暴動罪提堂







旺角年初二凌晨因小販問題發生警民暴力衝突,警方至今共拘捕64人,其中37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罪書指,他們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凌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今日應訊的37人年齡17至70歲,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等等。

被告名單

黎文浚(504) 無業 27歲
陳熹汶(505) 無業 28歲
曾昭宇(506)  記者 35歲
梁天琦(507) 學生 24歲
黃家駒(508) 售貨員 25歲
李諾文(509) 無業 20歲
李培浩(510) 回收工人 20歲
盧建民(511) 無業 29歲
陳宇基(512) 補習老師 20歲
陳卓軒(513) 廚師 27歲
陳柏洋(514) 侍應 30歲
吳挺愷(515) 無業 24歲
何肇彰(516) 文員 21歲
卓羚釬(517) 無業 32歲
曾建恒(518) 學生 20歲
陳浩文(519) 兼職侍應 17歲
許嘉琪(520) 學生 22歲
麥子晞(521) 學生 19歲 
顧博謙(522) 學生  19歲
陳和祥(523) 無業 70歲 
莫嘉濤(524) 侍應 17歲
李倩怡(525) 學生 17歲
薛冠輝(526) 無業 31歲
陳紹鈞(527) 無業 47歲
王皓昇(528) 侍應 28歲
鄧敬宗(529) 運輸 27歲
陳冠錡(530) 無業19歲
李卓軒(531) 無業 19歲
黃世杰(532) 侍應 32歲
連潤發(533) 工人 25歲
莫柏軒(534) 地產中介 26歲
譚曉彤(535) 無業 27歲
張展滔(536) 學生 23歲
陳遨天(537) 無業 23歲
王學舜(538) 廚師 39歲
薛達榮(539) 廚師 32歲
孫君和(540) 旅遊中介 27歲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7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不反對被告保釋,但因公眾安全理由及恐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要求法庭頒下禁足令,令眾被告不准進入旺角特定範圍,包括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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